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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Z51 淮安市粮食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HLX001.1—2020 代替T/HLX001.1—2018 淮安大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Huaianrice-Part1:Environmentalrequirements 2020-04-28发布 2020-10-01实施 淮安市粮食行业协会发布T/HLX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HLX001.1—2020 前言 本标准代替T/HLX001.1-2018《淮安大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本标准与T/HLX001.1-2018的主要差异如下: ——调整了规范性使用文件; ——调整了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T/HLX001《淮安大米》分为如下5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第2部分:稻谷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谷 ——第5部分:大米 本部分为T/HLX00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淮安市粮食行业协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淮安市粮油质量监测所、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淮安市财政局、江苏徐淮地区淮阴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沈跃丽、袁建、高艳、陶维春、王睿、戴波、都立辉、邢常瑞、王娟、王兴 龙、毕丰书、程培宣、吴传万。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HLX001.1—2020 1淮安大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1范围 T/HLX001的本部分规定了淮安大米产地环境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用于加工淮安大米的稻谷种植环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75-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85-1987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1891-1989水质凯氏氮的测定 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6-1989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14550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5264-1994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17141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GB/T22105.1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22105.2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HJ479-200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81-2009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482-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4-2009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488-2009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505-2009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97-2011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828-201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NY/T1121.6-200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HLX001.1—2020 23要求 3.1灌溉水质量指标 灌溉水质量除满足GB5084-2005外,还应达到表1规定的要求。 表1灌溉水质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物,mg/L ≤ 250 氰化物,mg/L ≤ 0.5 氟化物,mg/L ≤ 2.0 总铜,mg/L ≤ 1.0 总锌,mg/L ≤ 2.0 总汞,mg/L ≤ 0.001 总铅,mg/L ≤ 0.1 总镉,mg/L ≤ 0.005 铬(六价),mg/L ≤ 0.1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 50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 60 凯氏氮,mg/L ≤ 12 总磷(以P计),mg/L ≤ 5.0 总砷,mg/L ≤ 0.05 pH值 5.5~8.5 3.2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土壤环境质量除满足GB15618-2018外,还应达到表2规定的要求。 表2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项目指 标 PH<6.5 PH6.5~7.5 PH>7.5 汞,mg/kg ≤ 0.3 0.4 0.4 砷,mg/kg ≤ 20 20 15 铅,mg/kg ≤ 50 镉,mg/kg ≤ 0.3 0.4 铬,mg/kg ≤ 120 铜,mg/kg ≤ 50 60 总有机质,g/kg ≥ 10 六六六,mg/kg ≤ 0.10 滴滴涕,mg/kg ≤ 0.10 3.3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除满足GB3095-2012的二类区要求外,还应达到表3规定的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HLX001.1—2020 3表3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项目 日平均浓度 1小时平均浓度 季平均浓度 总悬浮颗粒物,mg/m3≤ 0.30 —— —— 氮氧化物,mg/m3≤ 0.10 0.15 —— 二氧化硫,mg/m3≤ 0.15 0.50 —— 氟化物,µg/(dm2.d) ≤ 8 15 —— 铅,mg/m3≤ —— 1.0 4检测方法 4.1灌溉水质量检测 4.1.1氯化物的测定:按GB/T11896-1989执行。 4.1.2氰化物的测定:按HJ484-2009执行。 4.1.3氟化物的测定:按HJ488-2009执行。 4.1.4总铜的测定:按GB/T7475-1987执行。 4.1.5总锌的测定:按GB/T7475-1987执行。 4.1.6总汞的测定:按HJ597-2011执行。 4.1.7总铅的测定:按GB/T7475-1987执行。 4.1.8总镉的测定:按GB/T7475-1987执行。 4.1.9六价铬的测定:按GB/T7467-1987执行。 4.1.10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按HJ505-2009执行。 4.1.11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按HJ828-2017执行。 4.1.12凯氏氮的测定:按GB/T11891-1989执行。 4.1.13总磷的测定:按GB/T11893-1989执行。 4.1.14总砷的测定:按GB/T7485-1987执行。 4.1.15pH值的测定:按GB/T6920-1986执行。 4.2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4.2.1汞的测定:按GB/T22105.1执行。 4.2.2砷的测定:按GB/T22105.2执行。 4.2.3铅的测定:按GB/T17141执行。 4.2.4镉的测定:按GB/T17141执行。 4.2.5铬的测定:按HJ491-2019执行。 4.2.6铜的测定:按HJ491-2019执行。 4.2.7六六六的测定:按GB/T14550执行。 4.2.8滴滴涕的测定:按GB/T14550执行。 4.2.9土壤有机质的测定:按NY/T1121.6-2006执行。 4.3大气环境质量检测 4.3.1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按GB/T15432-1995执行。 4.3.2二氧化硫的测定:按HJ482-2009执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HLX001.1—2020 44.3.3氮氧化物的测定:按HJ479-2009执行。 4.3.4氟化物的测定:按HJ481-2009执行。 4.3.5铅的测定:按GB/T15264-1994执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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