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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01 CCS B 40 四川省 地方标准 DB51/T 3304—2025 DB51 畜禽粪污罐式发酵处理技术规范 2025-09-15发布 2025-10-15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T 3304 —2025 I 目次 前 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处理原则 ................................ ................................ ............ 2 5 选址布局 ................................ ................................ ............ 2 6 设施设备 ................................ ................................ ............ 2 7 处理工艺 ................................ ................................ ............ 3 8 资源化利用 ................................ ................................ .......... 5 DB51/T 3304 —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归口、解释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农业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 所、四川七环猪种改良有限公司、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蒲江县农业农村 局、遂宁市畜牧站、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草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 郑灿财、李戎遐、王万霞、舒长斌、王斌、汪懋琨、龙光禄、胡海兵、汪询晔、 张云红、刘星月、杨雪、白林、陈强、秦鱼生、周金伟、刘雯雯、孙豪、杨建、李万均、龚庆国、郭阳 明、陆嘉琦 。 DB51/T 3304 —2025 1 畜禽粪污罐式发酵处理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 畜禽粪污罐式发酵的处理原则, 规定了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处理工艺和资源化利用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罐式发酵技术对畜禽粪污进行处 理的养殖场(小 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和有机肥 厂,养殖户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52 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 规范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3023 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罐式发酵 处理 tank fermentation treatment 将混合好的物料置于发酵罐中,依托微生物好氧发酵进行降解,实现物料的无害化和稳定 化。 3.2 粪污总固体含量 total solids content of manure 粪污中总固体占全部粪污的质量百分数。 3.3 辅料 auxiliary material 与畜禽粪污混合,用于调节发酵物料含水率、碳氮比、孔隙率等的 有机物料。常用的辅料有农作物 秸秆、菌渣、锯末、稻壳、糠麸、竹渣 等。 3.4 碳氮比 carbon-to-nitrogen ratio 有机物料中碳的总含量与氮的总含量的比值。 DB51/T 3304 —2025 2 4 处理原则 4.1 养殖场(小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使用抗生素、消毒药和矿物质饲料添加剂,优化 圈舍冲洗工艺、减少冲洗水产生,冲洗与消毒同时进行的,消毒冲洗水应与畜禽粪污分流、分开贮存、 单独处置 。 4.2 畜禽粪污的收集、运输、暂存、处理过程应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按 GB/T 36195 规定执行,加强 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防止疫病通过 粪污传播,避免发生二次污染和安全事故。 5 选址布局 5.1 选址 5.1.1 新建畜禽粪污罐式发酵处理中心的选址 应符合GB/T 36195的规定。 5.1.2 养殖场(小区)内 部自建畜禽 粪污罐式发酵 处理区的选址应符合 NY/T 682的规定。 5.2 布局 畜禽粪污 罐式发酵处理中心 的整体布局按 NY/T 3023 规定执行, 其中,粪污处理区 内设布局宜分为 收集暂存区、预混区、发酵区和贮存区 。 a) 收集暂存区包括 收集池和暂存区,收集池用于粪污的收集存放,暂存区用于辅料的堆放。 b) 预混区用于畜禽粪污、辅料、微生物菌剂的预处理和混合。 c) 发酵区用于放置发酵罐 及辅助设备,进行 混合物料的发酵。 d) 贮存区用于对发酵后的产物进行堆放熟化、过筛、打包和存放。 6 设施设备 6.1 总体要求 6.1.1 设施的建设规模、设备的配置标准和数量应坚持科学、经济、安全原则,根据 场地大小、物料 量、处理工艺、 发酵产物消纳周期等因素综合确定, 宜做到当日粪污当日处理,无法当日处理的,应在 3 d内处理。 6.1.2 设施的建筑工程按 NY/T 3023 规定执行。 其中,粪污处理区 厂房宜封闭建设,檐高 6 m以上, 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地面应硬化, 具有通风、防火、防雨、防水、防腐蚀 、防渗漏功能。预混 区、贮存区地面宜 按0.5 %~1 %的坡度设计以便于收集 渗出的液体进行回用 发酵。 6.2 设施 6.2.1 生产设施 主要包括粪污处理区厂房、机房、库房、粪污收集池等。 6.2.2 辅助设施 主要包括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通风设施、环保设施、化验室、管理用房、道路、绿 化等。 6.3 设备 6.3.1 预处理设备 DB51/T 3304 —2025 3 出料 进料 主要包括秸秆粉碎机、过筛机、粪污切割泵、粪污搅拌机、粪污喷淋机、混料机(车)等。 6.3.2 发酵设备 主要包括立式和卧式等类型发酵罐 。发酵罐 应具有进料、搅拌、控温、测湿、曝气、出料等功能, 宜配备发酵参数自动监测和控制系统 。搅拌方式可 选用自旋转无轴搅拌或搅拌轴搅拌。 6.3.3 后处理设备 主要包括鼓风机、翻堆机、 筛分机、包装机等。 7 处理工艺 7.1 工艺流程 畜禽粪污 罐式发酵处理工艺流程包括物料预处理、物料混合、罐内好氧发酵、后熟发酵及废气集中 处理等环节,见图 1。 图1 畜禽粪污罐式发酵处理工艺流程 7.2 混合物料的准备 7.2.1 物料要求 畜禽粪污、辅料、微生物菌剂的选用宜满足以下要求: a) 畜禽粪污:适用于罐式发酵处理的畜禽粪污总固体含量不宜低 于15 %,不应夹杂塑料、玻璃 瓶等杂质 ; b) 辅料:应具有良好的吸水性和保水性 ,无异味、无结块 ,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不应夹杂石块 、 土块等粗大硬块 ; c) 微生物菌剂:宜选用获得管理部门产品登记、生物活性强 、耐高温型、除臭和快速降解有机 质的复合菌剂。 7.2.2 物料预处理 物料混合前,畜禽粪污、辅料宜进行以下处理: a) 畜禽粪污:根据粪污不同来源 ,进行切割、搅拌等促进质地均匀 ,通过固液分离等促进粪污 总固体含量达到 7.2.1的要求; b) 辅料:秸秆类物料 粉碎后粒径宜为30 mm~50 mm的长度,芯壳、菌渣类物料破碎后粒径宜为 10 mm~20 mm的长度。 罐内好氧发酵 物料预处理 后熟发酵 物料混合 控温、搅拌、曝气 废气集中处理 粪污、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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