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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80 CCS A 45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4937—2025 马尾藻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Sargassum seaweed bed 2025 - 10 - 09发布 2025 - 11 - 0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937 —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局提出 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DB37/T 4937 —2025 1 马尾藻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马尾藻属物种进行海藻场生态修复的生境要求、修复技术、潮间带修复、潮下带 修复、维护与管理和效果监测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受损或退化马尾藻场生态系统的人工修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41339.1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339.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马尾藻场 sargassum seaweed bed 以马尾藻属海藻为主要支持生物的一类近岸生态系统。 4 生境要求 马尾藻场修复区域的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 a) 水质符合 GB 3097的规定; b) 选择的修复工具种适应于目标修复区域生态基线; c) 潮间带马尾藻场修复区有天然岩礁基质; d) 潮下带马尾藻场修复区的底质平坦、坡度小,能稳定布置人工藻礁,且底质承载力大于人工藻 礁重量; e) 修复区及周边海域透明度高、岩礁基质表面无大量沉积物、水流通畅、受风浪影响小。 5 修复技术 应完成资料收集与 实地踏勘后,确定马尾藻场类型,并根据类型选择适宜的修复技术。马尾藻场类 型及修复技术见表 1。 DB37/T 4937 —2025 2 表1 马尾藻场类型及修复技术 海岸带类型 修复技术 修复基质 工具种 修复方式 潮间带 自然基质 鼠尾藻 幼孢子体撒播 潮下带 人工基质 铜藻、海蒿子、海黍子 藻礁投放 在开展修复前 ,应选择满足第 4章要求的区域开展修 复区域环境监测,并记录如下信息: —— 海水水质情况; —— 修复区域生态基线适合的马尾藻属; —— 修复区域岩礁类型及地质情况; —— 修复区域海水透明度; —— 修复区域水文情况。 6 潮间带修复 种藻采集与促熟 采集种藻,放入育苗池中充气悬 浮培养促熟,培养温度 18 ℃~22 ℃,光照 3 000 lx~20 000 lx。 镜检 每日镜检幼孢子体放散情况,当幼孢子 体密度达到 2 个/mL以上时,采用倒 池虹吸法收集。 幼孢子体收集 用80目网袋滤除体积较大的藻体碎屑和杂质,用 200 目网袋过滤收集幼孢子体。 幼孢子体浓缩 收集到的幼孢子体经流动海水冲洗,置于容器中沉淀,倾去上清液,反复数次,得到高密度幼孢子 体。 幼孢子体撒播 清除岩礁表面影响工具种附着生长 的杂藻和敌害生物,将幼孢子体撒播至岩礁区域,密度 10 000 个 /m2~50 000 个/m2,允许采用遮阳网覆盖 24 h。 7 潮下带修复 人工礁体制作 根据目标修复 海域潮下带的环境特征,设计符合该海域的礁体类型,通常选用子母礁体,子礁宜选 用水泥与砂石(体积比为 1:3)混合制成的圆饼形礁盘。母礁宜选用钢筋混凝土制成的阶梯型、三角体 和长方体等礁体。预设连接孔套、连接 螺栓,连接固定子礁与母礁。 礁体附苗与培育 7.2.1 幼孢子体收集方法同 6.1~6.3。铜藻种藻培养温度 19 ℃~22 ℃,光照 2 000 lx~6 000 lx;海DB37/T 4937 —2025 3 蒿子种藻培养温度 21 ℃~22 ℃, 光照1 000 lx~5 000 lx; 海黍子培养温度 20 ℃~22 ℃, 光照5 000 lx~ 8 000 lx。 7.2.2 子礁平铺于育苗池底部,将采集的幼孢子体撒播于育苗池中,幼孢子体自然沉降于礁体完成附 着。 7.2.3 采用流水充气培养,温度 15 ℃~20 ℃、光照 5 000 lx以上,当附着的幼苗平均长度大于 2 mm 时,完成藻礁培育。 藻礁投放 采用平铺、堆投方式将子礁安装固定在母礁上,投放于目标修复海域。 8 维护与管理 维护和管理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根据马尾藻场修复区范围,周边设置显著标识物,避免人类活动对海藻场的影响; b) 定期清理幼苗固着区的沉积泥沙、竞争生长藻类和附生的敌害生物; c) 定期观察潮下带藻礁是否移位、塌陷或损坏; d) 制定台风和风暴潮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制定并开展灾后评估和修复措施。 9 效果监测 马尾藻场修复后,应逐月对幼苗成活率、分布面积、附着密度、生物量和覆盖度进行监测,监测记 录表见附录 A。 DB37/T 4937 —2025 4 A A 附录 A (资料性) 马尾藻场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记录表 马尾藻场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记录表见 表A.1。 表A.1 马尾藻场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记录表 修复区: 修复日期: 监测日期: 记录人: 海藻名称 幼苗成活率 % 分布面积 ha 附着密度 个/m2 生物量 g/m2 覆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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