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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CCS B 05 2310 牡丹江市 地方标准 DB 2310/T 142—2024 萌生林抚育技术规范 2024 - 08 - 05发布 2024 - 08 - 16实施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2310/T 142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归口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院、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 划设计院绥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唐丽丽、尹雪峰、李维、李冠霖、郑沅琨。 DB 2310/T 142 —2024 1 萌生林抚育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萌生林分抚育术语与定义、调查与设计、林木分级、适用条件、控制指标、采伐剩余 物清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检查验收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牡丹江地区萌生林分抚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萌生林 本规范指由天然阔叶树木伐桩上萌条、根蘖而形成的,属无性繁殖形成的森林。 3.2 综合抚育 针对单一森林抚育方式无法达到抚育目的林分, 而同时采取补植、 修枝等综合措施的森林抚育方式。 4 调查与设计 对萌生林抚育小班进行区划与调查;对抚育方式、指标、采伐量、附属设施、用工量、费用等进行 设计,形成设计说明书;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5 林木分类 萌生林林木类型分为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其他树。 5.1 目标树 目的树种、生活力强、干材质良好、没有损伤的林木。 5.2 辅助树 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树种,改善森林空间结构,保护和改良土壤等功能的 DB 2310/T 142 —2024 2 林木。 5.3 干扰树 对于目标树生长直接产生不良影响,或需要近期采伐的林木。 5.4 其他树 除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以外的树木。 6 适用条件 6.1 定株抚育 按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的规定执行。 6.2 透光伐 郁闭度≥ 0.8的幼龄林。 6.3 生长伐 a) 立地条件良好、郁闭度≥ 0.8,进行林木分类后,目标树、辅助树分布均匀的林分; b) 郁闭度≤ 0.7,下层目的树种每公顷幼树≥ 3000 株,或幼苗≥ 6000 株,分布均匀,并受非目 的树种抑制生长的林分; c) 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显著下降,枯立木、濒死木数量≥林木总数 15%的林分,符合本条件的, 应与补植同时进行。 6.4 修枝 顶端优势不明显,或枝下高较低,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林分。 6.5 补植 林木分布不均,存在林中空地。 7 控制指标 7.1 定株抚育 a) 平均胸径< 6 cm,抚育后均匀保留 3000株/hm2; b) 平均胸径≥ 6 cm,抚育后郁闭度保留 0.6以上。 7.2 透光伐 伐后郁闭度> 0.6。 7.3 生长伐 伐后郁闭度> 0.6,伐后目的树种平均胸径大于伐前胸径。 7.4 修枝 a) 平切法:使用锐利工具贴近树干自下向上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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