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B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952—2015 代替 DB 22/T 952-2002 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Green food–Technique regulations for rice production 2015 - 12 - 15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1 - 25 实施 发 布 DB22/T 952—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 952—2002,与DB22/T 952—2002相比除结构性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指标 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1) ——增加了7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修改了绿色食品的定义(见3.1) ——修改了第4章,明确为“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 ——增加了第5章“投入品管理” ——删除了秧本田比、苗床规格、旱育苗、钵育苗和盘土配置 ——增加了苗棚要求、苗床要求和钵(盘)土配置(见6.2.1、6.2.2和6.2.3) ——删除了苗床用药“福·甲双”,用“甲霜·噁霉灵”代替(见6.2.2和6.2.3) ——修改了“种子”部分,单列一条,进行了细化(见6.3) ——增加了种子的“质量”、“品种”要求(见6.3.1和6.3.2) ——增加了“晒种” (见6.4.1.3) ——修改了“消毒”部分,并改为“浸种”(见6.3.3.3) ——修改了播种期、播种量(见6.4.1和6.4.3) ——修改了“苗床管理”的内容(见6.5) ——修改了“本田整地”,改为“整地”(见6.6.1) ——修改了“建好方条田”(见6.6.1.1) ——删除了“秋翻地、“旱耙地、放水泡田、水整地”,改为“泡田耙地”(见6.6.1.2) ——修改了“本田施肥”,改为“本田施基肥”(见6.6.2) ——增加了“原则”和“方法”( 见6.6.2.1和6.6.2.2) ——修改了农家肥合理的使用范围,明确了使用化学合成肥料的元素用量(见6.6.2.2) ——修改了“移栽密度”(见6.7.3) ——修改了“移栽期”删除了“深水护苗”的内容(见6.8.1.1) ——修改了“分蘖期”的内容(见6.8.1.2) ——删除了“生长期” ——修改了“撤水期”的内容(见6.8.1.3) ——修改了“追肥”的内容(见6.8. 2) ——修改了防治“原则”(见7.1) ——增加了防治“对象”(见7.2) ——增加了“农业防治”和“物理防治”(见7.3.1和7.3.2) ——修改了“生物防治”的内容(见7.3.3) ——修改了“化学防治”(见7.3.4) ——增加了“收获、贮运与包装”和“记录”内容(见8.2,8.3和9)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I DB22/T 952—2015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牧、杨冬、许晓亮、王琦、鞠丽荣、杨秋苹、张金凤、于国栋、姜福旭、李 蔚、李岩、赵佰利、杨林、赵继权、张海亮、刘英姿等。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 ——DB22/T 952-2002 II DB22/T 952—2015 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地选择与管理、投入品管理、栽培技术、 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储运与包装、记录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水稻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419 绿色食品 稻米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 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 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 生产基地选择和管理 4.1 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深厚、土壤肥沃、理化性状 良好的地块。 4.2 基地管理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DB22/T 952—2015 a) b) c) d) e) f) g) 5 建立工作室,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病虫草害防治安全用药标 准一览表、基地管理及投入品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建立仓库,单独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 建立废弃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以便收集垃圾和农药空包装等废弃物与污染物; 有条件地区,宜建立良好的排灌系统; 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原则上不应低于每 6 年 1 次; 建立标志标牌,标示基地的位置、建设单位、作物名称、面积和范围等; 建立隔离防护,防止外源污染。 投入品管理 5.1 农药 5.1.1 采购 应采购符合 NY/T 393 要求的农药品种,并索取购药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或限 制使用的农药。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合法销售点销售的; b) 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c) 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d)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e) 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 f) 在保质期内的。 5.1.2 贮存 应当贮藏于厂区专用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仓库应符合防火、卫生、防腐、避光、通风等安全条 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 5.1.3 包装物处理 配置农药时应将农药包装物清洗干净,将清洗后的包装物毁坏,安全存放,防止重复使用,必要时 应贴上标签以便回收。 5.2 5.2.1 肥料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NY/T 394要求的肥料,并索取购肥发票或有效凭证,除国家规定的免于肥料 登记和无需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外。应采购下列肥料: a) 合法销售点销售的; b) 有肥料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的; c) 有肥料生产许可证的; d)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的; e) 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 f) 保质期内的。 5.2.2 2 贮藏 DB22/T 952—2015 应贮藏于专用仓库,避免受潮和人员中毒,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混杂堆放。 5.2.3 包装物处理 肥料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不可另做它用。 6 栽培管理 6.1 苗床地选择 选择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背风、向阳、水源方便、地势高燥、排水良好的地块作苗床地。 6.2 整地做床 6.2.1 苗棚要求 建棚原则以苗棚不向苗床滴水,中、大棚通风口高度以距地面1米为宜。 6.2.2 苗床要求 土壤化冻10 cm 以上时开始做床,浅翻10 cm,床高 5 cm 以上,每平方米苗床施腐熟优质农肥5 kg~ 2 2 10 kg。播前每平方米苗床用30%甲霜·噁霉灵水剂1.2 g/m ~ 1.8 g/m ,兑水喷透为止,防治水稻立枯 病。 6.2.3 钵(盘)土配制 取2 年内未使用过除草剂的旱田土或水田土与腐殖土按容积4: 1比例混合后,根据育苗方法和区 域,将ph调至4.0~5.5 ,用6 mm~10 mm 网眼筛过筛,再与30%甲霜·噁霉灵水剂1.2 g~ 1.8 g拌土 10 kg~15 kg混拌均匀。 6.3 种子 6.3.1 质量 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要求。 6.3.2 品种 以“熟期适宜,抗逆性强”为原则,选用国家或吉林省审定通过的,高产优质品种。不得使用转基 因品种。 6.3.3 6.3.3.1 种子处理 晒种 浸种前一周选晴天将种子晒1 天~2 天,然后将晒好的种子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 6.3.3.2 选种 用比重为1.13的盐水选种后,用清水清洗2 次以上。 6.3.3.3 浸种 3 DB22/T 952—2015 用1%石灰水澄清液浸种,15 ℃~20 ℃ 时浸5天~7 天,积温达到100 ℃。水层要淹没种子 10 cm~ 15 cm,避免直射光,浸后将稻种洗净或播前用25 g/L 咯菌腈悬浮200 ml/100 kg~300 ml/100 kg 浸种, 直接催芽。 6.3.3.4 催芽 将浸泡好的稻种置于28 ℃~32 ℃ 条件下破胸,时间24 小时~36 小时,以芽长1 mm为宜。 6.4 播种 6.4.1 播期 一般在4 月上中旬,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5 ℃ 或夜间最低温度稳定通过0 ℃ ;机插盘育苗于插秧 前30 天播种,手插旱育苗和钵盘育苗于插秧前35 天播种。 6.4.2 方式 人工播种或使用定量定位播种器。 6.4.3 播量 旱育苗播芽籽每平方米300 g以下;机插盘育苗,每盘播芽籽100 g~150 g ;钵盘育苗每钵体播芽 籽3 粒~5 粒。 6.5 苗床管理 6.5.1 温度 播种到出苗期棚内地表温度要控制在32 ℃以内,出苗至2.5 叶期温度控制在25 ℃ ~ 28 ℃,2.5 叶后温度控制在22 ℃~25 ℃,插秧前5 天~7 天最低温度高于10 ℃转入自然炼苗。 6.5.2 水分 覆膜前浇一次透水,苗齐后于清晨观察叶尖情况,如无吐水,可浇一次透水,以此循环。 6.5.3 追肥 秧田肥力不足时或移栽前 3 天用硫酸铵每 100㎡ 苗床用量 2.5 kg ~ 3.0 kg ,兑水 100 倍液 喷施后再用清水冲洗一次。 6.5.4 防病 在一叶一心期,用0.3% 多抗霉素水剂5 ml~10 ml/㎡ 喷雾,防治苗期立枯病。 6.5.5 除草 采用隔年土和苗床保护措施,可有效减少杂草发生,同时结合人工除草;或用50%二氯喹啉酸可湿 2 2 性粉剂60 mg/m ~ 70 mg/m ,兑水喷雾。 6.6 6.6.1 4 本田整地施基肥 整地 DB22/T 952—2015 整地前清理好排灌渠系,保证水流畅通。 6.6.1.1 建好方条田 2 2 池田面积以1000 m ~5000 m 为宜,单排单灌。 6.6.1.2 泡田耙地 早放水,早泡田,打好池埂,整平耙细。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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