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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40.10 B 92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320—2016 规模化肉羊场建设 2016 - 10 - 26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1 - 26 实施 发 布 DB41/T 1320—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畜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畜牧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泽君、曹正辉、晁先平、华磊、辛晓玲、王晓佩。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姜建瑛、周永亮、范存威、张翼、陈振辉、文欣伟、李倩。 I DB41/T 1320—2016 规模化肉羊场建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肉羊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 备、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与结构、公用工程设施、防疫隔离设施与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规模化肉羊场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J 52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J 65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682 畜禽场场地设计技术规范 NY/T 2771 农村秸秆青贮氨化设施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舍 用于病羊、进场羊的隔离、观察的羊舍。 3.2 羊场废弃物 主要包括羊粪、尿、尸体及相关组织、垫料、过期兽药、残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畜牧兽医器械及 包装物和污水。 3.3 净道 羊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 1 DB41/T 1320—2016 3.4 污道 粪便等废弃物和病死动物运输的道路。 3.5 全混合日粮(TMR) 根据肉羊生产和生理生长的日营养需要,将粗饲料、青饲料、青贮饲料和精料补充料,按照一定比 例、顺序放入专用搅拌设备、经充分混合加工而成的一种营养相对平衡的混合饲料。 4 建设规模与设施 4.1 规模划分 规模化肉羊场的建设规模可按表 1 划分 表1 规模化肉羊场建设规模划分 单位:头 种类 大型规模化肉羊场 中型规模化肉羊场 小型规模肉羊场 肉羊场存栏量 ≧3000 1000~2999 500~999 4.2 设施 4.2.1 管理及生活设施 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门卫值班室等。 4.2.2 生产设施 牛舍。 4.2.3 辅助生产设施 干草库、饲料库、青贮池、更衣淋浴室、消毒室、兽医室、化验室、饲料加工间、贮藏间、仓库、 水泵房、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地磅房、车库、机修车间等。 4.2.4 废物处理设施 粪污贮存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5 选址与建设条件 5.1 5.2 5.3 5.4 5.5 场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环评要求。 场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势高燥处,在丘陵山地建场时宜选择阳坡,坡度不宜超过 20°; 场址应符合 GB/T 20014.6 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畜禽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 电力应充足可靠,供电系统符合 GBJ 52 和 GBJ 65 的要求。 6 工艺与设备 2 DB41/T 1320—2016 6.1 规模化肉羊场工艺 6.1.1 提倡将粗饲料和精饲料混合均匀以全混合日粮方式饲喂;每天饲喂 2 次;自由饮水。 6.1.2 清粪方式:采用人工或机械清粪。 6.2 生产设备 设备应选用通用性强、高效低耗、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定型产品,设备要求无毒害、耐腐蚀、易除粉 尘、结实耐用、配件齐全,能及时更替,便于维修,主要设备见表2。 表2 规模化肉羊场主要养殖设备 项目 主要设备种类 草料加工设备 铡草机、揉丝机、粉碎机、取料机、全混合日粮搅拌机 饲喂设备 运输撒料车、饮水器 环控设备 高压水枪、风机、保温灯、 粪污处理设备 刮粪机、粪便运输车、抛翻机 7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7.1 规划布局 7.1.1 应符合 NY/T 682 的要求。 7.1.2 建筑设施依次按主导风向和地势位置划分成以下分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和废 弃物处理区。 7.1.3 生活管理区一般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者侧风处。 7.1.4 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设备维修、物资仓库、饲料贮存等设施,这些设施应 靠近生产区。 7.1.5 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严格隔开,并设消毒池、消毒室。 7.1.6 废弃物处理区主要包括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设施等,设在场区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并与管 理区、生产区保持适当的防疫安全距离;与生产区和场外的联系应有专门的大门和道路。 7.1.7 道路设置要符合 NY/T 682 的要求。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应避免交叉与混用。 7.1.8 羊舍间距应满足通风、防疫、消防要求,宜为檐高的 3~5 倍。 7.2 建设用地 7.2.1 建设用地类型 项目用地类型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7.2.2 规模化羊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模肉羊场用地规模指标为:按每只羊8 ㎡~10 ㎡计算。 规模肉羊场占栏位面积指标按下表3规定。 3 DB41/T 1320—2016 表3 各类羊群饲养密度 单位为平方米每只 类别 种公羊 占栏位面积 单栏 4.0~6.0 群饲 2.0~2.5 种母羊(含妊娠、产羔母羊) 1.0~2.0 育成公羊 0.7~1.0 育成母羊 0.7~0.8 断奶羔羊 0.4~0.5 生长育肥羊 0.6~0.8 运动场面积 运动场面积为羊舍面积 的2~4倍 8 建筑与结构 8.1 羊舍建筑的基本要求 8.1.1 建筑形式 封闭式和半封闭式 8.1.2 栏位排列方式 单列式、双列式、多列式。 8.1.3 羊栏、羊床、饲槽 羊床可由竹、木、混凝土制品等材料制成。 山羊:公羊围栏高1.2 m~1.5 m;成年羊围栏高1 m~1.2 m;其他羊围栏高1 m。 绵羊:公羊围栏高1.2 m;成年羊围栏高0.9 m~1.0 m;其他羊围栏高0.8 m。 饲槽底面比羊站立位置高出:绵羊0 cm~10 cm、山羊25 cm~35 cm。饲喂挡墙高度10 cm~15 cm。 8.1.4 饲喂通道 单列式宽度1.8 m~2.5 m;双列式宽度2.3 m~3 m;全混合日粮机饲喂通道3 m~3.5 m。 8.1.5 饮水系统 羊舍和运动场应有饮水器或水槽。每个饮水器能提供6~8只基础母羊、10~14只育肥羊使用。 饮水槽按照每头基础母羊20 cm饮水位的需求设计。 8.1.6 运动场 设在羊舍的前面或后面,面积应为羊栏位置面积的2~4倍。 8.2 饲料贮存、加工设施 8.2.1 青贮池 按NY/T 2771进行设计建设。 4 DB41/T 1320—2016 8.2.2 草库 贮备量应满足一年的需要量。草库檐高 4 m~6 m。 8.2.3 料库及精料加工车间 精饲料贮备量应能满足一至两个月的需要量。 8.3 结构 规模化肉羊场各类建筑结构可根据建场条件选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结构形式宜选用门式钢架结构、屋架结构。 抗震设计按照GB 50011的规定执行。 设计荷载按照GB 50009的规定执行。 基础设计按照GB 50007的规定执行。 9 公用工程设施 9.1 规模化肉羊场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可采用水塔、蓄水池或压力罐给水管网供 水。 9.2 规模化肉羊场应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其供电设施应与场内用电负荷相匹配。各种电器设备及其传 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接地装置和避雷装置。场内应有市话网络或无线通讯网络。 9.3 场区生产及生活污水采用暗管排放、雨水可采用明沟排放,两者不得混排。在设计排污沟大小时 应考虑最大排水量。明沟设计尺寸宜为:深 300 mm,上口宽 300 mm~600 mm,沟底坡度不小于 0.3%。 9.4 场内净道宽度 3.5 m~6 m、污道 2.5 m~3 m。道路路面应硬化,宜采用混凝土路面。 9.5 羊场应采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设施,按照 GB 50039 要求,各羊舍的防火间距为 12 m, 草库与牛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大于 20 m。草库及料库 20 m 以内分别设置消防栓,可设置专用消防 泵与消防水池及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用水可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消防用水源、水 压、水量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通道利用场内道路,应确保场内道路与场外公路畅通。 10 防疫隔离设施 10.1 羊场应加强整体防疫体系,各项防疫设施应完整、配套、实用性强。 10.2 羊场四周应建围墙,并设绿化隔离带,生产区入口处应有车辆消毒设施和人员淋浴消毒间。进入 生产区的人员、车辆应严格消毒,并定期对净道与污道进行消毒。 10.3 规模化肉羊场如需分期建设时,先期工程应形成独立的生产区域。后续施工区应形成独立的施工 区,并设置隔离沟、隔离带等有效的防疫措施,以保证生产区的安全生产。 11 环境保护 11.1 新建肉羊场应进行环境评估,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11.2 肉羊场应具备与生产能力(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粪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羊粪堆放区域要有防 渗漏、防雨淋设施。 11.3 新建肉羊场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与肉羊场建设同步进行,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 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 11.4 规模化肉羊场粪便必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加以合理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堆肥和粪便应符 合 GB 7959,并及时运出场外。 11.5 规模化肉羊场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 5 DB41/T 1320—2016 11.6 规模化肉羊场的空气环境、水质、土壤等环境参数应定期进行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做出环境评 价,提出环境改善措施。 11.7 羊舍的生产噪声或外界传入的噪声不得超过 85 dB,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车间,应控制噪声声源,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隔音减噪控制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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