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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 16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3002—2016 社区型旅游景区和谐发展指南 Guidelines for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attrac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6 - 02 - 02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3 - 02 实施 发 布 DB34/T 3002—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安徽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局、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标准化协会、安徽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黟县徽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黄山京黟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颍上县八里河旅游景区、南陵县丫山花海景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冉冉、于天厚、张阳志、李国庆、赵各、顾彬、胡国权、傅良成、汪国平、 彭彦彬、汪杰、丁林峰、刘璐、牛彦。 I DB34/T 3002—2016 引 言 旅游景区是一个地区或国家旅游整体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旅游景区的综合品质直接影响到一个地 区或国家旅游业发展水平与竞争能力。伴随着中国旅游业30多年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在取得巨大成就 的同时,也正面临着创新发展的抉择,其中,重中之重在于促进社区型旅游景区和谐发展,这将是一个 不断调适冲突、调整利益关系的持续过程。 发展旅游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正如《可持续旅游宪章》指出:“旅行 与游览有助于密切人际关系,促进人类和平,使人们理解并尊重文化的多元化与生活方式的多样性。” 这也意味着,一方面,社区和谐本身就是旅游景区的灵魂,另一方面,旅游景区的发展成果应当惠及社 区与当地居民。 本标准从时代要求出发,旨在引导与促进社区型旅游景区平衡性发展、包容性发展、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结合了我国社区型旅游景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了国内外相关参考资料和技 术规程。 II DB34/T 3002—2016 社区型旅游景区和谐发展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型旅游景区和谐发展要求的术语与定义、运营与管理要求、资源与环境要求、经 济与社会发展要求、游览与体验要求以及评价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古城镇古村落、乡村旅游目的地、民族旅游目的地等社区型旅游景区,其他类型景区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777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0647.1-2006 社区服务指南 第1部分:总则 GB/T 26355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GB/T 26363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LB/T 034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工作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 community 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 [GB/T 20647.1-2006 中定义 3.1] 3.2 社区型旅游景区 community attraction 1 DB34/T 3002—2016 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并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社区。旅游业 是该社区的主要经济形式之一,且社区通常是先于旅游景区存在的。 3.3 和谐发展 harmonious development 指“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竞争、共生、自生机制的完善结合,是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 展规律、自然科学规律的发展方式。 4 管理与运营要求 4.1 发展战略 旅游景区应按照下列要求制订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a) 综合考虑环境、经济、社会、文化、质量、健康与安全、审美等各种因素; b) 有社区机构、居民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 c) 中长期发展战略应当向公众公开。 4.2 管理组织 4.2.1 应明确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NGO)、旅游企业等各自支持社区和谐发展的工作职责。 4.2.2 应建立社区和谐发展工作职能部门、工作组或工作委员会等有效的组织体系。这些机构通过有 效协调私营、公共部门携手合作的方法与途径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4.2.3 工作职能部门、工作组应与目的地规模相适应,并明确了其在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 的管理职责、监管责任、执行能力。 4.2.4 倡导建设社区志愿者组织以及慈善机构;吸引社会公众与来访游客广泛参与。 4.2.5 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利益共同体联盟。 4.3 监测体系 4.3.1 应针对环境、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社区与居民等方面的事务建立监测、公开报告、应对 措施等综合体系。 4.3.2 旅游景区应对这些监测系统进行周期性的复审与评估。 4.4 规划与建设 4.4.1 规划法规体系 4.4.1.1 应颁布实施包括规划准则、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在内的规划法规体系,该体系应当展开环境、 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并综合考虑了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可持续性。 4.4.1.2 该体系旨在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该体系在制订过程中,应吸纳当地公众意见以及通过全面 评审,经历了公众咨询等环节之后,方可加以实施。 4.4.2 建设管理 4.4.2.1 建设选址 4.4.2.1.1 选址应符合总体规划并符合下列要求: a) 保留主要景观视线走廊; 2 DB34/T 3002—2016 减少原始地形地貌的改变; c)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d) 古树名木保护规定。 4.4.2.1.2 选址论证应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a)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 1) 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2) 环境现状条件分析; 3) 方案论证。 b)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景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 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 4)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b) 4.4.2.2 环境影响减缓 4.4.2.2.1 环境影响减缓的对策应包括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划定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设定环境准入 标准、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等。 4.4.2.2.2 环境影响减缓的措施应包括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景观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4.4.2.3 景观与生态修复 景观与生态修复管理应包括技术对策和政策对策: a) 景观与生态修复的技术对策应包括生态敏感因子甄别、 生态敏感区域评价、生态影响程度评价。 b) 景观与生态修复的政策对策应包括建立生态补偿和环境治理措施。 4.5 所有权的获得与保障 4.5.1 关于所有权征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社区型旅游景区被颁布并得到了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应遵 从于公众以及原居民的权利,且进行了公众咨询。 4.5.2 遵循社区土地使用补偿原则,对旅游景区内旅游用地的征用,应进行第三方评估,并采取适当 的方式进行等额补偿。 4.5.3 在社区公众以及原居民没有被事先告知、没有征求他们同意和/或他们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的情 况下,不允许对他们进行重新安置。 4.6 安全与卫生 4.6.1 安全保障体系 4.6.1.1 4.6.1.2 4.6.1.3 等内容。 4.6.1.4 应建立应对犯罪、安全与健康危害等方面的机制。 安全保障体系应包括监测、预防、处置以及公开报告等方面的程序。 安全管理应包括游览安全(应符合 GB/T 17775 的规定)、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旅游救援救助体系。 4.6.2 危机预防与应急管理 3 DB34/T 3002—2016 4.6.2.1 应建立适用自身危机预防与紧急事件应对的计划,且该计划应根据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的变 化而及时更新。 4.6.2.2 该计划中的重要内容应与社区居民、游客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4.6.2.3 该计划应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实施步骤以及针对员工、游客、当地居民的教育培训计划及其 相应的资源保障。 4.6.2.4 安全预警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旅游景区安全状况评估,并对外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4.6.3 环境卫生指标控制 4.6.3.1 4.6.3.2 4.6.3.3 4.6.3.4 4.6.3.5 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的一类区要求。 地表水主要指标应符合 GB 3838 规定相应水体功能区水质要求。 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096 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O 类要求。 土壤指标应符合 GB 15618 的一级要求。 环境卫生、容貌、行业卫生管理状况应符合 GB 9664、GB 16153 的要求。 4.7 营销宣传 4.7.1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主张(要求)及其产品、服务等方面的营销宣传应准确表达。 4.7.2 营销与宣传资讯应秉持诚信、尊重他人的原则与当地社区、游客进行沟通。 4.8 旅游季节性调控 4.8.1 旅游景区应动用多种手段并以适宜的方式来降低旅游季节性波动,努力平衡当地经济、社区、 文化、环境等方面需求。 4.8.2 旅游景区应努力寻求不同季节的旅游发展机遇。 4.9 满足不同人群的可进入条件 4.9.1 在一定前提条件下,景观景点及其设施都应当向所有人群开放。 注:景点包括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景点;人群包括残疾人以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 4.9.2 一些无法直接进入的景观景点及其设施,应当通过妥善的设计以及实施方案来解决存在的可进 入性的问题。 注:该方案应当维护景观景点完整性的前提下,适度考虑游客住宿等需求的供给条件。 4.10 应对气候变化 4.10.1 应建立能够识别因气候变化而带来的风险与机遇的管理体系。 4.10.2 该体系倡导旅游景区在项目开发、选址、设计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考虑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4.10.3 该体系应有助于实现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及其适应能力,并应向当地居民、游客进行气候方面 的公共宣传与教育。 4.11 标准化水平提升 4.11.1 应建立相应机制来促进旅游景区内企事业单位平衡性发展、包容性发展、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水 平提高。 4.11.2 旅游景区应让公众知悉已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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