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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00.10 Q 13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971—2019 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2019 - 04 - 28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5 - 28 实施 发 布 DB13/T 297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唐山市乡镇建材管理服务处、河北省乡镇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唐山 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河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石家庄市散装水泥发展 中心、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沧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世程干粉砂浆有限公司、 唐山润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沧州金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点石成金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展创建 材有限公司、承德丽砂宝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力德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 材评价中心、秦皇岛骊拓建筑节能材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静波、杜旭光、于和水、赵国浩、田海燕、王立杰、王铁军、宋才峰、刘 波、 韩国胜、桑志辉、张成林、王振永、杨 景、成同辉、赵 欣、袁飞虎、辛金玉、赵玉梅、王宝华、张 永利、肖群芳、杨海生、杨海娇、李 东、张松林、严学松、张 颖、于晓强、陈 强、张晓然、张文 刚、刘国东、郑超新、张长帮、宋素亚、郑东旭、赵德龙、董淑娟、张会云、张丽霞、刘洪江、张 鑫、 季红霞、吴占兴。 I DB13/T 2971—2019 引 言 为实现预拌砂浆企业的绿色生产,将绿色理念贯穿于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和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环境、领导作用、支持资源、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等管理内容中,特制定本规 程。 II DB13/T 2971—2019 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环境、领导作用、支持 资源、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企业的绿色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 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生产 green production 在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科学管理和技术为手段,对预拌砂浆 生产全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预拌砂浆在厂区建设中用地集约化,在生产、运输及应用过程中原料无害 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的生产方式。 4 基本要求 4.1 应加强绿色生产的质量管理。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19001 的要求。 4.2 应加强绿色生产的环境管理。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的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24001 的要求。 4.3 应加强绿色生产的能源管理。宜按照 GB/T 23331 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 4.4 应加强绿色生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 ISO 45001 的要求。 5 组织环境 1 DB13/T 2971—2019 5.1 组织所处的环境 预拌砂浆企业应确定与绿色生产相关的组织环境。这些环境应包括: a) 政府部门对预拌砂浆企业提出的绿色生产要求; b) 法律法规中与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有关的要求; c) 客户提出的与绿色生产相关的要求; d) 本企业应当确定的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绿色生产的内部环境要求。 5.2 管理体系的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应包括与绿色生产 有关的活动。 6 领导作用 6.1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管理层成员应履行以下领导作用和承诺: a) 对绿色生产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b) 确保建立包含绿色生产要求的方针和目标, 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c) 确保将绿色生产要求融入企业的业务开展过程; d) 确保可以获得绿色生产所需要的资源; e) 就有效开展绿色生产的重要性和符合绿色生产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f) 确保绿色生产实现其预期结果; g) 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生产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贡献; h) 促进绿色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i) 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j) 确定、理解并持续地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k) 确定和应对可能影响绿色生产管理效果的风险和机遇; l) 始终致力于增强顾客满意度。 6.2 方针目标 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管理层成员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方针目标,方针目标应: a) 根据企业所处的环境、相关方的需求及绿色生产活动制定; b) 包括与绿色生产有关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和承诺; c) 包括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6.3 岗位、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管理层成员应确保与绿色生产活动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 理解。 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管理层成员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 确保绿色生产管理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b) 确保有关绿色生产的制度和程序建设、实施考核及人员奖惩; c) 确保与绿色生产管理有关的生产活动获得预期结果; d) 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的管理层成员报告绿色生产管理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 2 DB13/T 2971—2019 7 支持资源 7.1 人员 7.1.1 预拌砂浆企业应确定并配备绿色生产管理所需的人员。 7.1.2 预拌砂浆企业配备的绿色生产有关的人员能力应符合绿色生产岗位的要求。 7.1.3 预拌砂浆企业应开展与绿色生产相关的人员培训,并对其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以确保其掌握 绿色生产的新知识和新要求。 7.1.4 预拌砂浆企业人员应知晓和理解绿色生产岗位职责、权限和方针目标。 7.1.5 预拌砂浆企业应根据人员对绿色生产有效性作出的贡献,施行绩效奖惩考核。 7.2 设备设施 7.2.1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绿色生产各环节有关的设备设施管理控制图表,明确各环节设备设施应当 控制的参数和要求。 7.2.2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绿色生产有关的设备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主 要设备故障率应不高于 5 %。 7.2.3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除尘、清扫、清洗等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满足环保要求。 7.2.4 预拌砂浆企业应对配备的噪声隔离设施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 7.3 厂区 7.3.1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厂区绿化日常管理制度,确保绿地率持续保持。 7.3.2 湿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车辆出入清洗制度。 7.3.3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厂区清扫、抑尘制度。 7.4 采购 7.4.1 预拌砂浆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噪声、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对其监测服务开 展有效性评价。 7.4.2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筛选符合绿色生产要求的原燃料供应商,并对其提 供的产品和服务开展质量评价。 7.4.3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运输外包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全流程符合绿色生产管理要求。 8 运行 8.1 原料 8.1.1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制度,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 确定掺配比例。 3 DB13/T 2971—2019 8.1.2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质量验收制度,监测其指标性能和有害物质限 量。 8.2 能源 8.2.1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清洁能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8.2.2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能源使用制度和程序,减少能源消耗。例如错峰生产等。 8.3 生产过程 8.3.1 预拌砂浆企业应设置绿色生产质量控制图,明确各环节应当控制的参数和要求,并有效实施。 8.3.2 预拌砂浆企业应针对生产过程所有环节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排放和固体废物、废水处理 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内容包括资源配备、控制目标、控制措施、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 8.4 试验室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以下试验室管理制度和程序: a) 取样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程序; b) 试验室废弃物、废水管理制度; c)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质量统计制度。 8.5 储存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原料和产品储存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至少应涉及以下方面: a) 原料和产品的储存应有抑制扬尘的控制程序,确保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b) 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应有标识,并分区存放,避免混杂; c) 应建立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绿色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散装干混砂浆的入罐、使用洁净化。 8.6 运输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绿色运输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至少应涉及以下方面: a) 根据地理位置、运输距离、产品数量计算运输能耗,选择合理运输方式,降低运输能耗; b) 运输车应使用清洁能源,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 求; c) 运输过程应有无组织排放控制程序,避免遗撒,确保运输洁净化; d) 湿拌砂浆运输车的清洁清洗控制程序; e) 袋装砂浆装卸时,岗位人员操作应配戴保证人身职业健康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 9 绩效评价 9.1 内部审核 9.1.1 预拌砂浆企业内部审核应涉及绿色生产的全部环节和要素。 9.1.2 预拌砂浆企业应根据审核情况确定不符合项和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绿色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9.2 管理评审 9.2.1 总则 4 DB13/T 2971—2019 预拌砂浆企业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审时,除了基本要求外 还应包括与绿色生产管理相关的因素,以确保与绿色生产管理相关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9.2.2 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以往管理评审采取的与绿色生产管理相关的措施情况; b) 与绿色生产管理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 有关绿色生产的目标方针完成情况; d) 人员配备和技术能力情况; e) 支持资源配备和运行情况; f) 绩效指标评价的结果; g) 内审的结果和整改情况。 9.2.3 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绿色生产管理所需的决定和措施: a) 绿色生产管理和控制程序所需的变更; b) 绿色生产管理资源的需求; c) 绿色生产管理改进措施。 9.3 绩效评价 9.3.1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实施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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