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152—2019 代替 DB22/T 1152-2009 榆耳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afe production technique rules of Gloestereum incarnated (yu′er) 2019 - 10 - 14 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 - 11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115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22/T 1152-2009 《无公害食品 榆耳生产技术规程》。与 DB22/T 1152-2009 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榆耳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中的术语; ——修改了“基本要求”一章; ——增加了“生产环境”一章; ——增加了“投入品管理”一章; ——修改了 “生产技术”一章中“选种、培养料、装袋、灭菌、接种、培养、催耳、出耳”内容; ——增加了“病虫害防治”一章; ——修改了“采收干制”一章部分内容; ——增加了“包装标识”一章; ——增加了“贮藏运输”一章; ——增加了“记录与档案”一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园艺特产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龙、苏玲、田恩静、张雪超、李丹、冀瑞卿、齐义杰、马秀华、张波。 本标准代替了 DB22/T 1152-2009。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 1152-2009。 I DB22/T 1152—2019 榆耳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榆耳(Gloestereum incarnated)安全生产的生产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要求、病 虫害防治、采收干制、包装标识、贮藏运输、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榆耳熟料袋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标准 GB/T 6192 黑木耳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2798.1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NY/T 2798.5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5部分:食用菌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SN/T 2360.2-2009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第 2 部分:酸度调节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理成熟 physiological maturity 菌丝长满栽培容器后,继续培养产生出菇特征的现象。 3.2 二场制 two-zone system 菌丝体培养和子实体培育在两个场地进行。 4 生产环境 4.1 产地环境 1 DB22/T 1152—2019 生产场所应符合 NY/T 2798.5 的规定。出耳场地应远离农作物种植区,避免除草剂等化学农药飘 移对榆耳造成危害。 4.2 发菌场所 选择温室、大棚或菇房等作为发菌场所。层架、挂网或地面堆叠发菌,层架低于 7 层、挂网高度 低于 2.4 米,并设置运输通道,安装增温和通风设施,调节室(棚)内温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4.3 出耳场所 采用二场制栽培方式,温室或大棚出耳,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内,便于控制温度和通风。温室或 大棚上覆盖遮阳网或稻草帘遮阴,调节温度和光照强度。 5 投入品管理 5.1 原料要求 5.1.1 5.1.2 5.1.3 5.1.4 5.1.5 5.2 管理应符合 NY/T 2798.1 的规定。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培养基质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NY 5099 的规定。 熟石灰应符合 SN/T 2360.2-2009 中 A.23 的规定。 栽培容器质量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 菌种 5.2.1 品种 选用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并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认)定或登记的品种。并且提前进行出耳试 验,达到要求后再进行大规模栽培。 5.2.2 扩繁与贮藏 榆耳菌种扩繁与贮藏应符合 NY/T 528 的规定。 5.3 农药 5.3.1 采购 不得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下列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 a) 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b) 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c)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d) 标签内容完整的; e) 保质期内的; f) 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 5.3.2 2 贮存 DB22/T 1152—2019 应贮存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 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 农产品、饲料等混放。 5.3.3 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 3 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 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 5.4 机械设备 拌料机、装袋机、常压灭菌锅等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相关鉴定部门出具的许可证; b) 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 6 生产要求 6.1 生产季节 6.1.1 春季出耳 2 月 ~ 3 月生产菌袋,3 月 ~ 4 月发菌,4 月 ~ 6 月出耳。 6.1.2 秋季出耳 5 月 ~ 6 月生产菌袋,6 月 ~ 7 月发菌,8 月 ~ 10 月出耳。 6.2 工艺流程 备料→预湿→拌料→装袋封口→常压灭菌→冷却→接种→发菌→开袋催耳→出耳→采后管理 6.3 技术要点 6.3.1 备料 根据当地原料资源选择适宜的培养基配方(配方见附录A),配方中的原料质量应符合 5.1 的要求。 6.3.2 预湿 粒径大于 0.5 厘米的玉米芯颗粒和木屑用清水拌料后预湿 1 天~ 2 天,粒径小于 0.5 厘米的玉 米芯颗粒和木屑直接拌料,拌料后堆闷 2 小时。 6.3.3 拌料 6.3.3.1 6.3.3.2 6.3.4 以机械拌料为宜,也可人工拌料。 将磷酸二氢钾溶于清水后拌料,要求均匀一致,培养料含水量以 60% ± 2% 为宜。 装袋封口 6.3.4.1 应采用装袋机装袋,以使用 16.5 厘米 × (36 ~ 40)厘米 × 0.04 厘米规格的低压乙烯 袋为宜,装料高度 20 厘米 ~ 22 厘米、湿重 1.25 千克/袋 ~ 1.45 千克/袋,其他规格的栽培袋装 料高度应为塑料袋长度的 60%。 3 DB22/T 1152—2019 6.3.4.2 6.3.5 以套环和无棉盖体封袋口为宜,也可使用撕裂膜捆扎绳扎紧袋口。 常压灭菌 应使用常压蒸汽灭菌锅灭菌,快速升温至 75 ℃ 排净锅内冷空气,要求 2 小时 ~ 4 小时料袋温 度达到 100 ℃,保持 10 小时 ~ 12 小时后自然降温冷却。 6.3.6 冷却 灭菌锅内料袋温度降至 60 ℃ 或以下时,取出料袋放入冷却室或接种场所内,自然冷却至常温或 25 ℃。 6.3.7 接种 6.3.7.1 消毒 将菌种、料袋和接种工具一起放入接种箱内等接种场所后,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烟剂熏蒸 30 分钟 后接种。 6.3.7.2 接种 6.3.7.2.1 6.3.7.2.2 6.3.7.2.3 6.3.8 先用 75% 酒精棉球擦手和接种工具,然后将接种勺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灭菌。 打开菌种用接种勺去掉老化菌皮,将菌种取出放入料袋表面,接种后马上封好袋口。 1 瓶 500 毫升菌种应接种 10 袋 ~ 12 袋; 1 袋菌种应接种 25 袋 ~ 30 袋。 发菌 6.3.8.1 摆放 发菌场所先用 500 倍的克霉灵水溶液喷雾净化增湿, 再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烟剂熏蒸 24 小时后, 将接种的菌袋放入发菌室内按照如下数量进行摆放: a) 层架发菌以 1 平方米低于 300 袋为宜; b) 网格发菌以 1 平方米低于 500 袋为宜; c) 地面堆叠发菌以 1 平方米低于 200 袋为宜。 6.3.8.2 环境管理 6.3.8.2.1 6.3.8.2.2 6.3.8.2.3 6.3.8.2.4 6.3.8.3 发菌期间温度控制在 24 ℃ ± 2 ℃,最高不超过 28 ℃; 空气相对湿度在 60% ~ 65% 之间; 黑暗发菌,光照度在 100 勒克斯以内; 前 7 天内避免通风,第 8 天后根据菌丝生长情况进行通风。 后熟培养 菌丝长满袋后,在 22 ℃ ± 2 ℃ 条件继续培养 7 天 ~ 10 天,促进菌丝生理成熟。 6.3.9 开袋催耳 6.3.9.1 将达到生理成熟的菌袋去掉套环和无棉盖体,或解开捆扎绳,并拉直袋口。 6.3.9.2 温度控制在 17 ℃ ~ 22 ℃ 之间,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 80% ~ 85%,光照强度提高到 500 勒克斯 ~ 800 勒克斯。 4 DB22/T 1152—2019 6.3.10 出耳 6.3.10.1 原基分化 温度控制在 10 ℃ ~ 20 ℃ 之间,适宜温度 14 ℃ ~ 16 ℃,利用喷灌设施喷水增湿,空气相 对湿度保持在 85% ~ 90%,喷水后通风 10 分钟 ~ 20 分钟,使子实体原基表面无水珠;光照度控制 在 500 勒克斯 ~ 1000 勒克斯。 6.3.10.2 子实体生长 当子实体直径长至 3 厘米时,温度控制在 14 ℃ ~ 20 ℃ 之间,最适温度 15 ℃ ~ 18 ℃,保 持空气相对湿度在 80% ~ 90% 之间,喷水增湿度后通风,子实体表面应湿润无水珠;光照强度达到 1000 勒克斯以上,促进色素产生。 6.3.11 采后管理 采后停止喷水 2 天 ~ 3 天,待耳基创口干燥收边并长出白色绒毛状菌丝层后,进行下潮耳管理。 7 病虫害防治 7.1 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使用农药应符合 GB/T 8321(所有部分)和 NY/T 1276 的规定。禁止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出耳期不向子实体直接喷洒化学药剂,应按照农药安全间隔 期采收。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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