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各省市地方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ICS 11.040.60 C 41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of Medical laser equipment in use 2018 - 11 - 13 发布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12 - 13 实施 发 布 DB61/T 1208—2018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1 5 检验方法 .......................................................................... 3 I DB61/T 120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溟、蔡虎、孟祥峰、任海萍、杨晓玲、王向前、刘立科。 本标准由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 电话:029-33585319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兴咸路中段 邮编:712046 II DB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医用激光设备的检验。包括各种连续或脉冲型的氦氖激光治疗机、二氧化碳激光 治疗机、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铒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半导 体激光治疗机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IEC 60825-1:2007) GB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EC 60601-1:1988,IDT) GB 9706.20—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IEC 60601-2-22: 1995,IDT) YY/T 0841—2011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电气设备周期性测试和修理后测试 3 术语和定义 GB 7247.1—2012和GB 9706.20—2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GB 9706.20—200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output laser power(energy) on tissue 到达治疗组织表面的激光功率(能量)。 3.2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的复现性 reproducibility of output laser power(energy) 指先改变某一工作条件,然后再回到原始工作条件时激光输出功率回复原值的能力。 3.3 瞄准光束 aiming beam 产生可见瞄准光点的光辐射光束,用来指示工作光束预定的作用点。 [GB 9706.20—2000,定义2.1.102] 4 技术要求 1 DB61/T 1208—2018 4.1 终端输出激光的性能参数 4.1.1 激光波长 激光输出波长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1%。 4.1.2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医用激光设备的终端输出功率(或能量)的实际输出值与治疗机自身的激光功率(能量)预置值之 间的偏差,不大于±20%。 4.1.3 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对于连续型激光治疗机,其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应不大于±10%。 4.1.4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复现性 连续型医用激光设备,其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应不大于±10%;脉冲型医用激光设备,其激光输 出能量的复现性应不大于±20%。 4.1.5 瞄准激光功率 对于配备有瞄准光的医用激光设备,其瞄准光的输出功率应不大于产品标称值和5mW两者之间较小 者。 4.2 外部标记 应至少有下列“永久贴牢的”、“清楚易认的”标记: a) 型号; b) 与电源连接; c) 电源频率; d) 输入功率; e) 分类; f) 熔断器(适用时); g) 激光辐射标记; h) 企业的名称和(或)商标。 4.3 电气安全性 4.3.1 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应符合GB 9706.1—2007和GB 9706.20—2000中19的要求。 4.3.2 保护接地阻抗 当医用激光设备配备有保护接地时,其保护接地阻抗应符合YY/T 0841—2011中5.3.2.2的要求。 4.4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 对于3B类和4类医用激光设备,其使用环境和操作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设立激光受控区,每个入口应有警告标记; b) 除非会对手术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否则激光受控区的门应设置安全联锁; 2 DB61/T 1208—2018 c) d) e) f) g) 5 激光受控区附近应有适用于电气设备的灭火装置; 用于组织切割的医用激光设备,其使用环境应具有专用排烟系统; 激光受控区应无易燃物; 激光受控区应无光滑的反射面; 激光受控区里的所有人员应有防护措施。 检验方法 5.1 终端输出激光 5.1.1 激光波长 用波长范围包含医用激光设备波长的光谱仪或波长计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1的要求。 5.1.2 终端输出激光功率(能量) 5.1.2.1 开启医用激光设备,设置激光输出预置值。做过校准的以校准值作为预置值,未校准的以设 定值作为预置值。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进行预热,用激光功率能量计记录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共 取 5 次,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2 的要求。 5.1.2.2 可调的医用激光设备,测试点至少应包括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的 50%以及常用值。当不 可设置到最大值的 50%时,可选择最接近的预置点进行测量。 5.1.3 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医用激光设备在额定输出功率下,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用激光功率能量计每间隔3分钟 对输出功率进行测量, 共测量10个功率值 ,并按式(1)计算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3的要求。 St   Pmax  Pmin 10 0.2   Pi  100% ................................. (1) i 1 式中: St ——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Pi ——第 i 次测量的功率值; Pmax —— Pi 的最大值; Pmin —— Pi 的最小值。 注:在整个测量过程中应保持光路固定,在3分钟的间隔过程中应用遮光板阻挡激光,以免对功率计探头的持续照 射。 5.1.4 激光输出功率(能量)复现性 3 DB61/T 1208—2018 5.1.4.1 连续型医用激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使治疗机处于额定功率下,利用工作 开关使激光束通断 5 次,用激光功率能量计逐次测量其输出功率 ,并按式(2)计算输出功率复现性 ,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4 的要求。 Rp   Pmax  Pmin 5 0.4   Pi  100% ................................ (2) i 1 式中: R p ——激光输出功率复现性; Pi ——第 i 次测量的功率值; Pmax —— Pi 的最大值; Pmin —— Pi 的最小值。 5.1.4.2 脉冲型医用激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预热后,使治疗机处于额定能量下,利用工作 开关使激光束通断 5 次,用激光功率能量计逐次测量其输出能量 ,并按式(3)计算输出能量复现性 ,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4 的要求。 Rt   Qmax  Qmin 5 0.4   Qi  100% ................................ (3) i 1 式中: Rt ——激光输出能量复现性; Qi ——第 i 次测量的能量值; Qmax —— Qi 的最大值; Qmin —— Qi 的最小值。 5.1.5 瞄准激光功率 开启医用激光设备的瞄准光,关闭工作激光,用激光功率能量计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1.5的要 求。 5.2 外部标记 应按照GB 9706.1—2007中6.1和GB 7247.1—2012中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 的要求。 5.3 5.3.1 4 电气安全 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DB61/T 1208—2018 按照GB 9706.1—2007中19.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要求。 5.3.2 保护接地阻抗 按照YY/T 0841—2011中5.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2的要求。 5.4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 使用环境和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本标准4.4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pdf文档 DB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陕西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陕西省 第 1 页 DB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陕西省 第 2 页 DB61-T 1208-2018 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陕西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1 03:30:58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