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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B 05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311—2020 代替 DB15/T 311-1999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 The standard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varieties of main forest trees 2020-01-03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2-03 实施 发 布 DB15/T 311—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5/T 311-1999《林木良种审定规范》,与DB15/T 311-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园林观赏树种指标、试验、申报材料、档案管理、林木品种 区域试验情况表式样、林木品种选育报告提纲、林木品种审定现场查定表式样(见本标准的 2.2、2.3、2.4、4.4、5、6、8、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删除了引用标准、良种鉴定、无性系、家系、母树林、种子园、优良种源、林木良种审定书样 表(见 DB 15/T 311-1999 的 2、3.2、3.6、3.7、3.8、3.9、3.10、附录 B)。 ——修改了范围、定义、审定范围、审定指标、审定程序、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样表,(见 DB 15/T 311-1999 的 1、3、4、5、6、附录 A,本标准的 1、2、3、4、7 附录 A)。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明世、邵文亮、宁瑞些、于丽丽、闫杰、张继刚、张磊、韩若霜、卜玉强、 李嘉珊、李兆妍。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5/T 311-1999。 I DB15/T 311—2020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品种审定范围、审定指标、试验、申报材料、审定程序和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主要林木的品种审定。林木品种认定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林木品种 variety of forest tree 在原种基础上,经人工选育能适应一定的自然环境和栽培条件,遗传性状稳定一致,在产品数量和 质量上符合要求,并作为生产资料使用的林木栽培群体。 2.2 特异性 distinctness 选育的林木品种具有的一个以上明显区别于原种或已知品种的性状。 2.3 一致性 uniformity 选育的林木品种的特性,除可预见的自然变异外,在群体内的个体间表现一致的性状。 2.4 稳定性 stability 选育的林木品种的特性,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保持不变的性状。 2.5 林木良种 improved varieties of forest tree 经人工选育,在适生区域内,其产量、质量、适应性、抗性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前同一树种(包括品 种),具有生产价值的繁殖材料。 1 DB15/T 311—2020 2.6 品种审定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improved varieties 选育的主要林木品种,经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机构审查、评价和认可,并进行良种命名、编号 等,报请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公布、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的过程。 2.7 品种认定 firm believe of improved varieties 对正在测定尚不具备审定条件的主要林木品种,确实为林业生产所需,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 对其选育过程进行审查、评价和认可,报请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公布、可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的 过程。 3 审定范围 审定范围包括: ——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或者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4 审定指标 4.1 用材林树种指标 4.1.1 产量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单位面积材积明显大于当地同一树种或品种。其中: ——阔叶树优良种源和母树林的种子造林后材积增益 10 %以上; ——针叶树优良种源和母树林的种子造林后材积增益 5 %以上; ——种子园的种子造林后材积增益 10 %以上; ——优良家系、优良无性系造林后材积增益 15 %以上; ——引种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造林后材积增益大于当地主要造林树种(品种) 15 %以上。 4.1.2 抗性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某种或多种抗性性状,如抗病、抗虫、抗风沙、耐盐碱、耐干旱、耐瘠薄、耐 低温、耐积水等方面的指标,明显优于同一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和适宜种植区域选择相应的指标 进行测试和评价。 4.1.3 使用价值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某种或多种使用价值,如建筑、造纸、家具、雕刻、纺织等方面的指标,明显 优于当地同一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和用途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价。 4.2 水土保持林与防风固沙林树种指标 2 DB15/T 311—2020 4.2.1 抗性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某种或多种抗性性状,如抗干旱、耐沙埋、抗风蚀/水蚀、耐盐碱等方面的指 标,明显优于当地同一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和适宜种植区域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价。 4.2.2 生物学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某种或多种性状,如分枝、冠幅、树(丛)高、根幅和生物量等方面的指标, 优于同一树种或品种。 4.3 经济林树种指标 4.3.1 产量指标 在同等栽培条件下,产量高于当地对照树种或品种的15 %以上。 4.3.2 品质指标 在同等栽培条件下,某种或多种品质,如营养成分、口感、加工、贮藏、保存等方面的指标,明显 优于当地对照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价。 4.3.3 抗性指标 在同等栽培条件下,某种或多种抗性性状,如抗病、抗虫、抗寒、抗旱、耐瘠薄等方面的指标,明 显优于当地同一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和适宜种植区域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价。 4.3.4 特殊性状指标 在同等栽培条件下,某种或多种特殊性状,如早熟、晚熟、早丰等方面的指标,明显优于当地同一 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价。 4.4 园林观赏树种指标 在同等立地条件下,某种或多种观赏性状,如叶、花、果、树皮、干型、枝型、冠型及其它特殊观 赏性状和适应性等方面的性状指标,明显优于当地对照树种或品种。按照选育目标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 测试和评价。 5 试验 5.1 试验期限 针叶用材树种不少于1/4轮伐期,油松、落叶松试验期可缩短为8~10 年;阔叶用材树种不少于1/2 轮伐期;引种成功用材树种不少于2/3 轮伐期;短周期定向培育用材树种不少于一个生产周期。水土保 持和防风固沙树种、园林观赏树种不少于连续3 年的试验期。经济树种要有连续4 年以上产品生产的试 验期。 5.2 试验规模 试验的田间设计必须符合育种程序和统计分析要求;区域试验必须有自治区境内三个不同区域的试 2 2 验点,每点试验面积(包括对照)在2 hm 以上,其中经济林每点试验面积在0.6 hm 以上。 3 DB15/T 311—2020 5.3 试验要求 试验结果应满足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的要求。 6 申报材料 6.1 凡符合审定范围的林木品种,完成单位和个人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提出审定申请。 6.2 申请人应向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录 A; ——林木品种区域试验情况表,见附录 B; ——林木品种选育报告,见附录 C; ——通过科技鉴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林木品种特征,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及林分的照片,或 DNA 图谱; ——申请人应提供试验现场相关照片,并做好现场查定准备。 7 审定程序 7.1 形式审查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7.2 现场查定 通过形式审查的,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组织不少于 3 位委员或专家进行现场查定,填写 现场查定表,见附录 D。对申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进行实地测量,提出现场查定书面报告。 7.3 审定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组织召开林木品种审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品种选育 程序的正确性、结果的可靠性。 审定通过的林木品种命名为林木良种。 7.4 命名和编号 7.4.1 林木良种名称中不得含有速生、优质、高产等字样或其它暗示林木品种速生、优质、高产、抗 逆性强等描述或者其他夸大性词语。 7.4.2 林木良种的编号由林木品种审定机构简称、审定或认定标志、林木良种类别代码、树种代号、 林木良种顺序编号和审(认)定年份等六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简称:“蒙”; ——审定或认定标志:S 代表审定通过,R 代表认定通过; ——林木良种类别代码用英文缩写表示,分别为:引种驯化品种 ETS;优良种源 SP;优良家系 SF; 优良无性系 SC;优良品种 SV;母树林 SS;实生种子园 SSO;无性系种子园 CSO; ——树种代号:以树种属名、种名(拉丁名)的第一个字母组成,与其它树种有重复的,加种名的 第二个及以后的字母至相区别为止; ——林木良种顺序编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审(认)定年份: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有效期限表示为 X 年(NNNN 年 YY 月 RR 日—NNNN 年 YY 月 RR 日)。 4 DB15/T 311—2020 7.5 公示、公告 对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发放林木良种证,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8 档案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应建立林木良种档案,内容包括申请表、区域试验证明表、品种选 育报告、林木品种特征图谱、品质鉴定报告、种子样品、现场查定表、审定意见和公告等,保证可追溯。 5 DB15/T 311—2020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式样 表A.1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封皮)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品种名称: 树 种: 申 请 人: 选 育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机构 印制 6 DB15/T 311—2020 表A.2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承诺书 承 本人(单位)郑重承诺关于品种,申报 诺 书 年度自治区级林木品种审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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