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A 16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T 2000—2019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nursing service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19 - 09 - 11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9 - 30 实施 发 布 DB45/T 2000—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护理管理要求 ...................................................................... 2 5 护理分级要求 ...................................................................... 4 6 护理服务要求 ...................................................................... 4 7 护理服务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 ........................................................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养老机构各种风险知情告知书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生活照料服务内容记录单 ......................................... 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照料分级护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 14 I DB45/T 2000—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伟丽、何霞萍、周俊杰、张慧清、韦俊、黄惠桥、王章安、莫燕妮、黄楠楠、 黄焱、丁萍、郭媛、黄亚芬、蒋忠燕、刘祁云、莫耀林。 II DB45/T 2000—2019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护理管理要求、护理分级要求、护理服务要求、 护理服务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 039 老年人能力评估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DB45/T 1606 养老机构安宁(临终关怀)服务规范 卫生部、总后卫生部颁布《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53、GB/T 35796、MZ 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护理分级 nursing classification 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期间,根据老年人的综合评估能力和护理需求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3.2 老年人能力等级 level of competence of the elderly 评估员依据 MZ/T 039 对老年人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而确定的等级,分为 0 级(能力完好)、1 级 (轻度失能)、2 级(中度失能)、3 级(重度失能)。 1 DB45/T 2000—2019 3.3 老年护理服务 nursing service of the elderly 通过护理干预,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及医疗照护的活动。 3.4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 assist medical nursing service 养老护理员协助医护人员完成医疗护理服务的活动。 4 护理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养老机构应设护理部/护理科对本机构的护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完善护理管理组织。 4.1.2 护理单元宜实行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制。 4.1.3 应根据老年人护理等级进行分类、分区管理。 4.1.4 护理模式宜实行责任包干制护理,即每位护理服务人员按规定负责一定数量老年人的照料和护 理,对他们的身心进行全面的照顾。 4.1.5 应根据机构的性质和收住对象的自理能力情况配置能满足护理服务需求的护理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护理床、轮椅、平车、防压疮垫等。 4.1.6 护理站位置应居中并明显易找,使护理服务人员视线能通达单元内老人活动室或配餐室、走廊 等公共活动场所。 4.1.7 应在护理单元内醒目位置设置各类标识标牌,标识、标牌的设置应符合 GB/T 10001.1、 GB/T 10001.6、GB/T 10001.9 、GB 13495.1 的规定。 4.2 护理管理体系 4.2.1 管理模式 4.2.1.1 宜建立垂直管理体制,护理部主任为直线领导,护理队伍由护理部垂直管理,对护理服务人 员的选拨、任免、奖惩、考核以及院内调配等行使直接人事权。 4.2.1.2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宜实行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理组长三级护理管理,三星级及以下 养老机构宜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三级或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理组长二级护理管理或护士长直管护理工 作的单级管理。 4.2.2 人员配备 4.2.2.1 养老机构应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护理服务人员,包括注册护士和养老护理员。 4.2.2.2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应设护理部主任 1 名,老年人数量超过 300 人以上机构应设护理部副 主任 1 名。 4.2.2.3 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应设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 1 名。 4.2.2.4 每个护理单元应设护士长或护理组长 1 名。 4.2.2.5 应根据所提供的老年护理服务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护士,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宜配备 6~8 名,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宜配备 2~3 名。 4.2.2.6 养老护理员的配备应满足生活照料服务的需要,具体配置见表 1。 2 DB45/T 2000—2019 表1 养老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比 护理级别 特级照护 一级照护 二级照护 三级照护 养老机构等级 人员配比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1:2~4 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 1:4~5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1:4~5 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 1:6~8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1:8~10 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 1:10~12 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1:16~18 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 1:18~20 4.2.3 人员资质 4.2.3.1 应制定各级各类护理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对各单元护理服务人员的岗位技术能力有明确要 求。 4.2.3.2 护理部主任及护士长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护理部主任应具有护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应 具有护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护士长应具有护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2.3.3 护理服务人员入职前应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从业后应定期参加养老护理相关培 训。 4.2.3.4 护士应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每年应参加专业继续教育。 4.2.3.5 养老护理员应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其岗位要求一致的技能,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20 学时。 4.3 护理安全管理 4.3.1 护理安全应以预防为主,对护理服务活动中涉及到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护理安全防 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4.3.2 应制定老年人意外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开展各种应急救护能力的培训,每年 不少于 2 次,有记录并存档。 4.3.3 应定期评估老年人跌倒、坠床、压疮、噎食、误吸、烫伤、走失、自伤、自杀等风险,并制定 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3.4 应落实高危风险老年人的知情告知工作,并与相关第三方签署风险告知书、存档保管。各种风 险告知书可参见附录 A。 4.3.5 应为老年人配置安全保护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 状态。 4.3.6 应有明确的约束器具使用范围和操作流程,使用前应得到执业医师或注册护士及相关第三方的 书面认可,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4.3.7 应制定并严格落实老年人转送、外出管理制度,确保转送过程中老人安全及外出有交接登记。 4.3.8 应制定护理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年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护理服务人员参加护理安全教育培 训。 4.3.9 养老机构分管领导、护理部门应对护理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护理安全措施落 实到位。 3 DB45/T 2000—2019 4.4 其他护理管理要求 应符合GB/T 35796的规定。 5 护理分级要求 5.1 级别及划分依据 应根据老年人的综合能力及护理需求划分护理级别,从低(能力完好)到高(重度失能)依次为: 三级照护、二级照护、一级照护和特级照护。老年人护理等级别划分依据见表2。 表2 老年人护理等级的划分 护理级别 分级依据 三级照护 能力等级0级(能力完好)+护理需求 二级照护 能力等级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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