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学校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2: School 2020 - 02 - 24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2 - 25 实施 发 布 DB32/T 3761.2—2020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本部分为DB32/T 3761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凤云、朱宝立、杨婕、冯向明、王艳、杨文漪、沈蕙、张锡彦、项耀、杨娟。 I DB32/T 376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学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WS/T 642 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校 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学校教育主要包括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目前学校类型主要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 技工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或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4.1.2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学校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校医(保健医生)、班 主任、后勤、教务、食堂、物业管理、宿舍管理、少先队/团委/党支部、学生社团/志愿者等人员。领 导小组成员应分工明确,逐级压实责任。 4.1.3 建立学校、院系(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 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 方式,加强沟通,联防联控。 1 DB32/T 3761.2—2020 4.2 方案制定 4.2.1 制定本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4.2.2 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 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 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4.3 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4.4 疫情管理 明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学校传染病疫情 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 情处置等工作。 5 防控措施 5.1 开学前措施 5.1.1 健康排查 5.1.1.1 开展健康排查工作,明确部门、院(系)、年级及班级人员管理职责和排查任务,掌握全校 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假期有无湖北省、其他本 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提高法律意识,师生员工要如实报告 健康状况,不得隐瞒其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等信息,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5.1.1.2 如去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且尚未返回的,建议暂时不返校,具体返回时间等学校通知;如已 返校的,中小学生居家隔离观察,高等学校在独立场所安排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安置在学生集体宿舍。 5.1.2 健康教育 5.1.2.1 学校应将疫情防控关键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信通、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技能,强化法律观念。 5.1.2.2 引导师生假期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 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一律暂停参加线下培训。 5.1.2.3 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人数众多的现场集体活动。暂停师生员工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 活动(政府安排的定点支援除外)。严控师生员工到境外及其他省市参加交流、学习活动。 5.1.3 个人卫生 5.1.3.1 师生员工应主动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熟练掌握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和摘脱口 罩等技能;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5.1.3.2 师生员工外地返校或上下学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宜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乘坐包车、 私家车和步行的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公共物品和部位。 2 DB32/T 3761.2—2020 5.1.4 环境整治 5.1.4.1 学校应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洗漱间等重要聚集场所的保洁和消毒, 清理卫生死角。 5.1.4.2 按照 GB 50099 的要求,每 40~45 人设置 1 个洗手盆或 0.60m 长盥洗槽,并配备满足师生员 工需求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干手机等; 5.1.4.3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医学隔离观察场所,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禁用中央空调。 5.1.5 物资储备 5.1.5.1 个人防护用品 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 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工作服、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或 胶靴、防水靴套等。 5.1.5.2 晨午检物品 配备额(耳)温枪、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有宿舍区的学校,每间宿舍至少配备1个体温计, 同时提供足量的75%乙醇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污染。 5.1.5.3 消毒用品 配备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用于手(皮 肤)的消毒剂如碘伏、乙醇、过氧化氢及其他速干免洗手消毒剂;配备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 量喷雾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高温(蒸汽或煮沸)清洗消毒设备、废弃口罩专 用的带盖收集桶等。 5.1.5.4 其他设备 如有人的环境下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器(无臭氧)。人群密集场所可配备红外线人体温度探测器 等设备。 5.2 开学后措施 5.2.1 制度落实 5.2.1.1 学校应组织各部门及各院系负责人,校医/保健老师、食堂、物管、宿管、班主任等人员提前 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5.2.1.2 师生员工熟悉和掌握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5.2.2 健康监测 5.2.2.1 学校应密切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 2 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 5.2.2.2 体温超过 37.3℃的发热者,非寄宿制学生应暂时转移至学校设置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暂时休 息,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接孩子就医;寄宿制学生立即送至学校附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教职 员工应停止一切工作,离校就医。 5.2.2.3 学校应对发热者接触过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追踪其就医情况,如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或判定为疑似病例,应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3 DB32/T 3761.2—2020 5.2.3 缺课登记 5.2.3.1 学校应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中小学校应在 24 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信息上 报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http://www.jscdc.cn/school)。 5.2.3.2 本系统向其他类型学校免费注册和开放,其他类型学校可参照中小学校上报要求执行。 5.2.4 通风消毒 5.2.4.1 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 清洁,宜避免使用中央空调。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早、 中、晚打开门窗通风 3 次,每次至少 30 分钟。 5.2.4.2 对接触频次高的物体(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和高风险场所(校医院/ 室、电梯间、食堂、卫生间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5.2.5 健康教育 5.2.5.1 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防护技能,增强战胜 疫情的信心。 5.2.5.2 在校园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图画、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等宣教材料;向师生员工、家长发放健 康提示、健康申报等宣传材料。依法依规,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5.2.5.3 提示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5.2.6 物业管理 5.2.6.1 学校应加强校门及宿舍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门卫、保安、宿管等物业管理者接触的人员较为 频繁和复杂,首先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带病上岗工作。 5.2.6.2 进入校门和宿舍区的师生员工及车辆应主动出示本校下发的学生证/员工证/通行证,经过体 温测量(低于 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相关区域,严查进入车辆所有乘坐人员证件;未经允许, 家长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和宿舍区;对经过校方允许进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并测量 体温(低于 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2.6.3 门卫和密集场所入口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设施,对温度测量仪器进行人/次消毒,对外来人 员登记使用的笔和本子要采取有效的消毒或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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