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B 31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77—2020 规模化猪场猪圆环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orcine Circovirus Diseases in the Large-scale Pig Farms 2020 - 04 - 08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5 - 15 实施 发 布 DB32/T 3777—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诊断 .............................................................................. 1 5 疫情报告与处置 .................................................................... 4 6 预防与控制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 10 I DB32/T 3777—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南京农业大学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本标准起草人:姜平、白娟、王先炜、李玉峰、陈闻、曹瑞兵、周斌、许家荣。 II DB32/T 3777—2020 规模化猪场猪圆环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圆环病毒病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猪场猪圆环病毒病的诊断、疫情报告和确认、疫情处置、预防与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674 猪圆环病毒聚合酶链式反应试验方法 GB/T 35910 猪圆环病毒 2 型阻断 ELISA 抗体检测方法 NY/T 541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SN/T 2708 猪圆环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 DB32/T 1457 猪圆环病毒 2 型检测方法 SYBR Green I 实时定量 PCR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圆环病毒病 Porcine circovirus disease, PCVD 又称猪圆环病毒相关性疾病,是由猪圆环病毒 2 型(PCV2)感染引起的具有多种临床表现的疾病, 主要包括: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猪皮炎肾病综合征、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母猪繁殖障碍和肉 芽肿性肠炎。 3.2 猪圆环病毒 2 型感染 Porcine circovirus type 2 infection PCV2侵染猪体,并在一定部位定居、生长、繁殖,引起猪体一系列病理反应和免疫反应的过程, 包括亚临床感染和隐性感染。 4 诊断 4.1 流行病学 4.1.1 PCV2 可以感染各种年龄、不同性别的猪,多呈亚临床感染。传播途径有水平传播和垂直传 播。临床疾病多伴存在其他病原混合感染或继发感染。 1 DB32/T 3777—2020 4.1.2 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一般发生于 5 周龄~12 周龄,发病率一般为 10%~30%,有时高达 50%~60%,死淘率在 5%~20%范围内。 4.1.3 猪皮炎与肾病综合征主要发生于保育猪、育肥猪和成年猪,发病率通常低于 1%,饲养管理差 的猪场可以达到 10%或更高,高温季节发病率高。 4.1.4 猪呼吸道病综合征主要出现于 8 周龄~26 周龄猪群,发病率和死亡率随混合感染的病原性质和 饲养管理条件差异较大。 4.1.5 母猪繁殖障碍主要见于后备母猪和第一和第二胎生产母猪。 4.1.6 肉芽肿性肠炎主要发生于 8 周龄~16 周龄的猪。 4.2 临床症状 4.2.1 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PMWS) 患猪主要表现皮肤苍白、被毛粗乱、呼吸困难、腹泻,呈现进行性消瘦,猪群长势不均,偶尔出现 黄疸症状,易继发其他病原感染,保育猪群死淘率约 10%~20%。 4.2.2 猪皮炎与肾病综合征(PDNS) 患猪主要表现厌食和精神沉郁,后肢到会阴处皮肤或全身皮肤出现不规则、红色或紫色的斑疹或丘 疹,形成黑痂脱落,表皮损伤消退或留下疤痕,病程一般 7 d~10 d。严重的急性感染,可致死亡。 4.2.3 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 患猪主要表现生长缓慢、厌食、精神沉郁、发热、咳嗽和呼吸困难,如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 和猪肺炎支原体等病原混合感染,呼吸道症状表现会更加明显。 4.2.4 母猪繁殖障碍 本病主要见于后备母猪群和新侵猪群,主要表现妊娠后期流产和木乃伊胎、死胎和弱仔数增多。木 乃伊胎可见于妊娠的各个阶段。 4.2.5 肉芽肿性肠炎 患猪主要表现皮肤苍白、生长缓慢、腹泻,粪便呈灰色,部分猪粪便带血。 4.3 病理变化 4.3.1 肉眼病变 4.3.1.1 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消瘦、贫血、苍白,偶有黄疸。肺脏肿大,间质增宽,呈间质 性肺炎变化,肺质度坚硬或似橡皮。全身淋巴结肿大约 2 倍~5 倍,特别是腹股沟、纵膈、肺门和肠系 膜淋巴结,切面为苍白呈灰黄色,混合感染时有出血。肾脏显著肿大,有白色坏死斑。脾脏肿大,部 分发病猪脾头出现折叠。 4.3.1.2 猪皮炎肾病综合征:以皮肤病变和肾脏白色坏死斑为主,皮炎主要见于猪的后肢和会阴部, 有时全身出现。 4.3.1.3 猪呼吸道病综合征:多有其它病原继发或混合感染,可出现相应疾病的病理变化,如胸膜 炎、心包炎、腹膜炎和关节炎等。 2 DB32/T 3777—2020 4.3.1.4 母猪繁殖障碍:流产胎儿可能出现心肌肥大和肝脏充血。 4.3.1.5 肉芽肿性肠炎:肠黏膜增厚,肠系膜淋巴结肿大,小肠壁剪开后自动外翻。 4.3.2 组织病变 不同临床表现的猪圆环病毒病,患猪的组织学病变有一定共性,主要包括: 淋巴结:淋巴细胞减少,淋巴滤泡消失,出现多核巨噬细胞侵润及包涵体。 脾脏和扁桃体:B 细胞滤泡消失,出现包涵体。 肺脏:坏死性和溃疡性细支气管炎,肺泡隔膜的肉芽肿性炎症和细支气管周边的肉芽肿性增生和 混合性炎症。 4.4 实验室诊断 4.4.1 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 4.4.1.1 基本要求 按照NY/T 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 4.4.1.2 组织样品采集与运送 采取发病猪或死亡猪的淋巴结、脾脏、肺脏和肾脏组织样品,于2℃~8℃条件下24 h内送往实验室, 或置-20℃冻存,并在冻结状态下送往实验室。同时,取患猪或病死猪的相同组织样品,用4%甲醛溶液 固定,送往实验室。 4.4.1.3 血液样品采集与运送 采用消毒注射器经患猪颈静脉采集血液2 mL,凝固后24 h内于2℃~8℃条件下送到实验室。 4.4.2 病原学诊断 4.4.2.1 病毒分离与鉴定 按照 SN/T 2708 猪圆环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进行。将待检样品无菌处理,接种 PK15 细胞,盲传 1 代~3 代,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和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FA)等方法进行鉴定。 4.4.2.2 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FA) 采用 PCV2 Cap 的单克隆抗体或 PCV2 阳性血清,检测细胞培养物中的 PCV2 抗原(参见附录 A.1) 。 4.4.2.3 聚合酶链式反应 采用针对 PCV2 基因的特异性引物,通过 PCR 方法或荧光定量 PCR 方法检测组织病料中的 PCV2 核酸。按照 GB/T 21674 或 DB32/T 1457 方法进行。 4.4.2.4 免疫组化试验 肺脏、淋巴结或肠道组织经固定后,用 PCV2 特异性抗体检测组织中的病毒抗原(参见附录 A.2) 。 4.4.3 血清学诊断 4.4.3.1 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抗体检测方法 采用商品化的 PCV2 间接 ELISA 抗体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 3 DB32/T 3777—2020 4.4.3.2 阻断 ELISA 抗体检测方法 按照 GB/T 35910 猪圆环病毒 2 型阻断 ELISA 抗体检测方法的标准要求进行。 4.4.3.3 IFA 抗体检测方法 采用 PCV2 感染的 PK-15 细胞,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羊(鼠或兔亦可行)抗猪 IgG 或 FITC-SPA(FITC 标记的葡萄球菌 A 蛋白),通过 IFA 抗体检测方法,检测 PCV2 抗体(参见附录 A.3)。 4.5 结果判定 4.5.1 同时符合 4.1、4.2 和 4.3 中对应疾病条件,判定疑似猪圆环病毒病。 4.5.2 符合 4.5.1,并符合 4.4 .2 中的任何一条,确诊猪圆环病毒病。 4.5.3 符合 4.4.3 中的任何一条,判定 PCV2 感染(疫苗免疫猪群除外)。 5 疫情报告与处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发现疑似疫情, 畜主应对疑似患病动物进行隔离,对病猪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病死猪、淘汰猪及废 弃物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进行无害化处理。 6 预防与控制 6.1 免疫接种 目前,商品化的猪圆环病毒病疫苗有全病毒灭活苗和基因工程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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