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CCS B 05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765—2020 代替 DB22/T 2765-2017 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of asparagus 2020 - 11 - 23 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 - 12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2765—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22/T 2765-2017 《无公害农产品 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与 DB22/T 2765-201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及对应的英文名称(见封面,2017 年版的封面)”; ——修改了“基质配方(见 5.2.2,2017 年版的 5.2.1.2)”; ——增加了“32 孔穴盘(见 5.2.3,2017 年版的 5.2.1.3)”; ——修改了“浸种(见 5.2.4.1,2017 年版的 5.2.2.1)”; ——删除了“用种量(见 2017 年版的 5.2.3.2)”; ——增加了“穴盘苗龄(见 5.2.7.1)”; ——修改了“整地施基肥(见 5.3.1、5.3.2,见 2017 年版的 5.3.1)”; ——修改了“定植时间(见 5.3.3,见 2017 年版的 5.3.2)”; ——删除了“整枝(见 2017 年版的 5.4.1.5、5.4.2.5、5.4.3.6)”; ——修改了“时期(见 6.1,2017 年版的 6.1.1、6.1.2、6.1.3)”; ——修改了“记录(见 7,2017 年版的 7)”。 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玉环、李海燕、郑毅、程艳、张宇航、凤桐、李哲、徐海钰、杨祺、王婧瑜、 陈树良。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 年首次发布为 DB22/T 2765—2017。 1 DB22/T 2765—2020 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芦笋(Asparagus officinalis Linn)的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管理、生产技术要点、 采收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芦笋露地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1585 芦笋等级规格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地环境 环境条件应符合 NY/T 5010 的规定。 5 生产投入品管理 5.1 农药 5.1.1 采购 不应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下列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 a) 有经营许可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的; b) 有农药登记证的; c) 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d)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e) 标签内容完整的; f) 质量保质期内的; g) 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 2 DB22/T 2765—2020 5.1.2 贮存 应贮存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 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 农产品、饮料、饲料等混放。 5.1.3 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应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 3 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 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 5.2 肥料 5.2.1 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索取发票。应采购符合下列要求的肥料: a) 有肥料经营执照经营单位经营的; b) 有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 c)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d) 标签内容完整的; e) 保质期内的。 5.2.2 贮存 贮存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应与农产品等混放。 5.2.3 包装物处理 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妥善处理、安全存放。 6 生产技术要点 6.1 品种选择 选用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强、商品性状好的优良品种。 6.2 育苗 6.2.1 育苗场所 可采用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作为育苗场所。 6.2.2 育苗基质 草炭、蛭石、珍珠岩按 5:3:2 体积比配制育苗基质,每立方基质混拌 1 kg 三元复合肥,氮磷钾 比例为 15:10:15。同时对基质消毒。 6.2.3 育苗容器 采用 32 孔穴盘或 8 cm ~ 10 cm × 8 cm ~ 10 cm 营养钵育苗。 6.2.4 种子处理 3 DB22/T 2765—2020 6.2.4.1 浸种 50 ℃~ 55 ℃温汤浸种 10 分钟~15 分钟。室温下浸种 36 小时,每天换水 1 次~2 次。 6.2.4.2 催芽 在 25 ℃~28 ℃ 条件下,种子保湿催芽,每天冲洗 1 次~2 次,25% ~30% 种子露白,开始播 种。 6.2.5 播种 6.2.5.1 时间 春季适时播种。 6.2.5.2 方法 浇透水,每穴播 1 粒,播种深度 1.5 cm ~ 2.0 cm。 6.2.6 苗期管理 昼温以 25 ℃~ 28 ℃ 为宜,夜温以 15 ℃~18 ℃ 为宜。保持基质湿润,适时通风、炼苗。 6.2.7 壮苗 6.2.7.1 穴盘苗龄 50 天~60 天,苗高 25 ㎝~30 ㎝,茎粗 0.1 cm,地上茎 2 支~3 支。 5.2.7.2 营养钵苗龄 80 天~90 天,苗高 35 ㎝~45 ㎝,茎粗 0.2 cm,地上茎 4 支~5 支。 6.3 定植 6.3.1 选地与整地 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未种植过百合科作物,且上年未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的沙壤土或壤土。 深松平整田地,依据行距 1.3 m~1.5 m,南北向开沟为宜,沟宽 40 cm,沟深 40 cm~60 cm 。 6.3.2 施基肥 2 上层土壤与无害化腐熟农家肥混匀或分层填入栽植沟,肥料施用量 3000 kg/667 m ~5000 kg/667 2 m ,定植前灌水沉实。 6.3.3 定植时间 终霜期后,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定植。 6.3.4 密度 2 行距 1.3 m~1.5 m,株距 25 cm~30 cm。每 667 m 定植株数 1500 株~2000 株。 6.3.5 方法 深度 10 cm~15 cm,浇透水沉实、覆土。 6.4 6.4.1 4 田间管理 第1年 DB22/T 2765—2020 6.4.1.1 水分 依据土壤墒情确定。定植后及时浇透水,以勤浇小水为原则。休眠前浇 1 次透水。 6.4.1.2 追肥 2 栽植行 10 cm~15 cm的两侧开沟追肥。定植后 20 天,每 667 m 追施尿素 10 kg;定植后 50 天, 2 每 667 m 追施三元复合肥 5 kg~10 kg,氮磷钾比例为 15:10:15。 6.4.1.3 中耕培土除草 结合中耕,分次培土,垄高 12 cm~15 cm。及时除草,操作时严防伤根。 6.4.1.4 清园 冬前,地上茎完全自然干枯后,割除地上茎,清出田间。 6.4.2 6.4.2.1 第2年 水分 春季及时浇水返青,依据土壤墒情进行灌、排水。冬前适时浇封冻水。 6.4.2.2 追肥 2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栽植行 15 cm ~ 20 cm 的两侧开沟追返青肥。每 667 m 追施三元复合肥 2 10 kg~20 kg,氮磷钾比例为 15:10:15。6 月下旬和 7 月下旬,适时追肥两次,每 667 m 追施三元 复合肥 10 kg~20 kg,氮磷钾比例为 15:10:15。 6.4.2.3 中耕培土除草 同 5.4.1.3。 6.4.2.4 清园 同 5.4.1.4。 6.4.3 6.4.3.1 第 3 年及以后 选留母茎 春季选取初发生长旺盛、健壮、无病虫害的嫩茎做母茎,每株 3 支~5 支。 6.4.3.2 水分 春季及时浇水返青,并依据土壤墒情及时浇、排水。忌采笋结束后立即浇水。冬前适时浇封冻水。 6.4.3.3 追肥 2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栽植行 15 cm ~ 20 cm 的两侧开沟追返青肥。每 667 m 追施三元复合肥 2 20 kg,氮磷钾比例为 15:10:15。6 月下旬和 7 月下旬,适时追肥两次,每 667 m 追施三元复合肥 20 kg~25 kg,氮磷钾比例为 15:10:15。 6.4.3.4 中耕培土除草 5 DB22/T 2765—2020 同 5.4.1.3。 6.4.3.5 清园 同 5.4.1.4。 6.5 病虫害防治 6.5.1 农业防治 参照 5.2.4,应进行种子消毒,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培育无病虫壮苗。 6.5.2 物理防治 采用杀虫灯、粘虫板等措施防治虫害。 6.5.3 化学防治 5.5.3.1 原则 应符合 GB/T 8321 (所有部分)和 NY/T 1276 要求。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 5.5.3.2 方法 茎枯病防治方法见表 1。 表 1 农药名称 常用药量 40% 双胍辛烷苯基磺酸盐可湿性粉剂 800 倍液~1000 倍液 10% 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 1000 倍液~1500 倍液 2 80% 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 7 茎枯病防治方法 85 g/667 m ~100 g/667 m 2 施用方法 安全间隔期 喷雾 5 天 喷雾 15 天 喷雾 7 天 采收 7.1 时期 第 3 年开始,5 月中旬~ 6 月下旬为春季采收期,7 月下旬~ 9 月上旬为夏秋采收期,适时采 收。可连续采收 10 年~ 15 年。 7.2 方法 嫩茎笋头鳞片未开散,基部表皮未木质化,茎高 20 cm~30 cm,用采笋刀插入垄台下 1 cm~2 cm 深处采笋。 7.3 采后 按 NY/T 1585 规定分级、分类包装。 8 记录 整个生产过程应有及时、详尽的记录,记录档案保存 3 年以上,做到可追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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