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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 CCS L 70 DB5223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地 方 标 准 DB5223/T 8.3—2020 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 第 3 部分: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规范 2020- 09 - 30 发布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9 - 30 实施 发 布 DB5223/T 8.3—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贫困户脱贫方法 .................................................................... 1 3 贫困户脱贫指标体系 ................................................................ 1 4 贫困户脱贫程序 .................................................................... 5 I DB5223/T 8.3—2020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DB5223/T 8《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功能建设规范; ——第2部分:贫困户识别指标体系; ——第3部分: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规范; ——第4部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第5部分:项目投标人信用管理规范。 本部分为DB5223/T 8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黔西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黔西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龙声卫、余泽漱、刘钦、罗谦、华维、刘迪、陈航宇、段太勋、姜仕松。 II DB5223/T 8.3—2020 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 第 3 部分: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规范 1 范围 DB5223/T 8的本部分规定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贫困户的脱贫方法、脱贫指标体系及脱贫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部分中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简称为“平台”。 2 贫困户脱贫方法 采用国家统计口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入户调查得出农户年度总收入、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将调查获得的情况录入平台,按照“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农户 进行评估。判断依据如下: a)“一达标”:指“收入达标”,即农户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具体指 标及要求见3.2.1; b)“两不愁”:指农户吃饭不愁、饮水不愁和穿衣不愁; c)“三保障”:指住房安全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基本医疗有保障。 3 贫困户脱贫指标体系 3.1 总则 贫困户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上,达到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通过脱贫程序审批后,确定为脱贫户。 注: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线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每年按6%上浮。 3.2 “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指标体系 3.2.1 “一达标”指标体系 3.2.1.1 “一达标”指标 “一达标”指标包括: a) 工资性收入; b) 生产经营性收入(资产性收入); c) 财产性收入; d) 转移性收入; e) 生产经营性支出; f)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1.2 “一达标”指标采集要求 1 DB5223/T 8.3—2020 “一达标”指标采集的指标设置、采集要素说明、数据来源、采集频率和采集方式见表1。 表 1 “一达标”指标数据采集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1 工资性收入 2 生产经营性收入 采集要素说明 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 活动取得的收入 数据来源 政府、合作社、 企业、农户 合作社、企业, 农户 采集频率 每半年 每半年 采集方式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 3 财产性收入 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 合作社、企业, (资产性收入) 息、租金、专利收入和财产营运所获得 农户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 转移性收入 5 生产经营性支出 6 农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 财政局(所) 、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农户 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 农户 每半年 APP 人工采集等 平台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等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经营性收 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 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3.2.2 “两不愁”指标体系 3.2.2.1 “两不愁”指标 “两不愁”指标包括: a) 吃饭不愁; b) 饮水不愁; c) 穿衣不愁。 3.2.2.2 “两不愁”指标采集要求 “两不愁”指标采集的指标设置、采集要素说明、数据来源、采集频率和采集方式见表2。 2 DB5223/T 8.3—2020 表 2 “两不愁” 指标数据采集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内容 采集频率 1 吃饭不愁 农户不缺粮,能吃饱 农户 是否不愁吃 每半年 采集方式 系统自动采集, APP人工采集等 a) 水量。人均日用水量≥35L。 b) 水质。集中供水的,水质应 符合 GB5749-2006的规定;分散供 水的,采取望、闻、问、尝等方法, 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 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c) 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或 2 饮水不愁 水务等部 饮水安全 门、农户 是否有保障 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 民政等部 是否穿衣 棉衣。有换 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门、农户 不愁 分散供水入户的均为达标;供水未 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20min,或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 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m为达 标。 d) 供水保证率。集中且连续供 水的为达标;分散供水的,缺水时 间连续不超过30天。 3 穿衣不愁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 APP 人工采集等 3.2.3 “三保障”指标体系 3.2.3.1 “三保障”指标 “三保障”指标包括: a) 安全住房有保障; b) 义务教育有保障; c) 基本医疗有保障。 3.2.3.2 “三保障”指标采集要求 “三保障”指标采集的指标设置、采集要素说明、数据来源、采集频率和采集方式见表3。 3 DB5223/T 8.3—2020 表 3 “三保障”指标数据采集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内容 采集时间 采集方式 a) 安全住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退出房屋有安全鉴定。就地脱贫的, 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 机构评(鉴)定为A级或B级的为安全住 房,不需改造。 b) 农村危房改造。经县级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 或D级的为危房,应进行加固维修或拆 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 改造后的房屋应达到《农村危房改造 1 安全住房 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安全性要求, 有保障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住房安全 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可以专业机构 住建、移 民 等 部 门,农户 系统自动 安全住房 是否有保障 每半年 采集,APP 人工采集 等。 鉴定报告、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作为 依据。 c) 易地扶贫搬迁。釆取集中安置的, 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以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并实际 搬迁入住为达标。城镇安置的人均住 房面积不超过20㎡,农村安置的人均 住房面积不超过25㎡。搬迁后续发展 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a) 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 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 系统自动 学。 2 义务教育 有保障 b) 确因智障等原因不适宜就学的, 教育等部 不作为义务教育无保障。 门,农户 义务教育是否 有保障 每半年 c) 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 采集,APP 人工采集 等 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有保障义务 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 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落 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 3 基本医疗 有保障 部分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县域内定点 卫健、医 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 保 等 部 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 门,农户 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有慢 性病的,落实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 务管理。 4 系统自动 基本医疗是否 有保障 每半年 采集,APP 人工采集 等 DB5223/T 8.3—2020 4 贫困户脱贫程序 4.1 贫困户脱贫流程 贫困户脱贫流程为:村民小组提名→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村民代 表大会评议并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并销号,详见图1。 图 1 贫困户脱贫流程 5 DB5223/T 8.3—2020 4.2 村民小组提名 村民小组根据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帮扶效果,以精准扶贫大数据分析结果为依据,结合 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 4.3 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 根据村民小组提出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由村支“两委”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队(组)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初审确定全村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并组成5至7人的 入户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每组应有1至2名村民代表),对每个拟脱贫退出贫困户“一达标、二不愁、 三保障”情况进行入户。核实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核实不通过,列为下年度脱贫计划。 4.4 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经村支“两委”入户核查,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达到当年的退出标准,贫困户户主认可退出后,在村 内进行公示评议;贫困户户主不认可,由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新核实;核实仍不通过,列为下 年度脱贫计划。 4.5 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个拟退出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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