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01 CCS A 110 贵 52 2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DB55201/T 117—2021 标准 准化农 农贸市 市场建 建设和 和管理 理规范 范 2021 - 11 - 04 发布 发 2021 - 11 1 - 04 实施 实 贵阳市市场 贵 场监督管理 理局 发 布 DB5201/T 11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建设要求 ........................................................................... 1 5 管理要求 ........................................................................... 4 6 服务要求 ........................................................................... 7 7 应急管理 ........................................................................... 8 8 评价与改进 ......................................................................... 8 I DB5201/T 11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阳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阳市商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勤、莫非、盛廷春、宋玲、黎亚斌、崔津、罗霞。 II 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标准化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应急处置、服务及评价与 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管理与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市人大字[2004]20号) 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化农贸市场 达到相应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专业从事主副食品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4 建设要求 4.1 选址要求 4.1.1 新建农贸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相关手续齐全,且符合市容、交通、 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规划建设相结合。 4.1.2 新建农贸市场外墙界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距离污染源 25 米以上; ——直线距离 1000 米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的污染源,且无生产或贮存易燃、 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 4.2.1 建筑设计要求 新建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宜有良好的自然采光。 1 DB5201/T 117—2021 4.2.2 新建农贸市场建筑层高净高应大于 4.2 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 1.6 米。老旧农贸市场改造不低于原有楼层高度,但应加强管理。 4.2.3 农贸市场主出入口不少于 2 个,主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 4 米。 4.2.4 农贸市场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宜在 1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生鲜食品销售摊位面积不少于农贸市 场总面积的 60%。 4.2.5 农贸市场内部经营区域应进行划行归市,并按片划分不同种类产品合理布局:大类商品按商品 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供应区应相对集中,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同类商品 设集中供应区,并配置区域标志。 4.2.6 农贸市场可设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专柜或专间, 熟食卤品、现制现售、散装调味半成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易污染食品的柜台(专间)距离白条 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 10 米。 4.2.7 农贸市场应按不低于蔬菜摊位数量 10 %的比例,提供给当地农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农户直销地 产绿叶菜。 4.2.8 单体熟食店应设置独立的专间,专间入口处应设置独立的通过式预进间,专间面积应满足实际 操作需求。 4.2.9 米面制品食品制作场所应设置封闭式经营房,经营房面积应满足实际操作需求。 4.2.10 农贸市场应设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 4.2.11 新建农贸市场应充分考虑消费者停车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停车位,特别是无障碍停车位。 4.3 4.3.1 装修要求 一般要求 4.3.1.1 农贸市场整体装修风格宜统一,商品陈列柜台及立面宜使用浅色光滑墙面砖,店铺招牌应统 一设置,颜色宜与农贸市场整体装修风格相适应,农贸市场内房顶宜采用清洁、明亮的装饰。 4.3.1.2 农贸市场地面应符合防滑、易清扫、易冲洗的要求,表面平整无积水点,并符合排水要求。 4.3.1.3 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或其他防污建材,墙面砖应覆盖至墙面顶端,便于 冲洗。 4.3.1.4 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设有遮盖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直接入口的 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设施,并与其他食品的销售区域设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 4.3.1.5 农贸市场内办公室、快检室、摊位号和功能区域等应规范设置名称、标识、标志,农贸市场 应设置规范、明显的禁烟、宣传栏、公示栏、导购图、公平秤等标志。 4.3.1.6 农贸市场应在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公示农产品价格信息、食品快速检测结果。 4.3.2 食品制售专间 4.3.2.1 食品制作场所的装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筑材料应坚固耐用、易于维护和保持清洁; ——地面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易于清洗、防滑,并配备排水系统; ——墙壁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并采用光滑、不吸水、 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作 1.5 米以上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2 DB5201/T 117—2021 4.3.2.2 单体熟食店的装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专间只设一扇门且可自动关闭,入口处应设置独立的通过式预进间,预进间内应设置独立的 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专间售卖窗口应可开闭,窗口尺寸以可传递食品、容器为宜; ——以紫外线灯作为消毒装置的专间,紫外线灯(波长 200nm~275nm)应按功率≥1.5 W/m³设置, 专间内紫外线灯分布应均匀,距离地面 2 米以内。 4.3.2.3 即食食品销售场所的装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地面应平整,并采用防扬尘的材料铺设; ——墙壁、天花板应采用防霉材料制作或涂覆; ——即食食品应设分切专区间;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单纯经营烤禽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应安装油水分离装置。 4.3.2.4 非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水池数量应不少于 2 个(其中至少 1 个为洗手水池),并明显标识其用途; ——洗手水池附近应设置清洗、干手用品或设施,并在附近设有洗手方法标识; ——设专用于地面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设置位置应保障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不受污染。 4.4 设施设备要求 4.4.1 基本设施 4.4.1.1 给排水设施 4.4.1.1.1 农贸市场内应配备供水系统,水产柜供水到摊,肉柜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 摊区用水单独计量。 4.4.1.1.2 水产、冰鲜禽类、白条禽经营区域的污水排放口应设置过滤设施。 4.4.1.1.3 农贸市场应安装冲洗地面和墙面的高压水冲洗装置。 4.4.1.1.4 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符合要求,摊区水表及冲洗水龙头应安装污水防回流装置。 4.4.1.2 供电及照明设施 4.4.1.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要求的供电设施。 4.4.1.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应达到 100 Lx,除柜台上方设置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 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4.4.1.2.3 应设置 1 个专门区域,用于大功率电器,燃气用具使用。 4.4.1.3 消防设施 4.4.1.3.1 4.4.1.3.2 4.4.2 4.4.2.1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等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 不应在农贸市场内食品加工区域以外设置生活用电装置和液化气设备等。 配套设施 公共厕所 4.4.2.1.1 农贸市场周界 50 米内有公共厕所的,不宜另外设立配套的公共厕所,如周边 50 米内没有 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并配备规范醒目的引导标志。 4.4.2.1.2 市场内的公共厕按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设置一座;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超 3 DB5201/T 117—2021 过 3000 平方米的,应当按比例相应增加公共厕所的面积或座数,厕所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 4.4.2.1.3 厕所内应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挂衣钩,宜设置老人、残疾人专用厕位及无 障碍设施。 4.4.2.2 垃圾分类设施 4.4.2.2.1 市场配备的垃圾箱应设置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等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以坚固及不透水的 材料制

pdf文档 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贵阳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贵阳市 第 1 页 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贵阳市 第 2 页 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贵阳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09 13:12:57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