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080.30 Q84 昆 DB5301 明 市 地 方 标 准 DB5301/T 27—2019 代替 DG5301/T 27-2018 建设项目公交首末站配建指南 2019 - 12 -01 发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2 - 01 实施 发 布 DB5301/T 27—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捷城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权、李信、唐翀、王伟、叶晓雷、文杰、张旭东、苏镜荣、沈希麟、程德勇、 杨洁、汪慧兰、徐骏、刘涛。 本标准代替了DG5301/T 27-2018。 I DB5301/T 27—2019 建设项目公交首末站配建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对公交车首末站配建总则、配建阈值、规模要求、设施要求、设计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公交车首末站配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 1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交首末站 为公交线路提供运营管理、车辆回车停车及检修清洗、后勤保障等功能的场所。 3.2 架空层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3.3 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且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 的高度不超过1.5 m。 3.4 回车道 供公交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4 4.1 配建总则 一般原则 公交首末站配建应遵循需求引导、区域统筹、用地集约、功能灵活、形式多元、一体化设计的原则。 4.2 分区 昆明城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其中,重点区域包括主城中心区(二环内地区)、巫家坝核 心区和呈贡新区核心区,重点区域以外地区为一般区域,详见附录 A。 1 DB5301/T 27—2019 4.3 类别 公交首末站建设形式有独立占地和非独立占地两种。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开发项目配建首末站一般宜 采用非独立占地模式,城市一般区域建设开发项目配建首末站一般宜采用独立占地模式。 4.4 选址 4.4.1 独立占地公交首末站应充分考虑建设开发项目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条件,宜将公交线路引入建 设项目内部,并将公交首末站布设在乘客和公交车辆方便到达和离开的地方,且对建设项目生活和安全 环境无不利影响,保证小区内外乘客与首末站的顺畅快速连接,可视地形情况增加慢行设施连接首末站 和周边建筑。 4.4.2 非独立占地公交首末站应与建筑布局一体化设计,应满足乘客和公交车辆方便到达和离开的原 则,一般宜布设在建筑一层,如没有布置条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二层,但须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5 配建阈值 5.1 建设项目公交首末站配建应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 5.2 建设项目周边根据昆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公交场站和枢纽规划等有已建设或规划公交场站,经 论证已能满足片区需求时,可以不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 5.3 不同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达到表 1 的规定则应配建公交首末站。 表1 建设项目公交首末站配建阈值 单位为平方米 主要项目建设类型 重点区域 一般区域 一般居住 50万 60万 保障性住房 15万 15万 商业 20万 30万 办公 30万 40万 教育 20万 20万 医疗 10万 10万 文体娱乐 5万 5万 居住 注:根据不同用地类型交通发生吸引率,给出居住、商业和办公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折算系数为居住:商业:办公 =1:0.4:0.6。 5.4 对于混合功能的建设开发项目,以其主要功能为基准,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折算系数, 测算总的建筑规模后满足项目建设类型中配建阈值,则应配置公交首末站。 5.5 同一区域内,多个未达到配建规模的项目同时规划、建设时,应叠加建设规模,总体协调,统一 配建公交首末站。 5.6 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距离不宜超过 500 m;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枢纽建设项目应结合场站客流规模确定,高峰小时集散客流规模超过 2 000 人次时 应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或枢纽站。 5.7 已开发的各类建设项目,若规模达到配建公交首末站的阈值,则可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尽量利用 空地、建筑架空空间、地下空间等设置公交首末站。 5.8 配套建设的公交首末站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并同时交付使用。 2 DB5301/T 27—2019 6 规模要求 6.1 不同建设项目应配建公交首末站规模如表 2 所示。 表2 建设项目配建公交首末站规模 单位为平方米 项目类型 一般居住 居住 保障性住房 商业 办公 教育 医疗 文体娱乐 建筑面积 重点区域配置规模 一般区域配置规模 50万~80万 400~1 000 1 000~2 000 80 万~120 万 800~1 500 1 800~3 000 120 万以上 1 200~3 000 2 500~5 000 15万~30万 400~1 000 1 000~2 000 30 万~60 万 800~1 500 1 800~3 000 60 万以上 1 200~3 000 2 500~5 000 20 万~40 万 400~1 000 1 000~2 000 40 万~60 万 800~1 500 1 800~3 000 60 万以上 1 200~3 000 2 500~5 000 30 万~50 万 400~1 000 400~1 000 50 万~70 万 800~1 500 1 800~3 000 70 万以上 1 200~3 000 2 500~5 000 20 万以上 800~3 000 800~3 000 10 万~20 万 400~1 800 400~1 800 20 万以上 800~4 000 800~4 000 5 万~10 万 400~1 800 400~1 800 10 万以上 800~3 000 800~3 000 6.2 城市客运站、火车站、飞机场大型客运交通枢纽及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应根据交通专项规 划或交通影响评价,确定配建公交首末站的具体规模。 6.3 配建公交首末站运力配置宜控制在 3 条~5 条,具体线路规模以及线路运力根据公交客流需求确 定。 6.4 居住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公交首末站占地规模不宜超过居住类项目用地面积的 20%。 6.5 商业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公交首末站占地规模不宜超过商业类项目(包括商业服务、批发市 场)用地面积的 15%。 6.6 体育展览及景区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公交首末站占地规模不宜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 25%。 6.7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枢纽及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公交首末站占地规模不宜超过项目 用地面积的 25%。 7 7.1 设施要求 公交首末站包括表 3 中规定的功能。 3 DB5301/T 27—2019 表3 功能 车辆运行 客流疏散 调度管理 配套设施 公交首末站设施内容表 设施 配置 回车道 √ 到发车位 √ 停车坪 O 站台 √ 行人通道 √ 候车廊 √ 调度室 √ 监控室 O 职工休息室 O 卫生间 √ 绿化 O 照明 √ 非机动车存放 O 新能源充电桩 O 注: “√”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7.2 城市重点区域开发项目配建公交首末站,需满足公交线路运营组织必备基本功能;城市一般区域 开发项目配建公交首末站除具备满足公交线路运营组织的基本功能外,可配置停车坪功能。 7.3 在公交首末站用地范围内,可因地制宜设置满足乘客需求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场)吸引和方便乘 客换乘。非机动车停车位(场)根据公交首末站的功能布局合理设置,不得紧靠首末站的出入口。 8 设计要求 8.1 公交首末站的平面布局应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人与车分流的原则,避免人车冲突,满足 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分明、通行简捷的总体布局要求,设计形式参见附录 B。 8.2 回车道按营运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直行段宽度应不小于 7 m,转弯段应满足车辆转弯半径的技 术要求,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 CJJ 37 的规定。 8.3 到发车位可设计直列式和锯齿式,宜优先选用直列式到发车位。直列式到发车位宽度宜为 3.5 m, 车辆间应设置安全距离 3 m;锯齿式到发车位宽度宜为 3 m,长度宜为 13.5 m,车位间隔宜为 4.5 m。 8.4 公交车的停车位尺寸应符合 CJJ 37 的规定。 8.5 站台净宽不应小于 2 m,站台长度应至少满足 1 标台公交车的停靠需求,站台应高出地面 0.2 m 宜设置隔离护栏,护栏与站台边线净距不宜小于 0.25 m。 8.6 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公交车辆上下客区域应与城市道路保持一定的缓冲空间, 避免对城市道路交通产生直接影响。 8.7 公交首末站应设置连续无障碍的行人通道与站内候车设施和出入口、外部道路人行设施以及上盖 建筑相连。行人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2 m。 8.8 在用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场站配置调度管理用房面积不宜小于 30 ㎡。调度室须与车辆运行区在 同一平面上,宜将调度室布置在站内视野较好的位置,方便对公交车辆调度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响应。 4 DB5301/T 27—2019 8.9 公交首末站车辆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道或支路上,不宜直接设在主干道或快速路上,并应避免靠 近平面交叉口。公交首末站宜将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出入口宽度应为 7.5 m~10 m,当站外道路的车 行道宽度小于 14 m 时,进出口宽度应增加 20%~25%。 8.10 公交线路首末站的出入口应该设置完善的引导标识,设置明显标识指示出入口的位置,在出入口 后 2m 的通道中心线两侧,各 60°范围内应该能看清楚站点内外的车辆和行人。 8.11 为方便行人进出,在车辆出入口的一侧须设置行人出入口,并通过人行道与下车站台或候车廊相 连。 8.12 公交首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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