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01 CCS C 8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Guidelin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large commercial complex 2020 - 11 - 27 发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12 - 27 实施 发 布 DB34/T 3700—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江苏理工学院(安徽车安科技有限 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淮南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斌、薛亚群、聂磊、李德成、张军、李力、陈劲松、赵庆华、余良、胡阳、 王树炜、王存伍、王鹏、卢晗、刘京生、吴问坤、沈震、章涛林、陈远龙、丁勇。 I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事后处理、智慧消防和消防站建设要求。 2 本文件适用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 10000 m (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其它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本文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XF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业综合体 commercial complex 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 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3.2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RMON system based on IOT for fire safety 利用物联网、GIS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消防安全防控信息服务的数字化管理平 台系统,实现消防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 3.3 微型消防站 mini fire station 以救早、灭小和 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消防器材, 主要承担定期开展防火巡查以及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4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 DB34/T 3700—2020 4.1 第一责任岗 由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担任,负领导责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经过 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 情况; b) 将消防工作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 划; c) 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及其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网格化管理,批准 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根据消防法规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建立微型消防站; g) 组织制定符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h)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 i)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智能管控。 4.2 管理人岗 由第一责任岗以书面形式指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担任。管理人岗对第一责任岗负责,实施和组织 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履行 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 出租、使用; g)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告知区域责任岗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经专家评审的商业综合体,应 告知原消防审批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特殊要求且不得擅自更改,并督促落实; h)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 i)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j) 第一责任岗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 区域责任岗 由承租区各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区域责任岗 为其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遵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a) 在室内装修、改造升级、业态变更等施工期间,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各项审 批手续,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b) 严禁私搭阁楼、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违规存放易燃可燃危险物品; 2 DB34/T 3700—2020 c) d) e) f) g) 4.4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营业期间严禁动火,如需动火作业,应当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在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由区域责任岗举办的促销、灯会、焰火晚会、大型展会等大型活动,应当签订具有明确当事各 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文书,并经管理人岗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灭火器材,对承租区域内的火源、水、电、燃气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检 查或清理经营用设备器材; 熟知承租区的火灾危险性,指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 辅助业态与商场营业时间不一致的,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 措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满足人员疏散需求。 区域包保岗 由区域责任岗委托的一名或多名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应经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 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消防安全常识,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推行消防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实施消防 安全管理责任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a) 定期检查或清理包保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无任何遮挡;保障包保区域内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 b) 营业期间定期检查包保区域内火源、水、电、燃气的使用情况; c) 包保区域内严禁吸烟,一旦发现吸烟人员,应立即予以阻止; d) 营业结束后,做好清场、闭店工作,清除遗留火种,消除火灾隐患; e) 包保区域内及周边区域发生初起火灾时,应积极参与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引导顾客和员工 进行安全疏散。 4.5 消防控制室值班岗 由取得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在单位消防控制室内 24 小时值守, 并履行下列职责: a) 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 GB 25506 的有关要求; b) 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 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并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4.6 防火巡查检查岗 由经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防火巡查检查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人员担任,对大型商业综 合体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a) 熟悉大型商业综合体环境和布局,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位置,以及各种消防通道的位置; b) 掌握综合体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要求、产品性能、检查方法等内容,并熟练使用、操 作; c)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各楼层、各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相关巡查、 检查记录,巡(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并保存; d)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及时处置火 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由主管部门向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提出书面报告, 并由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确定整改的措施和期限。 3 DB34/T 3700—2020 4.7 消防设施维保岗 由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与消防设施维修员担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a)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 防电源处在正常工作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在正确位置; b)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人报告; c) 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维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 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d) 做好相关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4.8 应急处置岗 应急处置岗人员由通讯联络员、火灾扑救员(含商场员工和微型消防站人员)、疏散引导员、防护 救护员、警戒保障员组成,并履行下列职责: a) 通讯联络员 1) 在发生火情后,负责火灾报警,告知报警人的姓名、单位、电话号码及火灾发生地点等; 2) 及时上报指挥部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处置情况,传达指挥部命令; 3) 确保火场内外通讯和信息传递畅通,并及时反馈汇报,同时做好消控主机的联动操作,并 做好记录。 b) 火灾扑救员 1) 火灾扑救员由单位员工(第一灭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人员(第二灭火力量)组成,负责 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2) 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在发生火情后,单位员工应第一时间组成灭 火应急力量,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有序灭火; 3) 微型消防站人员负责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应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在确 认火情后,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 3 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开展灭火救 援。 c) 引导疏散员 1) 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方法;

pdf文档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安徽省 第 1 页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安徽省 第 2 页 DB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安徽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09-30 11:34:26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