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1 A 00 DB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97—2019 机关事业单位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 2019 - 10 - 17 发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2019 - 11 - 17 实施 DB3311/T 97—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1 5 管理要求 .......................................................................... 2 5.1 洁化要求 ...................................................................... 2 5.2 绿化要求 ...................................................................... 2 5.3 美化要求 ...................................................................... 3 6 评价与改进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保洁要求和频次 .................................................. 1 I DB3311/T 97—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栋、叶菽茂、尤丽平、章旭伟、袁青、项圆圆。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II DB3311/T 97—2019 机关事业单位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的洁化、绿化、美化(以下简称“三化”)术 语和定义、总则、管理要求及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CJJ/T 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DB33/T 736—2015 行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DB33/T 2036.4—2017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4部分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洁化 通过整理、整顿、清扫等工作,维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的活动。 3.2 绿化 通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养护工程和采取节能降耗减排措施等方式改善环境 的活动。 3.3 美化 通过洁化、绿化、文明建设等,提炼丽水特色、营造和谐环境、为群众提供美好视觉效果和心里 感受的活动。 3.4 林荫停车场 停车位间种植有乔木或通过永久式绿化方式进行遮荫,满足绿化遮荫面积大于等于停车场面积30% 的停车场。 1 DB3311/T 97—2019 4 总体原则 4.1 以契合城市整体建设为导向,通过机关单位洁化、绿化、美化一系列管理工作,凸显城市性格、 展示地方特色。 4.2 以机关单位整洁、舒适为导向,开展洁化管理。 4.3 以净化空气、改善环境为导向,开展绿化管理。 4.4 以展现地区特色、营造和谐环境为导向,开展美化管理。 5 管理要求 5.1 洁化 5.1.1 日常管理 5.1.1.1 应建立机关单位内部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卫生保洁要求、工作流程、量化指标及监督考核办 法,并严格执行。 5.1.1.2 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开展上岗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5.1.1.3 应配备开展保洁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等物品。 5.1.1.4 应按保洁制度规定的保洁要求和频次执行,可参照附录 A。 5.1.1.5 保洁工作委托外包方开展的,应对外包方进行检查与考核。 5.1.2 洁化目标 5.1.2.1 5.1.2.2 5.1.2.3 5.1.2.4 5.1.2.5 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臭味。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18883 的规定。 总体外围应无垃圾、烟头、杂物、明显泥沙。 电梯、公共通道、消防楼梯等公共区域应无灰尘、污渍、积灰、手印。 洗手间应清洁无异味,指定区域卫生用品无短缺。 5.1.3 废弃物处理 5.1.3.1 5.1.3.2 5.1.3.3 5.1.3.4 应建立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委托环卫机构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危险固体废弃物应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集中处置。 生活污水纳入管网集中处理。 5.1.4 垃圾分类管理 5.1.4.1 垃圾分类应符合 CJJ/T 102 的要求。 5.1.4.2 应根据人流量和垃圾产生量设置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专用垃圾箱, 并有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5.1.4.3 垃圾应做到日产日销,按垃圾排放时间,及时清运。 5.2 绿化 5.2.1 绿地建设 5.2.1.1 有附属用地的机关单位应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合理开展绿地建设, 绿地率不低于 35%。 2 DB3311/T 97—2019 5.2.1.2 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依据植物的树型、叶型、叶色、花期、季相变化等进行合理栽 种,体现植物春花、夏荫、秋果、冬绿的景观特色。绿地面积较大的宜采用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 植物;绿地面积较小的宜采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 5.2.1.3 宜选择本地乡土特色的绿植品种。 5.2.1.4 靠近建筑物附近的绿地宜采用基础种植形式,选用外形整齐或修剪过的植物。 5.2.1.5 单位入口处绿化应醒目大方,运用植物强化入口景观。 5.2.1.6 水体岸线自然绿化率应达 80%以上,应满足防洪、排涝等水利功能。 5.2.1.7 宜选择合适的藤本植物开展立体绿化(墙面、围墙绿化,屋顶绿化,棚架绿化)。 5.2.1.8 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宜建设林荫停车场。 5.2.2 绿化管理 5.2.2.1 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委托专业绿化养护机构或配备专业绿化养护人员,保持树木 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的完好,无病虫害。 5.2.2.2 每年至少通过施加有机肥的方式进行一次土质改良。 5.2.2.3 应制定绿化养护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日常绿化维护记录和检查考核记录。 5.2.3 资源管理 5.2.3.1 5.2.3.2 a) b) c) d) e) f) 机关单位的综合能耗应符合 DB33/T 736—2015 中表 1 的规定,宜执行先进值定额。 建立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节约型机关。包含但不限于: 应制定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采购的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等级。 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宜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淘汰耗能设备。 宜利用信息化媒介开展工作,进行无纸化办公。 规范公务接待,禁止奢侈浪费。 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做好用车登记记录。 5.3 美化 5.3.1 整体环境 5.3.1.1 主体建筑外立面应保持整洁、安全、无破损;外立面装修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丽水文化 特质,简洁美观。 5.3.1.2 办公室内、外围区域、公共区域环境应干净、整洁。办公室内各类物品配置、摆放等要求应 符合 DB33/T 2036.4—2017 中第 8 章的规定。 5.3.2 文明建设 5.3.2.1 文明服务 5.3.2.1.1 宜为特殊人群设置特殊通道,配有轮椅、手杖助残、母婴室等设备设施。 5.3.2.1.2 窗口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仪容整洁、讲究卫生; b) 在岗期间,按要求统一着装或规范着装; c) 应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身体语言提供服务。 5.3.2.1.3 应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存档。 3 DB3311/T 97—2019 5.3.2.2 文明宣传 5.3.2.2.1 5.3.2.2.2 5.3.2.2.3 5.3.2.2.4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开展本机关单位文化建设宣传。 窗口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规范等。 设置规定区域开展阶段性活动宣传。 5.3.2.3 文明秩序 5.3.2.3.1 建立机关单位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3.2.3.2 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 援体系力量,设有应急场所,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5.3.2.3.3 设有消防安全示意图,室内外标识导向清晰。 5.3.2.3.4 政务大厅应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评价与改进 6.1 应按“三化”建设考核办法适时开展内部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整改。 6.2 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政府网站、顾客满意度测评、消费者投诉及上级行业部门检查、社会 及媒体监督等途径,评价并改进“三化”管理成效。 4 DB3311/T 97—2019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保洁要求和频次 机关单位开展保洁工作的要求和频次可参照表A.1。 表A.1 保洁要求和频次 分类 总体外围 公共区域 总体保洁要求 无垃圾、烟头、杂物、明显泥沙、干净明亮 无灰尘、光亮、污渍、无积灰、无手印、明亮 操作要求 频次 1、地面清扫、收集垃圾、水力冲洗。 1 次/天 2、标志牌清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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