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60.25 CCS P 41 DB 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764.20—2020 用水定额 第 20 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20:Condiment and fermented product 2020 - 12 - 24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764.20—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计算方法............................................................................ 1 5 用水定额............................................................................ 2 6 管理要求............................................................................ 2 附录 A(资料性) 北京市调味品与发酵制品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 ............................. 4 参考文献............................................................................... 5 I DB11/T 1764.20—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20部分。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调味品协会、北京工商大学、平谷区节约用水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岩、吴鸣、董黎明、张小青、白雪、胡梦婷。 II DB11/T 1764.20—2020 用水定额 第 20 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酱油、食醋、酿造酱、复合调味料、调味料酒、腐乳和酱腌菜等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 产企业用水管理,其他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产企业用水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20903 调味品分类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SB/T 10170 腐乳 SB/T 10416 调味料酒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2714、GB 2717、GB 2718、GB 2719、GB/T 4754、GB/T 20903、GB 31644、SB/T 10170和SB/T 104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吨产品取水量 water intake per ton product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吨产品的取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1 DB11/T 1764.20—2020 生产企业从各种常规水源获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 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 取水量供给范围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用水(包括产品用水、原料清洗用水、装备及管道 清洗用水、包装清洗用水、制备产品用水的水处理装置所消耗等的用水)、辅助生产用水(包括锅炉房、 机修、冷却、空压机及真空泵站、污水处理站、废气除味除尘、化验室等部门的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 (包括企业办公、食堂、厕所、洗浴、洗衣房、环境清洁与绿化等的用水),不包括综合利用产品的生 产、基建、消防和生活区用水。 4.1.3 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1.4 吨产品取水量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吨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 (1) 式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吨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产品(m3/t);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同一计量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产量,单位为吨(t)。 5 用水定额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用水定额指标见表1。 表1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用水定额指标 3 吨产品取水量(m /t) 产品类别 6 2 先进值 通用值 酱油 4 5 食醋 4 5 酿造酱 4 5 复合调味料 6 7 调味料酒 4 5 腐乳 11 14 酱腌菜 8 10 管理要求 DB11/T 1764.20—2020 6.1 通用值用于现有企业的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先进值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水资源 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 6.2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产企业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GB 24789 的要求,生产用水应单独 计量,有完善的计量台账。 6.3 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生产企业每年可参考附录 A 所列的统计项填报数据。 6.4 用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 GB/T 12452 的要求。 6.5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 DB11/T 343 的要求,安装率应达到 100%。 3 DB11/T 1764.20—2020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北京市调味品与发酵制品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 北京市调味品与发酵制品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见表A.1。 表 A.1 北京市调味品与发酵制品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填表部门 水量计算起止 年 月至 年 月 一. 属性信息 厂区面积 职工人数 m 2 2 总建筑面积 m a 人 产品种类 1 □ 酱油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2 □ 食醋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3 □ 酿造酱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4 □ 复合调味料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5 □ 调味料酒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6 □ 腐乳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7 □ 酱腌菜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产品种类 8 □其他 设计年产量 吨 实际年产量 吨 (请注明) 二. 设施情况 冷却水循环设施 其他水循环设施 (请注明) □有 □无 冷却水循环设施回用量 m 3 □有 □无 其他水循环设施回用量 m 3 三. 用水信息 自来水 分水源 年取水量 自备井水 其他水源 总计 d m 3 m 3 m 3 m 3 m 3 辅助生产用水 c m 3 附属生产用水 e m 3 m 3 生产用水 分用途 年取水量 总计 b 四. 备注信息 a b c d e 4 职工人数包括固定和非固定职工人数。 包括产品用水、原料清洗用水、装备及管道清洗用水、包装清洗用水、制备产品用水的水处理装置所消耗等的用水。 包括锅炉房、机修、冷却、空压机及真空泵站、污水处理站、废气除味除尘、化验室等部门的用水。 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包括企业办公、食堂、厕所、洗浴、环境清洁与绿化等的用水,不包括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基建、消防和生活区用水。 DB11/T 1764.20—2020 参 考 文 献 [1]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2]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3]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2012年4月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4号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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