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A 00 DB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71—2018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2017- 06 - 22 发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 07- 22 实施 发 布 DB3311/T 71―2017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质量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敏敏、蔡伟、陈小美。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DB3311/T 7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职责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丽水市境内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11/T 65 礼让斑马线行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者(以下简称为志愿者) 不以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为目的,自愿参加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人员。 3.2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以下简称为志愿服务) 志愿者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城市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引导、规劝和服务的行为。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4.1.2 4.1.3 4.1.4 身体健康。 知晓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具备开展志愿服务的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开展志愿服务。 使用文明用语,主动、耐心开展志愿服务。 4.2 仪表仪容 4.2.1 应着装得体,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穿着统一印制“丽水志愿者”的红色反光马甲,头戴红 色志愿者帽子,手持文明交通劝导旗帜。 4.2.2 应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挺拔,举止端庄。 1 DB3311/T 71―2017 4.3 组织纪律 应服从交警安排,不准无故缺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不准玩手机、吃东西、闲聊,不做其它与 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 5 职责 5.1 引导 5.1.1 引导行人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遇红灯时,在行人等候区内等待,不提前进入斑马线;遇绿灯时, 从斑马线上安全通行。 5.1.2 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规定车道行驶,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5.2 规劝 5.2.1 规劝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5.2.2 规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不违 法载人。 5.2.3 规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DB3311/T 65要求文明礼让斑马线。 5.3 服务 5.3.1 给问路者指路。 5.3.2 协助行动不便者安全通过斑马线。 5.3.3 协助交警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交警或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 电话。 6 评价 由执勤交警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志愿者所在单位或组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df文档 DB3311-T 7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丽水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311-T 7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丽水市 第 1 页 DB3311-T 7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丽水市 第 2 页 DB3311-T 7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规范 丽水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09-30 07:09:2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