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3.020.10 C 78 开 DB4102 封 市 地 方 标 准 DB4102/T 008—2020 压力容器质量记录复核规范 2020 - 12 - 01 发布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12 - 15 实施 发 布 DB4102/T 008—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 写。 本文件由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出,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庆、郭相飞、方馨悦、周骄阳、郑照飞、翟艳红。 I DB4102/T 008—2020 压力容器质量记录复核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力容器出厂前的质量记录文件复核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制造企业在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合格后准备发货出厂前质量记录文件的复核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0.4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复核检验依据 压力容器产品出厂质量复核应按照TSG 21、GB/T 150.4等相关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检验的项目和内容应不低于法规、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 4.1 复核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情况的复核;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的复核;过程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的汇总 及复核;产品铭牌;标志、油漆、包装;竣工图及出厂安全质量技术资料。 4.2 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情况的复核 4.2.1 复核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中填写的材料牌号、规格、供货状 态是否与设计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复核一览表中填写的入厂材料标识与过程记录(含产品示意简图记录) 中反映的领用材料标识是否一致;复核一览表中填写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各项数据是否符合相关 标准并与相对应质量证明书内容一致。 4.2.2 复核一览表中需复验的材料是否填写复验数据,且复验数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 求。 4.2.3 有材料代用情况时,复核材料代用的见证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4.2.4 复核A1级压力容器受压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材料、零(部)件标准和设计文 件要求。有特殊验收要求的还需复核其检(复)验见证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 4.2.5 复核所使用的焊接材料进厂验收和发放记录,有特殊复验要求的还需复核报告的完整性和正确 性。 4.3 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复核 1 DB4102/T 008—2020 4.3.1 压力试验合格后及按出厂要求相关零件装配齐全后,应按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压力容器产 品内部和外部的表面质量进行检验复核。 4.3.2 复核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及相关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中的实测结果和检验结论应 与相关检验记录的内容相一致。若检验记录存在缺项或检验方法、检具选用不当时应进行补项或重新检 验。 4.3.3 复核压力容器产品实物上材料标识、焊工代号标识、无损检测标识、检验标识是否清晰,且应 与产品示意简图记录、过程检验记录保持一致。 4.4 过程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的汇总及复核 4.4.1 依照设计总图明细表,逐件核对过程检验记录,复核检验项目和记录的齐全性,检验结果判定 的正确性。 4.4.2 依照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逐项核对产品焊接试板力学性能试验检验报告、无损检测报 告、热处理报告及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并复核试验报告的有效性,试验数据 的完整性和试验结论的符合性。 4.4.3 复核外购主要受压元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复核进厂检验(或复验)记录(或报 告)与相关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4.4.4 复核不合格品处理过程文件及返修的检验记录。 4.5 产品铭牌 4.5.1 4.5.2 4.6 复核所制作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其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和设计文件要求。 复核产品铭牌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及安装的可靠性。 标志、油漆和包装 4.6.1 复核压力容器产品所设置的标志是否符合法规和设计文件要求。 4.6.2 复核压力容器产品油漆检查记录,其使用油漆品牌容器表面预处理质量、涂层及颜色应符合相 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 4.6.3 复核压力容器密封面保护检查记录、随机装箱清单及装箱记录是否一致。复核压力容器产品出 厂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4.7 竣工图及出厂安全质量技术资料 4.7.1 按制造单位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程序编制竣工图后,应加盖竣工图章,并复核修 改处内容与相关检验记录的一致性。 4.7.2 签发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并将产品质量证明书提交质保工程师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审签。 4.7.3 向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领压力容器产品监检证书,并由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 验机构在产品铭牌上,加打监检钢印。 4.7.4 拓印产品铭牌。 4.7.5 按照TSG 21的规定汇总随机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 4.7.6 汇总压力容器产品竣工资料,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交于档案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 计使用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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