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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8. 080. 01 SN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239—2020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Textile for Import and Export - Quantitative analysis by projection microscope Method- Mixtures of kapok and cotton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以正式出 2020-08-27发布 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SN/T5239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丽丽、卢汉平、蒋小良、谢飞、陈琼、谢茂忠、黄海敏、张晓利。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SN/T5239—2020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木棉/棉混纺产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显微投影仪或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对木棉和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棉和棉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1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FZ/T01057.3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第3部分:显微镜法 3原理 本方法使用显微投影仪或者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分辨和计数一定数量的纤维,用显微投影仪或者数 字式图像分析仪测量纤维的直径计算出各种纤维的质量百分含量。 4试剂 正式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化学纯。 4.1 蒸馅水或去离子水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4.2 无水甘油或液体石蜡。 5 仪器和设备 5.1 显微投影仪;放大倍数500倍及以 5.2 数字式图像分析仪。 5.3 纤维切片器。 5.4 载玻片、盖玻片、表面玻璃皿。 5.5 烘箱:能保持温度为105℃±3℃。 5.6 楔形尺:印有放大500倍刻度。 6试样步骤 6.1试验定性分析 棉纤维按FZ/T01057.3执行,木棉纤维形态特征参见附录A。 1 SN/T5239—2020 6.2取样 6.2.1纱线 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0个管纱或5个筒(绞)纱,分别组成一份试样,再从每个管纱 或筒(绞)纱上抽取15cm长的一段纱样,合并为一束。 6.2.2织物 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一块10cm×10cm的织物,拆成纱线(有浆的试样先要进行预处 理,处理后再拆成纱线),10cm长一段,共随机取出30段,合并为一束。机织物当经纱和纬纱的纤 维含量不同时,拆出的经纱纬纱要分别用烘箱(5.5)烘干称量,分别测量经纬纱的各组分纤维重量 百分含量,再计算整个织物中各组分纤维质量百分含量。试样需距样品布边10cm以上剪取,要求布 面平整,不得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 6.3预处理 应预处理的织物按照GB/T2910.1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6.4纤维纵向载玻片的制备 将上述试样(6.2)用纤维切片器(5.3)均匀切去0.2mm~0.36mm长的纤维束,移至表面玻璃 皿中,加人一定数量的无水甘油(4.2)或液体石蜡(4.2),充分混合成稠密的悬浮液。使用吸管吸取 少量的混合均匀的悬浮液放人载玻片上,将其均匀展开,盖上盖玻片固定样品,注意不能让纤维流出 盖玻片外面,以免流失纤维,否则需重新制备载玻片。 6.5纤维根数的计数 采用显微投影仪(5.1)观察纤维。按照6.4准备好的载玻片放在显微投影仪的载物台上,通 过目镜观察进入视野的各类纤维,根据纤维的形态结构特征(参见附录A)鉴别其类型。从靠近 视野的最上角或最下角开始计数。当载玻片沿水平方向缓缓移动越过视野时,识别和计数通过目 镜十字线中心的所有纤维。在越过视野的每一个行程以后,将载玻片垂直移动1mm~2mm后再 沿水平方向缓缓移动越过视野,识别和计数纤维,重复这种操作程序,直至全部载玻片看完,其 计数总数应在1000根以上。如果载玻片上中途测完根数超过1000根时不能中断,应将载玻片全 范围内计数完毕;如果载玻片全范围内不足1000根时,则需另制载玻片,使累计纤维总数达到 1000根以上。每批试样计数两组1000根以上纤维,分别计算两组纤维中每种纤维的折算根数(参 见附录B),两次试验的每种纤维的折算根数之差不大于10根。 6.6纤维直径的测定 6.6.1校准纤维投影仪 使它在达到投影平面上能放大到500倍,然后将按6.4所准备好的载玻片放在载物台上,使测量 的纤维都在投影圆圈内。调整投影仪的微调使纤维图像的边像一条细线投影到楔形尺(5.6)上,测 量纤维长度中部的投影宽度作为直径。避开测那些测量点在两根纤维交叉处的纤维和那些短于150 um的纤维,每种类型的纤维要测量200根以上。测量完以后计算每种纤维的平均直径,单位用μm 标识。 棉纤维投影会有粗细不均的情况,如果不能自动测量纤维段均值,要在棉纤维一个扭曲周期内 取三个点处投影宽度数值平均值来作为此根纤维的直径结果,三个取点处分别为最宽处、最窄处和两 者距离中点处。 木棉纤维出现扭曲变形时,要取纤维的平行顺直段的宽度作为纤维直径。 2 SN/T5239—2020 6.6.2数字式图像分析仪(5.2) 同样适用于本方法,使用时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试验。 7计算 按6.6测定纤维的平均直径,采用纤维密度(参见附录C)计算每种纤维的质量百分含量,见式(1)~ 式(2) n,d'pk x= ×100 :(1) nd,pk, +n,dep,k2 X =xi .(2) X, =100- X (3) 式中: 木棉纤维的计算百分比含量,%; 木棉纤维的质量百分比含量(净干含量),%; X X 棉纤维的质量百分比含量(净干含量),%; 木棉纤维的折算根数,单位为根; ni n2 棉纤维的折算根数,单位为根; d, 木棉的平均直径,单位为微米(μum) 饭文本为准 d 木棉的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²); Pi P2 棉的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²); k. 木棉纤维折算系数 棉纤维折算系数, 上式中k,和kz—般取值为k,=0.7289,k=0.2939 8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表示,若两次试验的结果之差大于2%时,应进行第三次试验,试 验结果以三次试验平均值表示。 息服务平台 试验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 9试验报告 应包括但不限于: a)本标准编号; b)样品编号、名称、规格; c)使用仪器型号; d)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 e)试样中各组分纤维的质量百分含量; f)偏离标准的一些细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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