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220 CCS B 41 4117 驻 马 店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17/T 169.6—2022 代替 DB 4117/T 169.6-2016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非洲猪瘟 2022 - 08 - 31 发布 2022 - 10 - 01 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117/T 169.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117/T 169《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的第6部分。DB4117/T 169分为以下33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第 3 部分:小反刍兽疫; ——第 4 部分:猪流行性腹泻; ——第 5 部分:新城疫; ——第 6 部分:非洲猪瘟; ——第 7 部分:猪伪狂犬病; ——第 8 部分:布鲁氏菌病; ——第 9 部分:猪弓形虫病; ——第 10 部分:牛结核病 ; ——第 11 部分:鸡传染性法氏囊病; ——第 12 部分:鸡传染性喉气管炎; ——第 13 部分: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第 14 部分:绵羊痘和山羊痘; ——第 15 部分:牛流行热; ——第 16 部分:禽白血病; ——第 17 部分:猪传染性胃肠炎; ——第 18 部分:猪圆环病毒病; ——第 19 部分:禽痘; ——第 20 部分:副猪嗜血杆菌病; ——第 21 部分:猪细小病毒病; ——第 22 部分:猪乙型脑炎; ——第 23 部分:猪链球菌病; ——第 24 部分:猪水泡病; ——第 25 部分:猪流感; ——第 26 部分:马立克氏病; ——第 27 部分:鸡球虫病; ——第 28 部分:血吸虫病; ——第 29 部分:兔球虫病; ——第 30 部分:猪支原体肺炎; ——第 31 部分:鸡滑液支原体病; ——第 32 部分:狂犬病; ——第 33 部分:牛结节性皮肤病。 I DB 4117/T 169.6—2022 本文件代替DB4117/T 169.6-2016《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6部分:非洲猪瘟》,与 DB4117/T 169.6-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补充和修改了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修改了规范性附录 B、附录 C; ——修改了常规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和调查要求的内容(见第 6.2、6.3 条); ——增加了实验室检测方法(普通 PCR 方法、荧光 PCR 方法、荧光 RAA 方法、夹心 ELISA 抗原检 测方法,见第 5.4 条); ——增加了结果判定标准,即可疑病例(流行病学标准、临床标准、剖检病变标准)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见第 5.5 章); ——增加了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内容(见第 4 章); ——增加了专项流行病学调查部分(见第 8 章) ——细化和完善了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启动条件、步骤、内容、结果分析与报告及技术要求(见 第 7 章)。 本文件由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平县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中心、遂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鄢 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商丘美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确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许昌市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麻屯分所、洛阳市孟津区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上蔡县和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许昌市建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凤霞、刘红玉、杨洋、赵红运、付泰、高歌、李晓蕾、王新港、李娟、葛会 杰、杨承庚、景娜、刘鲜霞、金敏娜、邵青青、陈乐丽、王慧景、刘凤云、李强。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117/T 169.6-2016。 II DB 4117/T 169.6—2022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非洲猪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洲猪瘟术语和定义、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常规流行病学调查、紧急流行病学调 查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848-2020 非洲猪瘟诊断技术 NY/T 541-2016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DB4117/T 217.2-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2部分 非洲猪瘟 DB4117/T 169.1-2020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农牧发【2021】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洲猪瘟 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 和高死亡率为特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4 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 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按照DB4117/T 169.1-2020第4章的规定执行。 5 诊断指标 5.1 流行特点 5.1.1 传染源: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家主、野猪和钝缘软蜱等为主要传染源。 5.1.2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物传播,消化道和呼吸道是 最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经钝缘软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传播。气溶胶传播非洲猪瘟的风险很低。 5.1.3 易感动物:家猪和欧洲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非洲野猪感染后很少 或者不出现临床症状,是病毒的储存宿主。 3 DB 4117/T 169.6—2022 5.1.4 发病率和死亡率: 不同毒株致病性有所差异,强毒力毒株感染猪的发病率、病死率均可达 100 %; 中等毒力毒株造成的病死率一般为 30 %至 50 %,低毒力毒株仅引起少量猪死亡。 5.1.5 季节性:该病季节性不明显,但北方寒冷季节,南方多雨季节和生猪调运频繁时疫情发生风险 相对较高。 5.2 临床症状 5.2.1 最急性: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5.2.2 急性:体温可高达 42 ℃,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黏膜潮红,发绀。 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 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瘫痪、抽搐等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病死率可达 100 %。 病程 4d~10d。 5.2.3 亚急性:临床症状与急性相同,但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体温波动无规律,常大于 40.5 ℃。 仔猪病死率较高。病程 5d~30d。 5.2.4 慢性: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 跛足,死亡率低。病程 2 个月~15 个月。 5.3 病理变化 典型的病理变化包括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有出血点,心内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 点,胃、肠道黏膜弥漫性出血;胆囊、膀胱出血: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 样黏液:脾脏肿大,易碎,呈暗红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纯圆,有时出现边缘梗死,颌下淋巴 结、腹腔淋巴结肿大,严重出血。最急性型的个体可能不出现明显的病理变化。 5.4 临床诊断结果判定 易感动物符合上述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可初步判定为疑似非洲猪瘟病例。 5.5 样品采集 按照GB/T 16848、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NY/T 541要求采集病料并填写样品采集 登记表(附录A)。 5.6 实验室检测 5.6.1 普通 PCR 方法 普通 PCR 检测参照 GB/T 16848-2020 第 7 章执行; 5.6.2 荧光 PCR 方法 荧光PCR检测参照 GB/T 16848-2020第8章执行; 5.6.3 荧光 RAA 方法 荧光RAA检测参照 GB/T 16848-2020第9章执行; 5.6.4 夹心 ELISA 抗原检测方法 夹心ELISA抗原检测参照 GB/T 16848-2020第11章执行。 5.7 结果判定 4 DB 4117/T 169.6—2022 5.7.1 可疑病例 从以下3个方面判定可以病例: a) 流行病学标准 ——已经按照程序规范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但猪群发病率、病死率依然超出正 常范围; ——饲喂餐厨废弃物的猪群,出现异常发病死亡; ——调入猪群、更换饲料、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畜主和饲养人员购买生猪产品等可能风险 事件发生后, 猪群 21 天内出现异常发病死亡; ——野外放养有可能接触垃圾的猪出现发病或死亡。 b) 临床症状标准 ——发病率、病死率超出正常范围或无前兆突然死亡; 且符合下述任何一条的, 判定为符合临 床症状标准。 ——皮肤发红或发紫; ——出现高热或结膜炎症状; ——关节肿胀、皮肤溃疡; ——出现腹泻或呕吐症状; ——出现神经症状; ——母猪出现流产、死胎。 c) 剖检病变标准 ——脾脏异常肿大; ——脾脏有出血性梗死; ——下颌淋巴结肿胀或出血; ——腹腔淋巴结肿胀或出血; ——关节炎; ——心包积液、绒毛心。 5.7.2 综合判定 符合流行病学判定标准、临床症状判定标准、病理变化判定标准之一的,判定为可疑病例。可疑病 例经普通PCR方法、荧光PCR方法、荧光RAA方法任一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或经夹心ELISA 抗原检测方法检测出非洲猪瘟抗原阳性的,可诊断为非洲猪瘟病例。 6 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6.1 目的任务 调查非洲猪瘟的发生情况,了解其临床症状、流行强度和流行规律,为预警预报提供依据,提出防 控措施建议。 6.2 调查程序 6.2.1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县级监测网点和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为流行病学调查点,每个监 测网点每年不少于 2 次,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每月实施 1 次,每月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填写附 录 A。 6.2.2 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级监测网点和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为流行病学调查点,每个监 5 DB 4117/T 169.6—2022 测网点每年不少于 2 次,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每月实施 1 次,每月对全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填 写附录 B。 6.2.3 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进行。 6.3 调查要求 采用询问、信访、问卷填写、现场查看、检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流行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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