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220 CCS B 41 4117 驻 马 店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17/T 169.17—2022 代替 DB 4117/T 169.17-2018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猪传染性胃肠炎 2022 - 08 - 26 发布 2022 - 09 - 26 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117/T 169.17—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117/ T169《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的第17部分。DB4117/T 169分为以下33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第 3 部分:小反刍兽疫; ——第 4 部分:猪流行性腹泻; ——第 5 部分:新城疫; ——第 6 部分:非洲猪瘟; ——第 7 部分:猪伪狂犬病; ——第 8 部分:布鲁氏菌病; ——第 9 部分:猪弓形虫病; ——第 10 部分:牛结核病 ; ——第 11 部分:鸡传染性法氏囊病; ——第 12 部分:鸡传染性喉气管炎; ——第 13 部分: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第 14 部分:绵羊痘和山羊痘; ——第 15 部分:牛流行热; ——第 16 部分:禽白血病; ——第 17 部分:猪传染性胃肠炎; ——第 18 部分:猪圆环病毒病; ——第 19 部分:禽痘; ——第 20 部分:副猪嗜血杆菌病; ——第 21 部分:猪细小病毒病; ——第 22 部分:猪乙型脑炎; ——第 23 部分:猪链球菌病; ——第 24 部分:猪水泡病; ——第 25 部分:猪流感; ——第 26 部分:马立克氏病; ——第 27 部分:鸡球虫病; ——第 28 部分:血吸虫病; ——第 29 部分:兔球虫病; ——第 30 部分:猪支原体肺炎; ——第 31 部分:鸡滑液支原体病; ——第 32 部分:狂犬病; ——第 33 部分:牛结节性皮肤病。 I DB 4117/T 169.17—2022 本文件代替DB4117/ T169.17-2017《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17部分 猪传染性胃肠炎》。 与DB4117/ T169.17-201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该标准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增加了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内容(见第 4 章); ——增加了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和猪轮状病毒多重 RT-PCR 检测方法(见第 5.5.7 节); ——修改了常规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和调查要求的内容(见第 6.2 和 6.3 节); ——修改了规范性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细化和完善了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启动条件、步骤、内容、结果分析与报告及技术要求(见 第 7 章)。 本文件由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许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许昌市建安区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开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兽药饲料 监察所、西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确山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洛阳市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城关分所、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郑州百瑞动物 药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朝阳分所、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平舆县农业农村局 平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凤霞、葛会杰、杜丽娟、王腾、元雪浈、杨洋、王秀秀、李高峰、刘鲜霞、 景娜、杨瑞瑞、李娟、刘宾、张玲军、谢希玲、何楠、王慧景、马力、张静月、钞蓓。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117/T 169.17-2018。 II DB 4117/T 169.17—2022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猪传染性胃肠炎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猪传染性胃肠炎术语和定义、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常规流行病学调查、紧急流行 病学调查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猪传染性胃肠炎的流行病学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6871-2018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和猪轮状病毒多重RT-PCR检测方法 NY/T 548-2015 猪传染性胃肠炎诊断技术 NY/T 541-2016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DB4117/T 169.1-2020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DB4117/T 217.1-2021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传染性胃肠炎 猪传染性胃肠炎是由尼多目、冠状病毒科、a-冠状病毒属的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TGEV)引起的猪 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传染性的肠道疾病,以呕吐、水样腹泻、脱水和10日龄内仔猪高死亡率为主要特 征。 4 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 现场调查生物安全防护按照 DB4117/T 169.1 第 4 章的规定执行。 5 诊断指标 5.1 流行特点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一般多发生在冬季和春季,有时也发生于夏季、秋季。各种年龄的猪均可 感染,尤其是10日龄以内的哺乳仔猪,发病率和死亡率可高达100%。病猪、带毒猪和隐性感染猪是本病 的主要传染源。病毒通过粪—口途径、气溶胶或感染母猪的乳汁进行传播。 3 DB 4117/T 169.17—2022 5.2 临床症状 本病的潜伏期较短,通常为18h至3d。感染发生后,传播迅速,2d~3d可波及整个猪群。临床表现 因猪龄大小而异,新生仔猪的典型症状是呕吐、水样腹泻、脱水、体重迅速下降,导致新生仔猪高发病 率和高死亡率。腹泻严重的仔猪,常出现未消化的乳凝块。粪便腥臭,病程短,症状出现后2d~7d死亡。 泌乳母猪发病,则一过性体温升高、呕吐、腹泻、厌食、无乳或泌乳量急剧减少,小猪得不到足够乳汁, 进一步加剧病情,营养严重失调,增加了小猪的病死率。3周龄仔猪、生长期猪和出栏期猪感染时仅表 现厌食,腹泻程度较轻,持续期相对较短,偶尔伴有呕吐,极少发生死亡。 5.3 病理变化 肉眼可见的病理变化常局限于消化道,特别是胃和小肠。胃膨胀,胃内充满凝乳块,胃黏膜充血或 出血,胃大弯部黏膜淤血。小肠壁迟缓、膨满,肠壁菲薄呈半透明。小肠内容物呈黄色、透明泡沫状的 液体,含有凝乳块。空肠黏膜可见肠绒毛萎缩,哺乳仔猪肠系膜淋巴管的乳糜管消失。 组织学变化主要以空肠为主,从胃至直肠呈广范围的渗出性卡他性炎症变化。其特征是肠绒毛萎缩 变短,回肠变化轻微。小肠变化有较明显的年龄特征,新生猪变化严重。电子显微镜观察,可见小肠上 皮细胞的微绒毛、线粒体、内质网以及其他细胞质内的成分变性。在细胞质空泡内有病毒粒子存在。 5.4 样品采集 按照NY/T 541和NY/T 548 的规定采集空肠(中段)或肠系膜淋巴结并填写样品采集登记表(附录C)。 5.5 实验室检测 5.5.1 病毒分离鉴定 病毒分离、鉴定,按照 NY/T 548 第 6.2 的规定执行。 5.5.2 直接免疫荧光法 直接免疫荧光法,按照 NY/T 548 第 6.3 的规定执行。 5.5.3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抗体间接 ELISA 检测法 间接 ELISA 检测法,按照 NY/T 548 第 6.7 的规定执行。 5.5.4 血清中和试验 猪传染性胃肠炎血清中和试验,按照 NY/T 548 第 6.6 的规定执行。 5.5.5 双抗体夹心 ELISA 检测法 猪传染性胃肠炎抗原双抗体夹心 ELISA 检测法,按照 NY/T 548 第 6.4 的规定执行。 5.5.6 RT-PCR 检测 RT-PCR按照NY/T 548第6.5的规定执行。 5.5.7 多重 RT-PCR 检测方法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和猪轮状病毒多重RT-PCR检测方法按照GB/T 36871的规定 执行。 4 DB 4117/T 169.17—2022 5.6 结果判定 只要实验室检测中的任何一种方法的结果成立,即可判断为猪传染性胃肠炎阳性。 6 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6.1 目的任务 调查猪传染性胃肠炎的发生情况,了解其临床症状、流行强度和流行规律,为预警预报提供依据, 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6.2 调查程序 6.2.1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县级监测网点和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为流行病学调查点,每个监 测网点每年不少于 2 次,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每月实施 1 次,每月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填写附 录 B、附录 C。 6.2.2 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级监测网点和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为流行病学调查点,每个监 测网点每年不少于 2 次,固定流行病学调查点每月实施 1 次,每月对全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填 写附录 B、附录 C。 6.2.3 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进行。 6.3 调查要求 采用询问、信访、问卷填写、现场查看、检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分动物种 类填写常规流行病学调查表及相关养殖场信息。 7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按照DB4117/T 217.1 的规定执行。 8 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专项流行病学调查按照DB4117/T 169.1第7章的规定执行。 A A 5 DB 4117/T 169.17—2022 附 录A (资料性性) 样品采集登记表 表A.1规定了样品采集登记表式样 表A.1 样品登记表 县/乡名称: 被采样单位名称 采样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动物类别 样品名称 动物种类 日龄 存栏量 邮编 采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编号 被采样动物 临床情况 被采样 动物免 免疫 病种 疫苗 类型 疫苗 厂家 疫苗批号 免疫 次数 末次免疫剂量 末次免疫至采样的 间隔天数 疫情况 检测目的 被采样单位盖章或签名 采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采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 1.样品类型指全血、血清、拭子、组织样品等。 2.动物种类指种公猪、种母猪、后备母猪等。 3.疫苗类型应注明,如口蹄疫疫苗应注明是O型、A型、O型-亚洲Ⅰ型或合成肽疫苗,猪瘟疫苗应注 明是细胞苗或组织苗等。 4.此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由采样单位保存、第二联随样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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