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各省市地方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ICS 23.020.10 J 74 备案号:32985-2012 湖 北 DB42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Super-high pressure artificial crystal autoclave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2011 - 12 - 08 发布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2 - 08 实施 发 布 DB42/T 753—2011 目 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年度检查………………………………………………………………………………………………………3 6、全面检验………………………………………………………………………………………………………4 7、耐压试验………………………………………………………………………………………………………6 8、缺陷处理………………………………………………………………………………………………………6 9、检验报告………………………………………………………………………………………………………6 10、附则…………………………………………………………………………………………………………7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超高压人造水晶釜规格及型号表示…………………………………………………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超高压人造水晶釜材料………………………………………………………………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超高压人造水晶釜磁粉检测…………………………………………………………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超高压人造水晶釜超声检测…………………………………………………………14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超高压人造水晶釜耐压试验…………………………………………………………18 附录 F(规范性附录)安全附件及要求………………………………………………………………………19 附录 G(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20 附录 H(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21 I DB42/T 753—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遵红 杨笑峰 陈 晓 林 海 张立红 II DB42/T 753—2011 引 言 本标准是根据 TSG R0002-2005《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 JB/T 4730.1~6—2005《承压 设备无损检测》并参照相关法规、标准制定的,通过规范超高压人造水晶釜的定期检验,以指导全省超 高压人造水晶釜的定期检验工作。 III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的检验前准备、检验项目与方法、 检验结论、缺陷处理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100MPa,且内直径小于或等于 400mm 的超高压人造水晶釜(以 下简称水晶釜,参见附录 A、附录 B)的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定图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1259 超声波检验用钢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GB/T 17394 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10061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NB/T 47013.1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10 部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TSG R0002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锅发字[1999]222 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 资格考核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锅检字[2003]248 号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特函[2010]24 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年度检查 annual inspection 是指水晶釜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或者生产周期检查。 3.2 全面检验 full inspection 是指水晶釜停机时的检验。 1 DB42/T 753—2011 3.3 耐压试验 pressure test 是指水晶釜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 3.4 继续使用 allowable running 是指水晶釜年度检查时未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年度检查后可投入使用。 3.5 暂停使用 stop running temporarily 是指水晶釜年度检查时发现安全附件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问题解决并且经过检 查人员确认后,允许恢复使用。 3.6 停止运行 stop running 是指水晶釜年度检查时发现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水晶釜安全运行,应停止运行。 3.7 线形缺陷 stripy flaw 是指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并且长度尺寸大于或等于1.6mm的缺陷。 3.8 圆形缺陷 round flaw 是指长度与宽度之比等于或小于3,并且长度尺寸大于或等于1.6mm的缺陷。 3.9 密集区缺陷 a cluster of flaws 在荧光屏扫描线相当于 50 ㎜声程范围内同时有 5 个或 5 个以上的缺陷反射信号;或是在 50 ㎜×50 ㎜的探测面上发现在同一深度范围内有 5 个或 5 个以上的缺陷反射信号。其反射波幅均大于某一特定当 量基准反射波幅。 4 总则 4.1 检验机构 从事水晶釜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检验机构,应按 TSG Z7001 的要求,取得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核 准资格(核准项目代码:RD1)。 4.2 2 检验人员 DB42/T 753—2011 4.2.1 水晶釜的年度检查由水晶釜使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实施,检查工作由使用单位取得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证的管理人员进行。 4.2.2 从事水晶釜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检验人员应按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 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取得压力容器检验师及以上资格,并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 办法》进行执业注册。 4.3 检验周期 4.3.1 年度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3.2 全面检验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如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认为应缩短检验周期时,全面检验周期 应缩短。使用年限超过 12 年的,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4.3.3 每 10 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面检验合格后,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a) 更换和修理主要受压元件的; b) 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c) 停用 1 年后重新使用的; d) 从外单位移装的; e) 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对水晶釜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4.3.4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定期检验周期或者项目进行检验时,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经单位安全部 门和技术负责人批准,提前提出申请,报办理水晶釜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延 长检验时间或者减少检验项目。检验周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 5 年度检查 5.1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水晶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釜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可辅以放大镜、外径千分尺等测量工具)、厚度测定的方法为主,必要时进行超 声检测、磁粉检测等。 5.2 水晶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 b) 水晶釜出厂资料、检验报告建档情况; c) 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 d) 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5.3 釜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宜选择在生产周期间歇中进行。 5.3.1 固定釜的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釜体的隔热层、铭牌是否完好; b) 上端各密封部位有无泄漏痕迹; c) 逐个检查卡箍连接螺栓、上法兰、卡箍的螺纹是否完好; d) 检查运行期间是否有超温、超压等现象。 5.3.2 移动釜的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除按照固定釜的检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查釜体外表面、开孔处有无裂纹、严重变形、腐蚀、局部过热等不正常现象; b) 釜体底部有无泄漏痕迹; c) 釜体超声波测厚; d) 必要时,对釜体高温段及釜底台阶部位进行超声检测和磁粉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裂纹。 5.4 水晶釜的压力表、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等安全附件的检查,安全附件应符合附录 F 的规定。 5.5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年度检查报告,并给出继续使用、暂停使 用或停止使用的结论。 3 DB42/T 753—2011 6 全面检验 6.1 检验前的准备 6.1.1 全面检验前,检验人员应审查以下资料: a) 出厂技术文件(产品竣工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随机附带的其他技术资料); b) 制造及安装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登记证; c) 设备运行记录、历次年度检查报告、全面检验报告及耐压试验报告; d) 维修或改造文件及监督检验证书等。 6.1.2 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没有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查时,检验机构应书面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情况; 发现水晶釜无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水晶釜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或者使用登记证的,检验机构 应停止检验,并且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无

pdf文档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湖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湖北省 第 1 页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湖北省 第 2 页 DB42-T 753-2011 超高压人造水晶釜定期检验规程 湖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8 02:29:28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