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B 01 山 DB37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1957—2011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韭菜操作指南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on Export Chives 2011 - 10 - 12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 - 12 - 01 实施 发 布 DB37/T 1957—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潍坊市植物保护站、郓城县植物保护站、安丘市植物保护 站。 本标准起草人:李洪奎、李明立、宋姝娥、孙平、于晓庆、赵平厚、刘金智、辛增英。 当进口国韭菜质量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或需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时,应由植物保护等有关专家及时修 订本标准。 I DB37/T 1957—2011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韭菜操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韭菜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等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韭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715(所有部分) 瓜菜作物种子 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 5001 无公害食品葱蒜类蔬菜 NY/T 5002 无公害食品 韭菜生产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药残留 pesticide 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 malfeasance 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 hazard 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 system of trace to the 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 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2 DB37/T 1957—2011 3.7 安全间隔期 plant harvest interval (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4 生产档案 种植者应保留韭菜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 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生产档案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 质量要求 5.1 感官要求 符合NY 5001的要求。 5.2 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附录B)。 6 基地选择与管理 6.1 基地选择 宜选择地势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状况良好,2年~3 年未种植百合科作物的壤土或砂壤土地块。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 18407.1的要求。 2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 以上。 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A.1)。 6.2 基地管理 6.2.1 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 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附录 A.2)、《 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附录A.3)、《 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附录A.4)。 6.2.2 基地档案 每个韭菜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2.3 工作室 2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 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 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 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 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 2 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 以上。 6.2.6 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 废物收集设施 3 DB37/T 1957—2011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 7 7.1 整地施肥 整地 深翻土壤25cm~30cm,整平耙实。 7.2 作畦 平畦栽培,畦面宽1.2m~1.5m,埂宽30cm~35cm。 7.3 基肥 3 2 基肥质量符合NY/T 5002的要求。结合整地撒施腐熟农家肥6m /667m ,氮磷钾复合肥(15-15-15) 2 2 40kg/667m ~50kg/667m 。 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8 8.1 播种育苗 品种选择 客商有要求的,按照客商的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露地栽培宜选择耐热、抗病、 优质、丰产的品种;保护地栽培宜选择休眠期短、耐寒性强、抗病、优质、丰产的品种。保留购种发票。 8.2 种子质量 符合GB 16715的规定要求,植物检疫合格。 8.3 播种时期 春季4月上旬~5月上旬播种,播后60d~70d定植。秋季8月下旬~9月上旬播种,翌年清明后定植。 8.4 苗床准备 3 2 3 2 选择排灌条件良好的地块做苗床。铺施筛细的腐熟农家肥4m /667m ~5m /667m ,深翻、耙平做畦, 2 2 畦面宽1.5m。每栽667m 准备苗床180m 。 8.5 种子处理 播前2d~3d,55℃温水浸种10min~15min,期间不断搅拌,待水温降到30℃后停止搅拌,继续浸泡 4h~6h。将浸好的种子用湿布包好,在16℃~20℃的条件下催芽,每天用清水冲洗1次~2次,60%种子 露白即可播种。 填写《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附录A.6) 8.6 播种方法 播种前浇足底水,水下渗后将种子混2倍~3倍细沙均匀撒播,覆盖细土1.0cm~1.5cm。 8.7 播种量 2 2 苗床用种量3kg/667m ~5kg/667m 。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8.8 苗床管理 出苗前保持土表湿润。从齐苗到苗高16cm,每隔7d~10d浇水一次。 4 DB37/T 1957—2011 9 定植 苗高18cm~20cm定植。起苗后,剪去须根先端,留须根长2cm~3cm;留叶片长8cm~10cm。定植行 距40cm、株距2cm、深度8cm~10cm,每穴1株;或按行距18cm~20cm、穴距10cm、穴深10cm,每穴8株~ 10株。 10 田间管理 10.1 露地栽培管理 10.1.1 水分管理 定植后浇水,7d~10d再次浇水,及时划锄,保持土壤湿润,雨后及时排涝。土壤封冻前浇足冻水。 翌年视墒情及时浇水。 10.1.2 施肥管理 2 2 当年定植田,定植后至越冬前结合浇水,追肥2次~3次,每次施尿素5kg/667m ~10kg/667m 或硫酸 2 钾复合肥(15-15-15)20kg/667m 。 2 翌年早春,撒施30%有机肥200kg/667m ,施后划锄。每收割一次结合划锄施用硫酸钾复合肥 2 (20-10-15)30kg/667m 。 10.1.3 清洁田园 早春清除枯苗。 10.2 保护地栽培管理 10.2.1 扣膜 11月下旬扣膜,加盖草苫。扣膜前,清除枯叶,顺垄划锄。 10.2.2 温湿度控制 棚室密闭后,白天20℃~24℃,夜间10℃~12℃。株高10cm以上时,白天16℃~20℃,超过24℃放 风降温排湿,夜间8℃~10℃。空气相对湿度60%~70%。 10.2.3 水肥管理 2 扣膜前施用硫酸钾复合肥(15-15-15)50kg/667m ,浇一次透水。扣膜后苗高8cm~10cm时浇水一 2 次,随浇水追施尿素10kg/667m 。以后每收割一次,新芽长到2cm~3cm及时划锄,当韭菜长到10cm时, 2 结合浇水,施尿素10kg/667m 。割2次~3次后撤膜。撤膜后管理同露地栽培管理。 11 生产投入品管理 11.1 农药采购与储藏 11.1.1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进口国和我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 A.7)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附录 A.8)。 5 DB37/T 1957—2011 11.1.2 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 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11.2 肥料采购与储藏 11.2.1 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进口国和我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 A.7)。 11.2.2 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 起。 12 水源管理 12.1 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12.2 排灌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排灌设施。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排灌设备等。 13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3.1 种植者 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 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 13.2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韭菜生育期,分 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措施、生物措施和物理措施,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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