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30 A 12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401—2015 月嫂培训规范 Training specification for puerpera and neonatus care worker 2015 - 12 - 15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1 - 25 实施 发 布 DB22/T 2401—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吉林省标准研究院、长春市巾帼家政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长春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迟丽华、张红杰、杨 明、武 薇、王 敏、吴 莹、邰丽伟、吕晓波、韩 杨、 赵太文、朱明忠、曹国明、刘连芳、刘 敏。 I DB22/T 2401—2015 月嫂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月嫂职业培训过程中涉及到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实施程序、投诉处理、培训 机构评价与改进、培训档案管理和应急快速反应。 本标准适用于月嫂的职业培训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0848-2012 家政服务员培训规范 SB/T 10849-2012 家政服务业应急快速反应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月嫂 Puerpera and neonatus care worker 从事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护理,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及指导的专业人员。 3.2 月嫂服务 Services of puerpera and neonatus care worker 按照月嫂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及专业指导等相关 内容的服务。 3.3 月嫂培训机构 training agency for puerpera and neonatus care worker 从事月嫂培训活动的组织机构(本标准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3.4 新生儿 Neonatus 自胎儿娩出,从脐带结扎到出生28天。 3.5 产褥期 Puerperium 胎儿、胎盘娩出后的产妇身体、生殖器官和心理方面调适复原的一段时间,需6~8周,即42~56 天。 4 基本要求 4.1 月嫂等级 1 DB22/T 2401—2015 根据培训内容,将月嫂培训划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二级、一级(最高级别)。 4.2 培训机构 4.2.1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4.2.2 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 4.2.3 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和月嫂服务必备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培训场地卫生、光线和通 风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4 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设施和设备。 4.3 培训师资 培训教学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相关专业等级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 2年~3年以上,具有能够满足培训顺利展开的教案编制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 能力。 4.4 培训教材 月嫂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材及其他资料。 4.5 培训对象 4.5.1 4.5.2 4.5.3 4.5.4 4.5.5 4.6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55 周岁以下; 初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和传染性疾病等;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富有爱心,遵纪守法。 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培训内容; b) 培训方式; c) 培训学时; d) 培训费用; e) 培训双方权利和义务; f) 考核内容和方式; g) 培训证书的发放与效用。 5 培训内容 5.1 基础知识 5.1.1 月嫂概述 包括月嫂行业的定义、月嫂服务发展前景,发展月嫂服务的意义等。 5.1.2 职业道德教育 包括月嫂的道德与修养、月嫂的职业道德、月嫂工作守则等。 2 DB22/T 2401—2015 5.1.3 月嫂礼仪与人际沟通 包括月嫂的个人形象、基本的形体礼仪训练、语言礼仪规范、沟通方式、沟通技巧等。 5.1.4 法律知识 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食品卫生法、 劳动法等。 5.1.5 生理解剖常识 包括人体解剖及生理常识概述,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及青春期生理特点、妊娠期生理特点、产褥期生 理特点、新生儿解剖及生理特点、识别新生儿的生理性发育等。 5.1.6 心理学知识 包括心理学概述、孕产期心理特点、产褥期心理特点及干预、新生儿心理发展特点、产后心理特点 及干预、心理疏导及心理咨询。 5.1.7 营养基础知识 母乳喂养的意义、促进母乳喂养方法、产褥期营养特点、新生儿营养需求及孕产妇营养膳食搭配等。 5.1.8 教育基础知识 早期教育的意义、早期教育的特点和内容、早期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等。包括新生儿的五项行为训练、 新生儿抚触、新生儿被动操、新生儿动作技能训练、新生儿智力开发、新生儿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个 别化教学计划的设计与实施等。 5.2 生活照料 5.2.1 产妇生活照料 包括饮食照料、月子餐制作、催乳汤制作、饮水照料、睡眠照料、乳房的常规护理、乳头皲裂、乳 腺炎的预防和护理、退奶的护理、恶露的观察、侧切及手术伤口的清洁等内容。 5.2.2 新生儿生活照料 包括新生儿的正确抱姿、母乳喂养指导、配方奶喂养、溢奶的处理、新生儿饮水、脐部护理、眼、 耳、鼻的护理、二便的观察及臀部护理、睡眠照料、新生儿三浴的护理、新生儿用品清理与消毒及其他 护理。 5.3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5.3.1 产妇的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包括产妇的休养坏境、产妇的个人卫生指导、生命体征的观察、形体恢复操的指导、意外伤害及危 险识别。以及北方地区月子护理特点、月子餐制作特点、产褥期常见疾病预防及护理等内容。 5.3.2 新生儿的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3 DB22/T 2401—2015 包括新生儿的生长监测、生命体征的观察、新生儿的预防与接种、新生儿生理性黄疸的观察、新生 儿常见疾病的护理与预防、预防铅中毒、新生儿意外伤害防范及紧急处理。以及北方地区新生儿护理注 意事项、新生儿常见疾病的预防及护理等内容。 5.3.3 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5.4 三级月嫂 三级月嫂的培训内容包括:5.1.1、5.1.2、5.1.3、5.1.4、5.1.7、5.2、5.3.3。且5.2生活照料的 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45%。 5.5 二级月嫂 二级月嫂的培训内容包括5.4的全部内容以及5.1.6、5.18和5.3。且5.3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的课时 不少于总课时的55%。 5.6 一级月嫂 一级月嫂的培训内容包括5.5的全部内容以及5.1.5。且5.3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的课时不少于总课 时的65%。 6 培训实施程序 6.1 培训策划 6.1.1 培训目标 根据培训机构年度培训计划或委托培训方的需求,确定培训目标。 6.1.2 培训范围和对象 根据培训目标及需求,确定学员范围与入学条件。 6.1.3 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目标与计划,确定培训内容。 6.1.4 培训课程设置 根据培训目标与计划,确定培训课程设置。原则上要求月嫂培训时长不少于120课时,其中操作培 训不少于50%。 6.1.5 培训方法 培训机构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个别指导、学习交流 等多种模式。 6.2 6.2.1 4 组织实施 培训实施流程 DB22/T 2401—2015 拟定培训计划——准备培训场地与设备——聘请培训教师——组织备课——发放招生简章——学 员报名、审核、注册——签订培训合同——发放听课证和教材——参加培训——结业考试——满意度调 查——发放证书、归档备案。 6.2.2 拟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教材、经费预 算、培训方式、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 6.2.3 准备培训场地与设备 根据培训内容,准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场地以及相关的教学设备、仪器和用品。 6.2.4 聘请培训教师 按照三级月嫂、二级月嫂、一级月嫂培训内容及培训要求,选聘培训教师。 6.2.5 组织备课 在培训开始前,要求所聘用教师提交相应科目的教学大纲及教案,并组织教师进行说课活动。 6.2.6 发放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联 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6.2.7 学员报名、审核、注册 学员到培训机构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学员登记表,培训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注 册。 6.2.8 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培训合同。 6.2.9 培训实施 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6.2.10 结业考试 培训机构应于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考试,以检验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考试方式分为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一般应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应采 用实物操作与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 6.2.11 满意度调查 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填写培训课程满意度调查表(参照SB/T 10848-2012 中附录C), 进行满意度调查。 6.2.12 证书发放 对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证书,并登记归档备案。 5 DB22/T 2401—2015 7 投诉处理 应符合SB/T 10848-2012第7章的规定。 8 评价与改进 应符合SB/T 10848-2012第 8章的规定。 9 培训档案管理 应符合SB/T 10848-2012第9章的规定。 10 应急快速反应 应符合SB/T 10849-2012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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