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50 B 52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377—2015 瓯江彩鲤池塘养殖技术规程 Breeding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of Oujiang color common carp in pond 2015 - 12 - 25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1 - 25 实施 发 布 DB22/T 2377—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海波、孙占胜、尹文金、夏长革、董牧、李壮、葛辰霞、蔺丽丽、刘洪健。 I DB22/T 2377—2015 瓯江彩鲤池塘养殖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瓯江彩鲤池塘养殖的环境条件、鱼苗培育、鱼种培育、成鱼饲养、病害防治等技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瓯江彩鲤的池塘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36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DB22/T 1879 水产养殖用微生物菌剂使用技术规范 DB22/T 1880 鱼类池塘安全越冬技术规范 3 环境条件 3.1 产地环境 应符合NY 5361的规定。 3.2 水源 水源充足、注排水方便,远离污染源,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 3.3 水质 水质清新,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3.4 池塘条件 长方形,池堤坚固,塘底平坦,进、排水设施完善。鱼种培育池和成鱼养殖池配备功率不低于0.5 kw/ 亩的增氧机。其它条件见表1。 1 DB22/T 2377—2015 表1 面积 水深 淤泥厚度 亩 m cm 鱼苗培育池 5~10 1.0~1.5 10~15 鱼种培育池 5~10 1.5~2.0 10~15 成鱼饲养池 10~20 1.5~2.5 10~20 池塘类别 4 池塘条件 鱼苗培育 4.1 放养前准备 4.1.1 清塘消毒 下塘前7 天~10 天,用生石灰50 kg/亩~ 75 kg/亩干法消毒或漂白粉(含有效氯30%)3 kg/亩~ 5 kg/亩带水消毒。 4.1.2 水质培育 鱼苗下塘前7天,注新水50 cm~70 cm,施充分发酵的有机肥或活性生物肥进行肥水,使池水透明度 保持在25 cm~35 cm。 4.2 水花放养 4.2.1 苗种来源 自育或购于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4.2.2 苗种质量 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无伤病,无畸形。 4.2.3 放养时间 5月中下旬,水温稳定在18 ℃以上。 4.2.4 放养密度 15万尾/亩~25万尾/亩。 4.2.5 4.2.5.1 4.2.5.2 4.2.5.3 4.2.5.4 4.3 2 放养要求 鱼苗放养前应试水,确认水质安全后放苗。 同一池塘放养同一批鱼苗。 应选择晴天上午无风或轻微风放苗,有轻微风时在上风口放苗。 放养时水温差不超过 3 ℃。 日常管理 DB22/T 2377—2015 4.3.1 投喂 4.3.1.1 以投喂豆浆为主,黄豆加水泡发后磨成豆浆,均匀泼洒,每天投喂 3 次~4 次。 4.3.1.2 参考投喂量,黄豆 2 kg/亩~3 kg/亩,7 天后增加到 4 kg/亩~5 kg/亩。随鱼体重的不断增 长,逐渐减少豆浆用量,加投破碎状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为 35.0 %~37.0 %,饲料安全限量应符合 NY 5072 的规定。 4.3.2 水质调节 4.3.2.1 鱼苗放养 7 天后,根据池水情况每 5 天~7 天加注新水 10 cm~15 cm。 4.3.2.2 定期测定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等水质指标,溶氧量保持在 5.0 mg/L 以上,透明度保持 25 cm~35 cm 之间。 4.3.3 巡塘 鱼苗放养后,每日巡塘,观察水质及鱼的活动情况,及时清除敌害生物,检查鱼苗摄食、生长及病 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4.4 夏花出塘 4.4.1 鱼苗经 20 天左右培育,全长达到 2.5 cm~3.0 cm 时,准备出塘。 4.4.2 出塘前拉网锻炼 2 次~3 次,每次拉网前应停食、清除池中杂物。拉网选择在晴天上午溶解氧 充足时。拉网操作应轻缓。计数时采取带水操作。 5 鱼种培育 5.1 放养前准备 参照4.1条执行。 5.2 夏花放养 5.2.1 苗种来源 参照4.2.1条执行。 5.2.2 苗种质量 参照4.2.2条执行。 5.2.3 放养时间 清塘7 天~10 天后,试水放苗。 5.2.4 放养数量 放养规格2.5 cm~3.0 cm左右,放养密度6000 尾/亩~10000 尾/亩为宜。可搭养15%~20%的鲢、 鳙等鱼种。 5.2.5 鱼种消毒 放养前用3%~5%食盐水浸泡消毒3 min~5 min。 3 DB22/T 2377—2015 5.2.6 放养要求 参照4.2.5执行。 5.3 日常管理 5.3.1 投喂 5.3.1.1 饲料 配合饲料为主,颗粒大小适口,粗蛋白含量33.0%~35.0%左右,饲料安全限量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 5.3.1.2 投喂方法 放苗2 天~3 天后,在饵料台两侧每间隔5 m~6 m堆放适量破碎状饲料,投饵量以每天基本不剩为 宜。至鱼体全长至5 cm~6 cm后改投鲤鱼颗粒配合饲料,并开始摄食驯化,日投喂3 次~4 次,投饵率 5%~7%。 5.3.2 水质调节 5.3.2.1 及时加注新水,必要时换水,保持池水透明度在 25 cm~35 cm。 3 3 5.3.2.2 用生石灰或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生石灰每 15 天~20 天泼洒一次,浓度为 15 g/m ~20 g/m , 微生态制剂施用方法应按照 DB22/T 1879 的规定执行。 5.3.2.3 定期测定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等水质指标。 5.3.2.4 适时开动增氧机,溶解氧保持在 5.0 mg/L 以上。 5.3.3 巡塘 参照4.3.3执行。 5.4 越冬 应符合DB22/T 1880的规定。 6 成鱼饲养 6.1 放养前准备 平整池底,清除多余淤泥,整修池坡及进排水口。清塘消毒按4.1.1条执行。4天后注入清水,使水 位达到1.2 m以上,7天后准备放鱼。 6.2 鱼种放养 6.2.1 苗种来源 参照4.2.1条执行。 6.2.2 苗种质量 参照4.2.2条执行。 6.2.3 4 放养数量 DB22/T 2377—2015 放养规格为200 克/尾左右,放养密度为600 尾/亩~1000 尾/亩。可搭养15%~20%的鲢、鳙等鱼种。 6.2.4 鱼种消毒 参照5.2.5执行。 6.2.5 放养要求 参照4.2.5执行。 6.3 日常管理 6.3.1 投喂 6.3.1.1 饲料 配合饲料为主,颗粒大小适口,粗蛋白含量30.0%~32.0%左右,饲料安全限量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 6.3.1.2 投喂方法 6.3.1.2.1 浮抢食。 6.3.1.2.2 6.3.2 放养后第 2 天开始摄食驯化,日驯食 3 次~4 次,每次 35 min~40 min,直至池鱼集群上 坚持定质、定量、定时、定点投喂。每日 3 次~4 次,投饵率 3%~5%。 水质调控 参照5.3.2执行。 6.3.3 巡塘 参照4.3.3执行。 7 病害防治 以预防为主,水体定期消毒,定期检查鱼体,发现鱼病及时治疗。药物使用和休药期应符合NY 5070 和NY 5071 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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