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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60 B 2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019—2013 早稻秸秆全量旋耕促腐还田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returning of total early rice straw under promoting decay condition 2013 - 12 - 05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1 - 05 实施 发 布 DB34/T 2019—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繁昌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繁昌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安徽省土壤 肥料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召贵、武际、邱宁宁、雷金福、王明秀、谢玉前、王丽、杨生华、吴传洲、 章国银、刘兆贵、陶胜。 I DB34/T 2019—2013 早稻秸秆全量旋耕促腐还田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沿江双季稻区早稻秸秆全量旋耕促腐还田技术规程及其配套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沿江双季稻区早稻秸秆全量旋耕促腐还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607 水稻抛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早稻秸秆全量旋耕促腐还田 指将早稻秸秆全部切碎原位还田后,施用秸秆腐熟剂,然后旋耕灭茬,实现秸秆全量还田。 4 早稻秸秆全量直接还田 4.1 早稻机收 早稻机收作业时,调整收割台高度,将留茬高度调整到 10~15 cm,调整切草刀片间距,开动秸秆 切碎装置,将早稻秸秆切成长度小于 10 cm 的碎草,控制好收割机前进速度,将切碎的秸秆全量、均 匀抛覆于田面,一次性完成收获、秸秆切碎、抛撒作业。对不均匀地块辅以人工耙匀,以确保耕翻埋草 质量。 4.2 对还田早稻秸秆的要求 秸秆切碎长度 ≤10 cm,切碎长度合格率 ≥90%,抛撒不均匀率 ≤20%,漏切率 ≤1.5%。有病虫 害爆发史田块的早稻秸秆不宜进行直接还田。 5 泡田和施用腐熟剂 1 DB34/T 2019—2013 2 在早稻机收后秸秆枯黄之前灌水泡田,水深 5~10 cm。撒施秸秆腐熟剂,每 667m 施用量为 2 kg。 2 所选腐熟剂产品符合 GB 20287 的要求。配施尿素,每 667m 用量为 3~5 kg,全田撒施。泡田 3~5 天。 6 浅水旋耕 选用配有刮板拖挂的中型拖拉机或改进型手扶拖拉机浅水旋耕,埋茬起浆,水深 3~5 cm。旋耕作 业时要调深耙齿, 增加旋耕深度达 15 cm 以上,使碎草与耕层泥土充分混和,埋草率 ≥90%。 7 抛秧 按照 NY/T 1607 执行。 8 配套技术 8.1 水浆管理 8.1.1 露田立苗,浅水发棵 实施早稻秸秆全量促腐还田田块,抛栽 3 天后,自然落干。待水落干后 1~2 天,复灌浅水立苗, 水深 3~5 cm,加速发棵分蘖。 8.1.2 超前搁田,分次适度 在群体茎孽数达到到目标穗数的 80%,及时排水轻搁,搁到土壤沉实、不陷脚为度。轻搁后灌一 次跑马水。当水稻总茎孽数达到目标穗数的 1.2 倍时进行第2 次搁田,将茎蘖数控制在目标穗数的 1.4 倍以内。 8.1.3 间歇灌溉,养根活熟。 从晚稻孕穗到抽穗后 15 天,建立 2~4 cm 浅水层。抽穗后 15 天至灌浆结实期,实行 2~4 cm 浅水层和轻度落干(田沟无水)交替的间歇灌溉,直至收获,切忌过早断水。收获前 5~7 天灌一次跑 马水。 8.2 肥料运筹 8.2.1 施足基肥 2 每 667 m 施用尿素 12.5~15 kg,过磷酸钙 25~30 kg,氯化钾 7.5~10 kg,全层施用。肥料施 用按 NY/T 496 规定执行。 8.2.2 早施分蘖肥 2 在抛栽 5~7 天后,结合除草,撒施分蘖肥,每 667 m 施用尿素 5 kg。 8.2.3 重施穗肥 2 在群体高峰苗已过,叶色明显褪淡落黄的前提下复水施肥。每 667m 撒施 5~7.5 kg 的尿素。在 最后一片叶露尖后,可根据苗情撒施尿素 2.5~5 kg。 2 DB34/T 2019—2013 8.2.4 看苗施粒肥 水稻抽穗以后,根据水稻长相,结合病虫害防治,酌情喷施 1~2%尿素溶液或 0.2~0.3%磷酸二 2 氢钾溶液 1~2 次。每 667 m 单次喷施量为 50 kg。 8.3 主要病虫草害防治 8.3.1 防治原则 具体防治时间按照当地植保部门的病虫情报确定。确实需使用化学药剂防治时,应选用国家允许使 用的化学药剂进行防治,所选药剂符合 GB 4285、GB/T 8321.1 规定。 8.3.2 草害防治 2 抛秧后 5~7 天,结合追肥,混施除草剂,每 667m 用 25%苄•丁可湿性粉剂 80~100 g,保持 3~ 5 cm 水层 5~7 天。 8.3.3 纹枯病防治 防治适期为水稻孕穗期至抽穗期,分蘖至拔节期病丛率达 20%和拔节期至孕穗期病丛率达 10%时 2 进行防治。每 667m 用 12.5%井冈霉素•蜡质芽孢杆菌水剂 150~200 ml。重病田块第一次施药后 7~ 10 再补治一次。 8.3.4 稻瘟病防治 叶瘟防治,发现中心病株即挑治或病叶率达 3~5%时施药防治 1~2 次。穗瘟的防治适期为孕穗 2 后期(破口前 3~5 天)。每 667m 用有效成分肟菌•戊唑醇 7.5~11 g,对水 50 kg 细雾均匀喷雾于 稻株上部叶片或穗部。或选用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防治。 8.3.5 稻曲病防治 2 防治适期为孕穗中后期(破口前 10~15 天)。每 667m 用有效成分烯唑醇 10 g,对水 50 kg 细 雾均匀喷雾于稻株上部。或选用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防治。 8.3.6 稻纵卷叶螟 2 防治适期为卵孵化至 1~2 龄幼虫高峰期。每 667 m 用有效成分阿维•氟酰胺 3 g 对水 30~50 kg (视水稻生长情况和虫情酌情增加用水量),细雾均匀喷雾于稻株中上部,间隔 7 天再喷一次。施药 后田间保持 2~4 cm 水层 3~5 天。或选用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渗透性好、有内吸传导及熏蒸作用的 药剂进行防治。 8.3.7 稻飞虱防治 2 防治适期为稻飞虱若虫卵孵始盛期至 3 龄若虫以前。每 667 m 用 25%吡蚜酮可湿性粉剂 20~30 g,对水 60 kg 均匀喷雾,喷湿喷透。施药后田间保持 2~4 cm 水层 3~5 天。或选用其它符合国家 规定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交替、组合用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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