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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40 Z 6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居家隔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home quarantine for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20 - 03 - 10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3 - 11 实施 发 布 DB32/T 3763—2020 前 言 为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期间科学有效开展居家隔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疫源地消毒总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本省发布的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应执行其相关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南京医科大学和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勤、丁亚萍、朱姝芹、李现文、王洁、谈智、杨丹丹、刘巧、徐佳南。 I DB32/T 376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居家隔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居家隔离的总则、适用对象、隔离场所、消毒要求、自我 监测、居家防护措施及健康生活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居家隔离,包括居家隔离者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防护,其 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 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医务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T 0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DB32/T 375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病例居室消毒技术规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隔离 home quarantine 居家隔离是指在家庭环境下,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新冠肺炎出院者、医师评估可以居家隔 离的轻症症状疑似患者以及因客观原因无法前往集中地点隔离的疑似患者,采用一定的措施进行管理的 过程。 3.2 密切接触者 close contacts 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d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d开始,未采取有 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1m)的人员。 3.3 可疑暴露者 suspicious exposed person 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患者、野生动物,或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污染过的物品和环境,且 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1 DB32/T 3763—2020 3.4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在未发现明确感染源的情况下,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4 总则 4.1 消毒工作应按照GB 19193、WS/T 36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要求。 4.2 消毒药械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4.3 尽量固定一位家庭成员照顾隔离者;隔离者应做好自我监测和管理;隔离者和家庭成员应加强防护 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5 适用对象 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以及出院者均应按照要求进行为期14d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期),轻微 症状疑似感染患者经医生诊疗判断后也可考虑居家隔离: a) 密切接触者,具体接触情形包括: 1) 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1m)工作或共用同一教 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 中探视患者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的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 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 乘客和工作人员; 4)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b) 可疑暴露者,符合定义 3.3 的人员; c)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后,建议应继续进行 14d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d) 轻微症状疑似患者,包括医院医师评估后要求居家隔离者,以及存在以下症状者: 1) 体温 37.3℃~38℃; 2) 可自行退热; 3) 无呼吸困难,无气喘; 4) 伴或不伴咳嗽; 5) 无慢性疾病; e) 疑似病例,符合以下临床表现任意 2 条,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以及无明确的流 行病学史的,但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通常要求集中指定地点进行隔离,除非因客观原因无 法满足集中地点隔离而采取居家隔离: 1) 临床表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 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2)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d 内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 14d 内与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发病前 14d 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 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聚集性发病(14d 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 所,出现 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 DB32/T 3763—2020 6 隔离场所 6.1 居家隔离者最好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单独居住,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 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尽量减少共处时间。 6.2 居家隔离若没有条件单间居住,应保持 1m 以上床间距。 6.3 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6.4 共享区域如卫生间等须开窗通风。 6.5 房间内配置体温计、医用口罩、消毒湿巾、棉签、70%~80%的乙醇、含氯消毒剂、一次性手套、带 封口的塑料袋、带盖的垃圾桶等。 6.6 不共用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居家用品,如毛巾、餐饮具等。 6.7 居家隔离者生活用品(如洗漱用具、衣被等)单人单用,须与家庭成员分开放置;其清洁、消毒 用具(如抹布、拖把等)单独使用。 6.8 隔离者单独用餐,餐具分开固定使用,每次使用后消毒。 6.9 用过的一次性废弃物如纸巾、口罩、手套等应放置到可密封的塑料袋中,消毒并密封后放入专门 的带盖垃圾桶内。 7 消毒要求 7.1 基本要求 7.1.1 隔离者接触的环境、物品表面、常用物品应进行日常清洁与预防性消毒,家庭成员接触的环境、 物品表面、常用物品进行日常清洁。 7.1.2 含消毒剂的抹布或拖把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再浸泡消毒30min,再冲净,干燥备用;推荐使用脱 卸式拖头。 7.2 预防性消毒 7.2.1 空气 a) 有自然通风条件的,每天保证早晚至少 2 次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至少 30min。隔离者居室 和其他居室的通风应错时进行。通风时应注意保暖,预防感冒; b) 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的方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气净化器或独立 空调的居室,注意定期清洁、消毒过滤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的空气消毒机应 按照说明书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应在无人状态,或做好室内人员眼睛、皮肤防护,每 天 1~2 次,每次 30min,消毒后应通风。 7.2.2 环境表面 a) 地面和墙面:隔离者独立使用或和家庭成员共用居室、卫生间时,采用含有效氯 500mg/L~1000mg/L 消毒液的抹布或拖把消毒,每天 1~2 次;隔离者和家庭成员应错时使用 卫生间; b) 一般物品表面:如手机、门把手、床头柜、桌椅、灯具开关等采用 75%乙醇或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每天 1~2 次;水龙头、坐便器、冲水按钮等使用后采用含有效氯 500mg/L~1000mg/L 消毒液的抹布擦拭。 7.2.3 常用物品 3 DB32/T 3763—2020 a) 餐饮具:隔离者和家庭成员的餐饮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控干放置;隔离者耐热的餐饮具清洗 后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 15min~30min 的方法消毒,不耐热餐饮具清洗后宜使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浸泡 30min,再用清水洗净;有条件的家庭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具消毒 柜进行清洗消毒; b) 瓜果蔬菜:清水洗净,或可用瓜果蔬菜专用洗涤剂浸泡、清洗、冲净; c) 织物: 1) 衣物、床单、被罩、浴巾、毛巾等:应勤洗、勤晒,保持清洁,一人一换一洗一消毒。隔 离者的衣物应单独清洗,一般情况下使用 80℃及以上热水浸泡 30min 后,再用普通洗衣 皂(液)清洗干净即可;如有可疑污染物存在,棉质衣物等可煮沸 15min,对于不耐热的 衣物可用消毒剂浸泡 30min,再清洗干净;隔离者和家庭成员可共用洗衣机,但应分开清 洗织物; 2) 毛绒玩具、枕芯、被褥等:日光曝晒4h~6h。也可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每天1~2次,每次 30min,使用时做好防护,使用后注意通风; d) 卫生洁具:尿粪排泄物在冲洗时应先放下坐便器盖子;隔离者独立使用或与家庭成员共用的坐 便器每天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 30min; e) 污物:隔离者的污物按要求单独处置,家庭成员的污物处理根据所在城市的垃圾分类要求进行: 1) 隔离者的生活污染物:主要指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饮料瓶、 各种包装纸、口罩、手套、手纸等;设置专用有盖垃圾桶,垃圾应放置在专用垃圾桶中; 2) 隔离者的其他污染物如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抹 布、纸巾等)蘸取含有效氯 500mg/L~1000mg/L 的消毒剂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 一次性吸水材料(如抹布、纸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至少 30min,小心清除干净。该类垃圾应和生活污染物一样,放置在专用垃圾桶中;再用含消 毒剂的抹布擦拭或用含消毒剂的拖把处置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 2m;处理时应戴手套与口 罩,处理完毕应沐浴、更换衣服; 3) 垃圾清理前使用消毒剂喷洒或浇洒垃圾至湿润,然后扎紧垃圾袋口,标记为污染物后视为 感染性医疗废物,及时交社区统一处理。 7.3 终末消毒 隔离者如转诊至定点医院或转至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则须对其居室环境、物品表面、常用物品,由 指定专业人员按 DB32/T 3759 进行终末消毒。 8 自我监测 8.1 监测内容 8.1.1 体温:早晚主动测量体温,以口腔温度为参考,37.3℃~38℃为低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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