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1.120 L 47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121—2020 COB 小间距 LED 显示屏环境试验技术规范 Eenvironmental test specifications for COB small pitch LED displays 2020 - 05 - 28 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 - 06 - 16 实施 发 布 DB22/T 3121—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节能协会、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宏斌、郑喜凤、王瑞光、陈宇、汪洋、苗静、曹慧、李昕静、徐东莹。 I DB22/T 3121—2020 COB 小间距 LED 显示屏环境试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COB 小间距 LED 显示屏环境试验的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COB 小间距 LED 显示屏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5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h:锤击试验 SJ/T 11141-2017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SJ/T 11281-2017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SJ/T 11141-2017 和 SJ/T 11281-20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COB chip on board 一种将LED发光芯片直接封装到模组载板上的集成封装方式。 3.2 显示模组 display module 由分辨率不小于32×32的LED发光芯片像素阵列、模组载板、表面封装材料及驱动电路组成的集成 封装单元。 3.3 显示单元 display cabinet 由若干个显示模组、控制电路、电源转换器及结构件构成的一个独立的组件。 3.4 COB小间距LED显示屏 COB small pitch LED display 由若干个COB显示单元、控制系统、供电系统、承载结构及其它辅助设备等共同构成的像素间距不 大于2.5 mm的LED显示屏。 4 4.1 一般要求 条件 试验基本条件见表1。 表1 项目 内容 环境温度 15 ℃~35 ℃ 相对湿度 20%~80% 1 DB22/T 3121—2020 表 1(续) 项目 4.2 内容 大气压力 86 kPa~106 kPa 交流电源 220 V±22 V、50 Hz±1 Hz 样品 显示模组或显示单元 设备 恒温湿热试验箱、振动台、尼龙球。 5 试验方法 5.1 低温贮存 5.1.1 试验要求 5.1.1.1 5.1.1.2 5.1.1.3 5.1.2 样品和试验箱应保持干燥,试验箱保持密封状态,初始工作温度为室温。 样品不带包装时试验箱内温度为-10 ℃, 存储 48 h。 样品带包装时试验箱内温度为-30 ℃, 存储 48 h。 试验方法 5.1.2.1 将样品放入试验箱,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降温,待温度稳定在 该试验温度±2 ℃时开始记录时间, 存储 48 h。 5.1.2.2 试验结束时,样品在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恢复至 25 ℃并恒定该 温度 30 min。 5.1.2.3 取出样品,检查样品外表面变化情况,通电检查样品控制卡工作状态、各基色显示、视频播 放情况有无异常及像素点有无失控。 5.2 低温工作 5.2.1 试验要求 5.2.1.1 5.2.1.2 5.2.2 样品试验箱内温度为-10 ℃,温度到达后通电工作 48 h。 样品和试验箱应保持干燥,试验箱保持密封状态,初始工作温度为室温。 试验方法 5.2.2.1 将样品放入试验箱,通电达到最大亮度。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 降温,待温度稳定在该试验温度±2 ℃时开始记录时间,通电工作 48 h。 5.2.2.2 试验过程中,每 24 h 观察样品 2 次,间隔≥4 h,每次观察样品时应完成 3 min 以内热开机 20 次测试。 5.2.2.3 试验结束时,样品在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恢复至 25 ℃并恒定该 温度 30 min,取出样品。 5.3 5.3.1 2 恒温湿热 试验要求 DB22/T 3121—2020 5.3.1.1 5.3.1.2 5.3.1.3 5.3.2 温度 60 ℃±2 ℃,相对湿度 87%~93% ,存储 48 h。 试验箱保持密封状态,初始工作温度为室温,试验箱的容积至少为试验样品的 5 倍。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顶部和侧壁的凝结水不应滴落到样品上,样品应无凝露。 试验方法 5.3.2.1 将样品放入试验箱,将样品支撑并且样品与试验箱无接触点,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升温,待温度稳定在该试验温度时,在 1 h 内将湿度调到规定值,开始记录时间, 存储 48 h。 5.3.2.2 试验结束时,先降低相对湿度,2 h 内调整到低于 60%,再降低温度,样品在试验箱以≤1 ℃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恢复至 25 ℃并恒定该温度 30 min。 5.3.2.3 取出样品,检查样品外表面变化情况,室温恢复 2 h 后通电检查样品控制卡工作状态、各基 色显示、视频播放情况有无异常及像素点有无失控。 5.4 湿热负载 5.4.1 试验条件 5.4.1.1 5.4.1.2 5.4.1.3 5.4.2 温度 40 ℃±2 ℃,相对湿度 87%~93% ,通电运行 48 h。 试验箱保持密封状态,初始工作温度为室温,试验箱的容积至少为试验样品的 5 倍。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顶部和侧壁的凝结水不应滴落到样品上,样品应无凝露。 试验方法 5.4.2.1 将样品放入试验箱,将样品支撑并且样品与试验箱无接触点,试验箱以≤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升温,待温度稳定在该试验温度±2 ℃时,在 1 h 内将湿度调到规定值,通电达到 最大亮度,待温度、湿度均稳定在该严酷等级时开始记录时间,通电运行 48 h,测试过程中,不低于 2 次观察样品工作状态。 5.4.2.2 试验结束时,先降低相对湿度,2 h 内调整到低于 60%,再降低温度,样品在试验箱以≤1 ℃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速率恢复至 25 ℃并恒定该温度 30 min,取出样品。 5.5 高低温循环 5.5.1 试验要求 循环温度-10 ℃~40 ℃,运行12个循环,试验时间约96 h。 5.5.2 试验方法 5.5.2.1 将样品放入试验箱,应有结构将样品支撑并且样品与试验箱无接触点,试验中,高温、低温 各持续 3 h,除高温阶段加湿,其他阶段湿度不控制,高温阶段,温度恒定后 30 min,湿度达到 90%。 降温前 30 min,关闭温度控制,升降温速率按约 1 ℃/min(5 min 时间的平均值),运行 12 个循环, 约 94 h。试验过程见图 1。 3 DB22/T 3121—2020 % 1 90% 35min 1h 3h 30min 30min 50min 2h 50min 1h 图1 5.5.2.2 试验结束后,取出样品,检查样品外表面变化情况,通电检查样品控制卡工作状态、各基色 显示、视频播放情况有无异常及像素点有无失控。 5.6 振动 5.6.1 试验要求 振动频率5 Hz~55 Hz~5 Hz,振幅0.19 mm 5.6.2 试验方法 5.6.2.1 把样品摆放在试验台上,固定好样品,确保样品在震动过程中不会碰撞其他物体,设备编程 按照振动频率 5 Hz~55 Hz~5 Hz,振幅为 0.19 mm 的条件下,1 次扫面 5 min,互相垂直的两个轴向 各扫描 2 次。 5.6.2.2 试验结束后检查样品外观有无破损,螺丝有无松动,开箱检查内部各连接件有无松动或脱落, 通电检查样品显示有无异常,像素点有无失控。 5.7 碰撞 5.7.1 试验要求 尼龙球直径20 mm,材质应符合GB/T 2423.55的规定,下落高度0.4 m 5.7.2 5.7.2.1 5.7.2.2 试验方法 样品水平放置,将尼龙球从距样品表面 0.4 m 高度垂直自由落到样品表面。 试验结束后检查样品表面是否完好,通电检查样品显示有无异常,像素点有无失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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