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00.01
CCSX16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348—2023
代替DB1302/T348-2012
生鲜牛乳质量追溯管理规范
2023-07-25发布 2023-08-15实施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1302
DB1302/T348—2023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302/T348-2012《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与DB1302/T348-2012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基本要求、追溯方式、追溯信息、档案管理四章;
——删除了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范畴活动、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技术保
证。
本文件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项爱丽、杨硕、郑楠、谌志伟、刘慧敏、马春文、李文杰、周璇、宋微、曹向
会、张思宇、董宏亮、刘会会、吴桐、徐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DB1302/T348—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302/T348—2023
1生鲜牛乳质量追溯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鲜牛乳质量追溯管理的基本要求、追溯方式、追溯信息、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生鲜牛乳生产到乳企收购前各环节的质量追溯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176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19301和NY/T1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追溯媒介
可查询生鲜牛乳相关信息的各种凭证。
4基本要求
4.1总体要求
可通过追溯媒介查询其生产、收购、运输等各环节的相关执行标准、管理记录和责任主体等内容,
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4.2责任主体
包括生产者、收购者和运输者等。
4.3机构和人员
责任主体应配备专业人员。
4.4设备和软件
开展电子追溯工作应配置必要的信息采集、输出、读写等专用设备和相关软件。
4.5管理制度
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规范、信息采集规范、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规范、质量安全问题处置规范
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DB1302/T348—2023
25追溯方式
5.1纸质凭证
包括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等。
5.2电子凭证
按照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电子档案记录,并依据NY/T1761的相关技
术要求执行。
6追溯信息
6.1档案记录
应依法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记录。开展电子追溯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建立电子档案记录。
6.2基本信息
6.2.1生产主体
养殖场(区、合作社)名称、地址、奶畜养殖者健康证明、责任人等。
6.2.2收购主体
收购企业(站)名称、收购许可证编号、地址、畜主姓名、生鲜牛乳质量安全信息、单次收购量、
收购日期和地点、收购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6.2.3运输主体
生鲜牛乳收购企业(站)名称、运输车辆牌照、装运交接时间、生鲜牛乳装载数量、装运时生鲜牛
乳温度、责任人等。
6.3追溯档案信息
6.3.1养殖信息
奶畜的品种、数量、繁殖、来源、检疫、免疫、消毒、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和疫病防治记录,
投入品采购及使用记录,生鲜牛乳的生产、检测和销售记录,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
内容。
6.3.2收购信息
生鲜牛乳的收购、销售和检测等记录,收购企业(站)的设施设备、人员、卫生保障、质量安全检
测、挤奶操作规程和化学品管理等记录等。
6.3.3运输信息
生鲜乳准运证明、生鲜乳交接单、生鲜牛乳运输操作记录、运输车辆信息、承运人员信息等。
7档案管理
应制定档案审核制度,明确档案借阅、保密、销毁等管理办法,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
DB1302/T348—2023
3行全过程管理,落实生鲜牛乳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
DB1302-T?348-2023 生鲜牛乳质量追溯管理规范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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